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承诺书
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我单位按照校财字(2009)5号《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小金库”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过自查发现,我单位共私设“小金库” 个,共涉及资金 万元。现郑重承诺:我单位自20xx年以来, “小金库”问题仅限于所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反映内容,如发现我单位存在填报报表以外的其他“小金库”问题,愿接受对本人的党纪政纪处理。
承诺单位(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情况零报告承诺书
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我单位按照校财字(2009)5号《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小金库”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郑重承诺:我单位自20xx年以来,不存在“小金库”现象,所报的《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内容真实、完整,如发现我单位存在“小金库”,愿接受对本人的党纪政纪处理。
承诺单位(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篇:严肃财经纪律 杜绝小金库承诺书
严肃财经纪律 杜绝“小金库”承诺书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领导小组:
根据《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小金库”清查工作的通知》普洱市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领导小组《关于签定杜绝“小金库”承诺书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和《景谷县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和非税收入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小金库”产生,从源头预防和杜绝腐败,建立良好的财经秩序,在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单位保证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严格遵守账户管理规定,按规定用途使用账户。
二、单位保证不公款私用。
三、单位保证将所有资金纳入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
四、单位保证所有账目向监督机关公开(涉密除外),接受监督。
五、单位保证执行统一的津补贴规范政策,不违规发放各种形式的津补贴(含电话费、过节费)。
六、单位保证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将负主要责任,并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本承诺书: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一式四份,县纪委、县清办、承诺单位存档和宣传张榜公布各一份。
承诺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县属各单位、乡镇、各站所签章:
二0一一年 五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