合同编号: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协议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示范文本,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各直属单位(简称所属单位)参照使用。
二、本协议甲方是用人单位,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资产公司)所属单位;乙方是劳动者,为与甲方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合同中应准确填写乙方的身份证号码。
三、本协议中的空格( )必须填写:第四条(B)有限期保密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0年;第五条空格内的年限,原则上为3年,双方也可另行商定;第九条违约金金额由甲方根据情况确定;第十四条协议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四、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必须使用本单位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内部职能部门章或其他业务专用章代替;不得使用复印件。乙方本人应使用签字笔或钢笔签字。
五、本协议书在乙方离职前签订。签订后甲方所执原件由人事部门存档。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甲方的若干商业秘密;鉴于乙方即将同甲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合同到期、离退休、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以下简称离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现就乙方离职以后有关保密及竞业限制等事项,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乙方明确: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产,均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乙方保证:第一条所述载体已经全部归还甲方,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了相应的交接手续,或根据甲方指令已经予以销毁;
乙方保证:记录于乙方自有载体上的商业秘密,已经全部删除;不能删除的,已将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上述载体全部销毁或已经全部转让给甲方。
乙方保证:自己不再持有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
第三条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并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选择填写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 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或参股这样的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向其支付相应的补偿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按石化股份科[2004]378号文规定支付给乙方。甲方出台新规定的,执行新规定。
第七条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生产成本、负债情况、重大诉讼、谈判底线、标底及标书内容、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签名):
第二篇: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2
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1 目的与范围
1.1目的
明确双方的责任及义务,有效保障公司的所有机密的保密,维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2范围
适用于江苏连港皮革有限公司所有工作的管理。
2 定义:
2.1 本协议:本保密协议;
2.2 任职:与甲方有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的员工;
2.3 甲方:江苏连港皮革机械有限公司;
2.4 乙方:与甲方有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的员工;
2.5甲方的秘密: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直接和间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或甲方明确予以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 责权:
办公室负责本协议的管理、监督稽查、发生异常时的处理工作。
4 作业内容及要求
4.1协议签订地址及双方名称
协议签订地址:江苏连云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一路8号 公司:江苏连港皮革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李正全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甲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等原则基础上,乙方自愿承诺对甲方签订本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4.2 职务成果归属
甲、乙双方确认,在双方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3年内,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设计、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它商业秘密,有关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4.3 商业(技术)秘密的内容和具体范围
包括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职务成果等商业秘密在内的、任何可以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且不为公众所知的具体的经营信息与技术信息均属甲方的保密信息,为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机械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影像资料、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客户资料、财务预算/决算、会计帐表、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情况、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商务谈判方案、谈判细节和结果、标书及相关的各类协议、各类纠纷在调查阶段的资料和未公开的辩护方案等等。
4.4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4.4.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遵守甲方固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信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4.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它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自行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4.3乙方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期间或解除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由此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时,乙方将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可以从乙方的薪酬总额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4.4.4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已包括劳动合同存续期内及合同期满后三年的竞业限制和商业秘密补偿金。
4.4.5乙方合同期满申请离职,经公司核准,须将本职内工作事务及项目完全交接,办理离职手续须再次签订《保密和竞业协议》。
4.5 鉴于乙方属于甲方涉密岗位,如乙方提出解除任职关系(劳动合同)应提前六个月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甲方有权将乙方从涉及甲方秘密的岗位进行调整一般岗位,乙方在一般岗位满六个月后方可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4.6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的保密义务
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约定期限内,乙方仍对其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直至甲方的上述秘密丧失保密性之日止。
4.7乙方其它义务
4.6.1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解除、终止以后,乙方不得通过利诱、游说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它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4.6.2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解除、终止以后,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破坏甲方与现有产品供应商、销售商以及甲方关联企业、合作企业、客户等之合作关系。
4.7竞业限制
4.7.1乙方承诺:其在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在与甲方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等原因离职后二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及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可以自己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它公司。
4.7.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乙方的亲属不得作为股东(含隐名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但购买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除外)、生产、经营、销售等行为。
4.7.3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竟业限制义务,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年 元,按月发放给乙方,有乙方到甲方财务处领取或支付到乙方提供的银行帐号内,乙方承诺在解除劳动关系或离职时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银行账户、通讯地址,如因乙方不提供有效账户或不按期领取,不影响乙方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4.8 财物返还
乙方应当于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全部返还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乙方不得做任何形式的备份。
4.9违约责任
4.9.1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而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因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并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4.9.2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约定期限内,若违反此协议约定侵犯甲方秘密和竞业限制约定的,有侵犯秘密及竞业限制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违约金数额具体如下:□100万,□200万,□300万;
2、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并赔偿给甲方的造成经济损失;
3、情节严重移送司法机关追求刑事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4.10其它
4.10.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一份,由公司存档保管。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的附件属甲方秘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4.10.2除本协议前述约定内容外,双方还确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及相关技术也为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
1 GFMG 覆膜机
2 GYPGFM 人造革、合成革覆膜熨平机
3 人造革、合成革滚涂机
4 可进行精细调节的刀压力帖街
5 GTSG3(所有规格型号)辊印涂饰机
6 GTSG4(所有规格型号)辊印涂饰机
7 GTSG3(所有规格型号)人造革、合成革辊涂机
8 GTMG(所有规格型号) 覆膜机
9 GTGS(所有规格型号)实验室辊涂机
10 GTSG3(所有规格型号)宽幅辊印涂饰机组
11 GTSG3(所有规格型号)印花涂饰机
12 GYPG(所有规格型号)滚筒熨平机
13 GMGT(所有规格型号)通过式干湿两用磨革机
14 GTSG(所有规格型号)湿法二层辊涂机
15 污水处理机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指模):
受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