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国际中心一期工程1#、2#楼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单位:北城致远集团有限公司北城国际项目部 质 量 检 验 计 划 书 日期 日期
工程质量检验计划书
为了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下达的质量目标,确保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特制定本工程质量检验计划。
1、 工程概况
北城国际中心一期工程一组团一、二号住宅楼由泛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工程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1394m?,建筑基底面积6000 m?左右,总共35F,地下2层,地上33层,工程为框架结构,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
1.1 本工程共划分 个分部: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屋面分部、装饰装修分部、
1.2各分项工程的划分:
1.2.1基础分部工程按1#、2#楼分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砼灌注桩、钢筋、模板、砼六个分项工程。
1.2.2
1.3各检验批的划分:
2、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内容:
2.1基础分部工程:
3单位工程质量检验:
3.1单位工程质量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进行自检。
3.1.1自检内容:
①质量技术资料检查
②现场实物检查
③进行各项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和试验
3.2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评定
3.3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验计划
2、 材料控制
项目部材料员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质检员予以配合,首先按材料采购计划,定货合同,按照相应物资验收规范;检验进场材料规格、名称、数量、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是否齐备,是否合格,需进货的配套设备,应根据图纸、合格证、定货合同进行外观验证,进口物质、设备验证是否由国家商检局出具的证明。对有包装的质材料可逐件验证和抽查,抽查率一般为5-10%。自检认为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查。验证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不齐全应及时通知供货单位或厂家,及时加以解决,问题未解决前不得入库,
第二篇:竣工验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院)
沿海大通道沥青路面改造工程
质量检查报告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20xx年x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全长11.617Km,其中A1标段为K64+772-K70+220,长5.45Km;A2标段为K70+220-76+389,长6.17Km。 本项目设计主要内容:机动车道路面由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增设部分管道及雨水口等排水工程;两侧路缘石、公交站台相应作改造等;中央隔离栅,标线等交安工程设计工作。
二、设计依据
1、中标通知书;
2、工程设计合同书;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会议纪要;
4、施工图设计修编复查专家组意见。
三、主要规范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xx);
2、《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137-20xx);
3、《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xx);
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xx);
5、《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xx);
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xx);
7、《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xx);
8、《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xx);
9、《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xx);
1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xx);
1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xx);
12、《公路工程水文勘察设计规范》(JTG C30-20xx);
1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xx);
1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20xx);
15、《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xx);
16、《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xx);
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xx);
18、《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xx);
19、《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xx));
2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xx);
四、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情况
施工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进行的局部变更设计,作为检查工程的设计依据。 A1标段:
01号:为减少桥面加铺与道路加铺间过渡段可能产生的“桥头跳车”,以更好达到道路纵断设计标高,对桥面加铺结构层进行调整。
02号:①桩号K64+978至桩号K65+060段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下增设排水沟;②鉴于钢格板雨水口箅子被盗现象,雨水口改用水泥混凝土雨水口箅子。
03号:根据K64+772-K65+440对第一、二车道维持原设计采用共振碎石化处理后加铺沥青,第三车道变更为铣刨处理后加铺沥青。
04号:K64+772-K70+220段现状中央隔离栏拆除后,现状底座凿除至沥青顶面后植筋并新建隔离栏底座,铁栏杆按原设计重复利用。
05号:根据20xx-10号工作联系单,K68+500-K68+980左幅沥青砼路面施工完成后,第三车道出现下凹1cm~6cm,因此对K68+500-K68+980左幅第三车道注浆处理并封闭养生,达到设计弯沉后再对下凹路面修复处理。
06号:桩号K66+380~K66+460位置预留开口,增设爆闪灯。
A2标段:
01号:为减少桥面加铺与道路加铺间过渡段可能产生的“桥头跳车”,以更好达到道路纵断设计标高,对桥面结构层进行调整。
02号:桩号K75+120~K 76+325.6段中央分隔带路缘石调整等,取消桩号
K70+540~K75+120和K75+640~K75+940间超高段路中雨水口及相应的横向排水管等。
03号:针对合同号A2编号003工程联系单,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和答复,如排水沟、雨水口等。
04号:采用中央隔离栏样式二的路段(桩号K70+540~K75+120),隔离栏两侧路缘带间距由原设计的1.5m改为1m。
05号:①补充南石高速交通平面布置图;②原桩号K71+350、K71+950、K72+765、K73+425、K74+142处人行横道驻足岛尺寸变更;③允许调头标志板尺寸由80*80cm变更为60*40cm;④在桩号K73+465处新增调头开口;⑤在行人过街处中分带处增加警示桩。
06号:在K70+800等处优化和调整调头区位置、标志、标线及隔离栏等,具体详见A1标段06号工作联系单。
07号:由于边分带现有榕树移除困难,对新建公交车站位置进行调整。 08号:在K73+680处增设调头路口,删除K73+590处的双面调头提醒标志牌。
09号:①为保证行车及行人安全,删除K73+020等四处的调头开口,同时将K74+860处的掉头改为在路口掉头;②在K72+660南侧绿化带处以及K73+680南侧绿化带处设置前方掉头位置提醒标志;③将K76+330处的行人过街横道中央改为绿化带铺装形式;④将路侧黄闪灯统一移到中央分隔带,若开口处有设置掉头提示等标志牌,则黄闪灯应与标志牌结合设置在同一标志杆上。
五、工程质量结论
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有关国家规范、标准,以及设计文件提出的有关指标和要求,各专业对本工程执行的情况提出意见。
设计人员多次到现场查看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发现施工问题即给予指出要求更正。局部修改根据设计变更单执行,因此设计认为对本工程执行情况基本做到按图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但属于内在质量方面因根据施工、监理和质检部门按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控制指标的实测情况做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