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制度
一、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全体职工参与的创建工作网络,创建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有一个创建工作网络,各办公室创建工作组织健全,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3、制定完整的创建文明单位规划,明确创建总目标,并建立分阶段目标。
4、确立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共同管理的原则。
5、机关卫生设施配备齐全,办公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现
象,办公用具摆放有序、整洁,电器设备安装规范,使用安全,无事故隐患。
二、计划、总结制度
1、每年初指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并能按计划认真实施。
2、每年末进行创建工作总结,并留存入档。
三、会议制度
1、每个月领导班子召开创建工作例会,商讨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2、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随机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案。
四、评优制度
1、进行集体评优活动,开展文明股室、文明个人评比,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养。
2、开展个人评比,举行各级优秀工作者评比活动。
五、检查制度
1、按照各项评比活动的细则,随机或定期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2、每阶段结束,根据检查记录,确定评比结果。
第二篇:文明单位创建监督检查制度
文明单位创建监督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广电管理,塑造广电新形象,争创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特制定文明单位创建监督检查制度。
一、外部监督。1、学校每季度分别开展一次走访座谈活动。走访,即由单位的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到有关部门、社区等征求意见;座谈,即请有关人士代表到单位来面对面交流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2、充分发挥聘请的3名义务监督员和3名局退休老干部管理督导团的作用,不断对学校工作和教师教学行为进行监督。每半年召开1--2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倾听大家的意见、建议,对反映出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二、内部监督。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上下监督为重点;发挥党支部、工会等党、团组织的交替监督作用。
三、日常督查。把经常性检查纳入目标考核,实行日检查、日监督。
四、定期督查。组织人员对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监督检查。
五、督查监督内容:职工的道德作风、依法行政、文明办公等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单位完成年度目标情况。
六、对检查的结果报送局领导审阅后,适时进行通报,
并存入档案。
七、对检查出的问题,凡属共性问题,由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实施集中整改;凡属个性问题,指定相关责任人限时整改。同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