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
为坚决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账户,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除涉密者外,所有账户向监督机关公开。
二、所有资金纳入法定账目核算。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或经营收入、培训收入、捐赠和赞助收入等非税收入纳入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一切财政安排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纳入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决不隐瞒、转移。
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一切应缴财政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决不截留、挤占、挪用、坐支。
四、严格执行统一的津补贴政策。不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五、积极支持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教育防范机制,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若不能兑现,我们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中共隆阳区委统战部
单位负责人:
二○一一年 月 日
第二篇: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
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
我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对设立“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再次进行了认真对照和自查,在此我代表保卫科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要求所提供的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是真实的、完整的。
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一切应缴财务部门的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决不截留、挤占、挪用、坐支。
三、执行统一的津补贴政策。不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四、本单位承诺,愿意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职能科室的监督。如果发现我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