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xx年)
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成果,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抓紧编制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二?2014?96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办让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以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创新办园体制,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保教质量,努力开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二、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自20xx年起,全区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xx年),初步形成了“保基本、广覆盖、优发展”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截至20xx年底,全区经区教育局批准注册的幼儿园共46所(含农村附设学前班),其中公办园24所、民办园22所;城区32所、农村14所;省级示范园1所、市级示范园4所、基本达标幼儿园38所,占幼儿园的83%。在园幼儿6010人,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5160人,占在园幼儿的86%。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2%、学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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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毛入园率73%。园长、专任教师560名,大专及以上学历210名,占37.5%;持教师资格证人数510名,占91%。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未经区教育局审批注册幼儿园共18所,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
(二)存在问题。我区学前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发展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主要表现在:幼儿园布局不够合理,园舍陈旧,公办园以公建民营、企业办园和集体办园为主;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园际之间差距较大;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管理有关政策还未得到很好落实;幼儿师资总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队伍不稳定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幼儿园标准校车问题急需解决;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建设滞后,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和日常运行主要靠收费,加重了家长的负担;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小学化现象仍然存在;“无证办园”治理难度大,取缔难度大。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在全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就近入学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建立以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办园行为更加规范,保教水平明显提高,办园质量普遍提高,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1、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7%以上, — 2 —
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幼儿园建设。新建幼儿园1所,改扩建幼儿园10所,其中改扩建公办园6所。淘汰一些不规范、规模小的民办幼儿园,重点治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办园现象。
3、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园长、专任教师和保育员全员培训计划,实施幼儿骨干教师、名师培育工程。专任幼儿教师50%达到幼教专科以上学历,10%达到幼教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合格率达到95%以上。
4、提升保教质量。加强保教指导,优化育人环境,纠正小学化倾向。提升学前教育信息化水平,实现幼儿园信息化全覆盖,创建1-3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二)年度目标
1、20xx年目标任务。改扩建幼儿园5所,改造面积3930平方米,规划投资385万元。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本级财政投资达到30万元。充实教职员工30名,幼儿园园长全员培训,培训幼儿骨干教师76名,幼儿教师信息化全员培训。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4%以上,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7%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8%。
2、20xx年目标任务。改扩建幼儿园3所,改造面积2760平方米,规划投资360万元。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本级财政投资达到32万元。充实教职员工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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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幼儿教师培训,保育员全员培训,培养市级幼教名师1-2名,区级幼教名师50名。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1%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9%。
3、20xx年目标任务。新建幼儿园1所,改扩建幼儿园2所,新建和改造面积4500平方米,规划投资1160万元。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本级财政投资达到35万元。充实教职员工20名,积极开展幼儿教师培训,培养市级幼教名师1-2名。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7%以上,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幼儿园建设作为社区和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考虑。结合中小学校布局,按照基本满足辖区内幼儿就近方便入园的原则,以社区、乡镇中心小学和村小学为依托规划设置幼儿园。新建幼儿园建设要达到《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的最低标准。
(二)多途径、多渠道推进学前教育
动员全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对举办者在各个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政府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联合办学等办学模式,提供闲置校舍给有资质的民办学前(幼儿)教育举办者使用。根据办园效益情况,按照“以奖代补”原则进行财政奖补,扶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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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办园质量。
(三)加大投入,保障学前教育发展
落实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比例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按上级有关规定核定。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多渠道解决学前教育教师问题。根据幼儿园编制标准要求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根据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标准,一是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补充到幼儿教师队伍;二是对中小学富余教师进行培训后转岗到学前教育执教,转岗教师身份和待遇保持不变。
逐步建立轮岗挂职、带岗支教、竞聘上岗等制度,不断优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结构。建立向民办幼儿园派驻公办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的对口帮扶制度,促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发展和素质评价机制,为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搭建平台,激励教师自主发展,造就一批优秀骨干教师群体。
(五)加强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 — 5 —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加强对幼儿园工作的指导,促进幼儿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开展幼儿园达标创优活动,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水平。加强指导督促,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治理无证办园现象。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提高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实施示范幼儿园与农村乡镇幼儿园结对帮扶计划,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加强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安全。
(六)加强督导,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建立督导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本计划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区人民政府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并纳入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对本计划实施作出显著成绩的乡镇、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形成学前教育发展合力
成立山城区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财政、发改、教育、人社、民政、公安、消防、安监、卫生、食药、住建等部门组成。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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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完善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改部门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负责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住建和国土部门负责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社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发改、财政、物价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消防、质监、安监、卫生、药监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负责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区国土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根据幼儿园的建设需要,积极做好土地划拨和征地工作。
(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
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保教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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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汇总表
8 —(2014-20xx年) 2.河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2014-20xx年) 3.河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xx年)新建公办、新建民办、改扩建公办、改扩建民办幼儿园项目汇总表 —
附件1
河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汇总表(2014-20xx年)
鹤壁市山城区 填表时间:20xx年12 月8 日
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在园幼儿总数*100%;4.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5.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6.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7.已购社会保险的人数指民办园中至少购买三险一金的教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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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汇总表(2014-20xx年)
续上表
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在园幼儿总数*100%;4.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5.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6.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7.已购社会保险的人数指民办园中至少购买三险一金的教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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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汇总表(2014-20xx年)
续上表
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在园幼儿总数*100%;4.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5.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6.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7.已购社会保险的人数指民办园中至少购买三险一金的教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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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汇总表(2014-20xx年)
续上表
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在园幼儿总数*100%;4.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5.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6.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7.已购社会保险的人数指民办园中至少购买三险一金的教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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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2014-20xx年) 鹤壁市山城区 填表时间:20xx年12 月8 日
注:1.本表所指项目指地方安排的各类学前教育工程项目,不包括国家和省定项目,资金投入不含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
2.实施范围”指项目覆盖的范围,如全市、农村地区、部分贫困地区或区县(详细列出),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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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河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xx年)
新建公办幼儿园项目汇总表
鹤壁市山城区 填表时间:20xx年12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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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xx年)
新建民办幼儿园项目汇总表
鹤壁市山城区 填表时间:20xx年12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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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xx年)
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汇总表
鹤壁市山城区 填表时间:20xx年12 月8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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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xx年)
改扩建民办幼儿园项目汇总表
鹤壁市山城区 填表时间:20xx年12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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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通州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文件
通政发?2011?22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通州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xx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现将《通州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xx年)》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通州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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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北京市学前教育相关政策要求,加快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有效缓解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区统计上报幼儿园74所,其中教育部门办园12所、集体办园34所、其他办园1所、民办园27所;含有市级示范园1所,一级一类幼儿园3所,一级二类幼儿园2所,北京市早期教育示范基地7个,北京市学前儿童特殊教育示范基地2个。全区共收托幼儿13514人,其中公办园5961人、民办园 7553人。全区共有专任教师832人,其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534人、占专任教师的64.2%,高中学历253人、占30.4%,高中以下学历45人、占5.4%;市级骨干教师2人,区级名师4人,区级骨干教师7人。20xx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共计2266.1万元,占教育经费比例1.60%,其中用于改善办园条件经费820.9万元。另外,我区现有未注册的自办园254所,收托幼儿16837人。学前三年入园率为94.8%。
(二)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区学前教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主要表现在:人口出生数量上升及流动人口增加,现有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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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师资数量不足、学位紧缺的问题凸显;财政投入不足;优质教育资源少;农村地区幼儿园办园条件差;幼儿园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低。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立足建设北京现代化国际新城,坚持以提高我区各类幼儿园教育质量为根本,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出生趋势,统筹资源、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开拓创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促进通州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均衡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学前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保障学前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到20xx年,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及水平明显提升,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师资队伍日趋优化,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普及学前教育,逐步提高学前三年入园率,到20xx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20xx年,满足本市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入园需求;20xx年,满足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入园需求;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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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足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2.托幼园所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有显著提高。市级示范园达到2-3所,全区一级标准幼儿园数量有较大提高。
3.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教队伍。95%的幼儿园园长和90%的幼儿教师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职工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做到持证上岗。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数量逐步增加。
4.继续推进0-3岁早期教育工作。建立10个以上市级社区儿童早期教育基地。开展对学龄前儿童家庭看护从业人员的培训;向学龄前儿童父母和看护人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5.积极开展特殊学前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以幼儿园为依托,建立2个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确保残疾儿童及家长的教育与指导。每个资源中心配备专业教师1名。
6.努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幼儿园为依托,建立3-5个学前教育信息化基地,提高幼儿教师信息化水平。
(三)年度目标。
20xx年,做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加快布局调整步伐,增加学位5220个左右,小班1740个。20xx年,结合“十二五”时期学前教育规划的实施,增加学位6540个左右,小班2180个,使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xx年,增加学位4500个左右,小班1500个,使入园难问题得到根本缓解。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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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确保学前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
1.强化责任落实。依照学前教育事业的社会公益性、普惠性属性,强化并落实政府主导职责。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住房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力社保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发展改革、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各乡镇政府要统筹规划,做好乡镇中心园及分园建设。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2.建立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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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副区长牵头,区教委具体执行,联合区妇儿工委、区妇联、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通州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人力社保局、通州国土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研究学前教育的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保证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
1.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保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区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合理比例。
2.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统筹辖区内新建园所及各类幼儿园的发展。三年共需投入建设资金6.8亿元,其中,用于土地征占费用约1亿元,国有土地划拨由区政府统筹,集体土地征占由乡镇政府负责;工程建设费4.3亿元,争取市发展改革委资金支持一部分;教育教学设备购置费1.5亿元,争取市财政补贴。
3.为保障经费“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指导”,制定“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单位办园、民办园考核奖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重点资助,让他们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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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和完善学前教育督导制度。
1.加强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将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对委办局及乡镇政府的综合评价。
2.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督导和评估考核,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通过督导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快建设,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城镇地区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到20xx年将新建、接管幼儿园25所,其中80%以上办成公办园。
2.加大农村地区幼儿园建设。一是到20xx年完成11所农村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二是启动乡镇中心幼儿园分园建设工程,计划建设2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分园。三是完成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3.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幼儿园,对符合办园标准的幼儿园依法给予审批,增加全区民办幼儿园的数量与规模。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两支队伍的水平。
1.改革创新,积极拓宽师资来源渠道。通过定向委培、社会公招、成熟人才引进等方式,补充学前两支队伍。特别要积极引进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和全国优秀名园长、名教师等,吸引优秀人才到通州任教,满足各类幼儿园的人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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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后备干部人才库管理力度,充实后备干部、加强系统培训,打造优秀管理干部。
3.完善教师继续教育课程,提高继续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专业练兵表彰活动,提高专业水平。实施幼儿园带头人培训工程。通过挂职、交流、评优等多种形式,建立骨干教师培养机制,促进骨干成长,逐步形成市、区级骨干教师梯队。
(六)改革办园体制,创新办园机制,有效缓解入园难。 完成乡镇中心园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的建立工作,促进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名园办分园,鼓励优质幼儿园举办分址或分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其他部门办园,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稳定单位办园数量,扩大招生规模;政府委托办园,政府选择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委托其办园,通过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降低其办园成本,有效缓解民办园入园贵的问题。
(七)加强管理,规范办园,提高质量。
1.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开展教育研究。加强园本课程建设,开展幼儿园特色建设研究与探索,培育办园特色;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和谐发展。
2.设立“园所级类水平提高奖励基金”,示范园、双一园、一类园、一级园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20万、10万、5万,通过验收引导和促进园所质量的提升。
3.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加大对无证办园的排查、指导力度,督促整改。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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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区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五、重大工程项目
(一)新建工程项目。
三年内,城区新建幼儿园5所,占地30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00平方米。资金投入11700万元。新建工程项目的完成,将有效缓解城镇地区幼儿入园难的问题。
(二)接收小区配套园项目。
三年内,接收幼儿园20所,占地822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028.6平方米,资金投入12406 万元。接收小区配套园项目的完成,将进一步缓解我区幼儿入园难的问题。
(三)乡镇中心园及分园建设项目。
三年内,建设农村幼儿园31所,改扩建中心园2所,占地1077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397.8平方米。资金投入43667万元。乡镇中心园及分园建设项目的完成,将极大改善农村地区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满足农村地区儿童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需求。
(四)教师培训工程项目。
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完成学前教师全员培训860人次、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280人次、未注册园教师300人次、骨干教师培训90人次。
附件:1.通州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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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州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3.通州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汇总表 - 10 -
附件1:
通州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2:
通州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附件3:
通州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汇总表
注:1.“公办园”含公办性质的幼儿园; 2.“乡镇中心园”含街道办中心幼儿园; 3.“所占比例”指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的比例; 4.“幼儿教师数”指园长和专任教师数; 5.“取得资格”指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6.“在编教师”指有具事业单位编制的幼儿教师。
(续上表)通州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汇总表
主题词:教育 计划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驻通各中、市属
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