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山水库承包合同
**镇**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将强对**水库的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在农业生产中重要位置和作用,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发挥效益,根据村“两委”研究和村民代表讨论意见,特与中标者签订**水库管理承包合同,总面积约400亩。
一、承包方式:采取竞争招标承包办法, 中标为乙方。
二、承包期限为十五年(即自二〇一一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如遇政策性调整,双方应服从政策变化而变化,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但上缴款额应按已过时间计算。
三、上缴金额与交款方式:
1、十五年时间乙方上缴甲方总金额 万元。
2、缴款方式: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合同立即生效,乙方将承包费 万元一次性缴清给甲方。
四、原承包者如参加公开竞标同等价格,原承包者优先中标。
五、中标者确保水库的水不能污染,不能影响群众生活用水。
六、**水库的所有水面均属乙方使用,所有养殖收入和水方收入均属乙方所得,用水范围由甲方安排,其中**村后**组约300亩农田用水不收费(淹没区),乙方必须服从,各用水单位的水费均按国家规定标准征收,也可参照**水库收费标准,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七、乙方必须保证水位以小闸门放不到水为止,以保库埂和鱼苗,如遇大旱之年发生鱼粮争水时,甲方出面调处,因提水保苗而造成养殖损失,由用水单位适当赔偿损失。
八、在承包期内一切生产费用由乙方自理,不准搞掠夺式经营,每年乙方须向水库投放大片鱼种 公斤,品种需合理配搭,特别是最后一年须受甲方监督验证,不准放水捕捞,严禁使用妨碍鱼类生长的方式捕鱼(如药物、电捕等),在承包期最后一年,不准捕捞一市斤以下的幼苗以防期满后,将空库荒水交给甲方。
九、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乙方应承担一切税务和各种合理的社会负担。
十、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不得疏忽大意,如出现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及其它意外事故,一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负担和遗留问题。
十一、乙方负责看管好**水库机站、库埂、涵闸及所有水库的工程设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村报告,水库的配套工程及维修经费由甲方负责安排解决。
十二、水库原有固定资产由甲方造册登记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满后,如数交还甲方,如有损毁,乙方应根据损毁程度予以赔偿。
十三、违约责任:本合同双方不得违反,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 元。
十四、本合同自二〇一一年 月 日起生效,到二〇 年 月 日期满自动终止无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机关各执一份,以作备查依据。
甲方(盖章):**行政村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见证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水库承包合同书
水库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甲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为了充分利用水库资源发展养鱼业,加强水库水利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甲方将所属的位于笔架山西侧大坳水库发包给乙方从事养鱼生产经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订立以下合同内容,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发包水库坐落的地点位置、面积:
1、该水库坐落在笔架山西侧大坳。
2、其面积经实地丈量为 亩,水库坝埂为新修建,
质量完好。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自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满以后,续包与否双方再行商定。
三、上交承包金数额及期限、方式:
1、乙方在承包期内共计交纳承包金人民币壹拾伍万伍
仟元整,其中每年应交纳承包金人民币 元整( 亩× 元/亩年)。
2、交纳期限:第一年承包金在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以后每年承包金均在当年的元月一日前一次性交清,不得拖欠。
3、乙方每年应交纳的承包金均以货币资金交纳,不得
以实由乙方自行解决,电费由乙方按表交纳。
4、乙方因生产所需渔具渔网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5、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承包金。
6、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和防盗工作,如造成水库水质污染或发生偷盗现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遇确需变更合同部分内容的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合同部分内容。
2、如遇水库库区水资源枯竭或水质污染不能从事养渔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据实减免承包金或解除合同。
八、双方约定的相关事项: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则合同自然终止,其土地征用费归甲方享有,水库渔苗和库区附属物的赔偿费补偿费均归乙方享有。
2、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需在库区兴建旅游度假休闲等实施所涉及的山林土地,由甲方负责与山林承包者和林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捕捞库区渔时,只能用网,不得将库区水资源抽干。
4、甲方现有水库底渔无偿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后,双方如不再续包,则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水库底渔清理完毕,归还水库给甲方。但乙方清理底渔时,只能采取
捕捞,不得将库区水彻底抽干,以防造成水资源枯竭。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花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附则:
1、本合同所订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二00六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承包人(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