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结合我市科技计划改革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是从市级财政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为支持我市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设立的专项资金。其使用范围包括科技研发计划和科技平台计划及其所属专项,主要包括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引导、科技研发平台、科技服务平台、科技创业平台等专项。
第三条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使用对象主要是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渝军事院校和科研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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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安排坚持“需求导向、集中资源、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
第五条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市科委和项目承担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其具体职责是:
(一)市财政局职责
1.核定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
2.会同市科委审定并下达项目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4.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市科委职责
1.依据年度专项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提出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
2.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管理,会同市财政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3.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建立健全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4.负责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
5.组织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清算;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三)项目承担单位(含项目合作单位)职责
1.承担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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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3.编审项目预算,并在规定权限范围内调整预算;
4.落实项目自筹资金及其它保障条件;
5.负责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6.编制项目财务决算表和决算报告;
7.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8.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第六条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资助方式包括事前资助、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方式,根据项目特点资助方式可以并用。
事前资助是指项目立项后,财政资金采取部分资助或全部资助进行科研活动的方式,一般适用于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专项。
事后补助是指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开展科研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后,给予相应财政资金补助的资助方式,一般适用于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等专项。
奖励性后补助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科研活动并取得成效,经绩效评估或者专项评审核定资助额度的资助方式,一般适用于企业自主创新引导、科技平台等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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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事前资助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相关规定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事后补助与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安排用于科研活动。
第八条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开支范围为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与研究活动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一)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基础设施改造、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五)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六)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 4 —
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境)及境外专家来渝所需要的费用。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专业技术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以及科普宣传等费用。
(九)人力资源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参与的科研项目主要研究人员、项目引进人才等发生的项目组成员绩效支出和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绩效支出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按相关规定支付给本单位项目组成员的补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应将绩效支出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
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劳务费应当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人力资源费按照不超过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扣除设备费后的30%核定,其中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项目和软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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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项目最高不超过60%。
(十)管理费用,是指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科研活动中直接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管理费按照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扣除设备费后的一定比例分段核定。核定比例为: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超过500万元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一般项目不得分摊和提取管理费。
(十一)其他支出,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相关且不能列入上述科目的其他必要费用。其他支出应当严格控制,加强审核和监督,在编制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上述开支范围中,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专家咨询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费应当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第九条 市科委应当按照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综合评审,确定财政资金资助原则与额度。
第十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负责主体责任,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自主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符合国— 6 —
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科研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项目资金预算应当同时编制资金来源预算和资金支出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资金来源预算应当包括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第八条开支范围进行编制,包括与项目研究有关的所有费用。
项目资金支出预算中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不得编报不可预见费,也不得列入项目立项前发生的各项资金支出;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列。对仪器设备购置、合作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项目任务书约定,确保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第十三条 项目开展需要项目合作单位的,应当事前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约定资金开支范围并及时拨付资金,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等名义违规转包科研项目,变相转拨资金。
第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项目任务书约定加强项目预算管理。项目预算执行有重大调整的,应当报市科委审批。
第十五条 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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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应当按规定实行“公务卡”或非现金方式结算。设备费、大宗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第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科研目标管理以及绩效考核制度,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统筹安排项目组成员的人力资源费。
第十七条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一般由单位进行使用和管理,政府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调配。
企业使用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法依规使用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不得列支与项目无关的如日常办公、生产性设— 8 —
备、生产用材料、专利维护费等,不得分摊单位日常运行费用、违规列支招待费,不得以劳务费形式发放应由单位承担的其他人员工资,不得将专家咨询费发放给项目组成员或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等。
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管理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不得虚假承诺配套资金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第二十条 项目结题前,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提供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建立决算报告审计机制,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结余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管理,统筹安排继续用于科研相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市科委结合项目预算并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组织财务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清算和追缴财政结余资金及违规资金。
第二十三条 市财政局、市科委各司其责,建立健全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评估制度,确定考评项目,指导、监督、检查项目考评工作,建立奖优惩劣的制度机制。
探索建立主题专项与科研项目绩效评估制度,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专项计划设定、主题专项资金安排和项目滚动支持的重要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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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当由项目承担单位建立公开制度予以公开,接受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科委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虚报、套取、冒领、贪污、挪用、截留财政资金。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规定,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处理处罚:责令改正;约谈项目承担单位法人;通报;停止项目拨款;终止项目并追回部分或全部拨款资金;取消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承担单位三年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20xx年修订)》(渝财教〔2012〕26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科委负责解释。
抄送:市审计局。
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20xx年12月30日印发 — 10 —
第二篇:20xx年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重点
附件1:
20xx年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重点
20xx年,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优先支持以下研究开发内容。
一、科技攻关项目
(一)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开发
1、动植物新品种选育。优先支持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鉴评创新;粮油作物、特色经济作物、园艺作物、畜禽、水产、林木新品种(系)选育,动植物新品种(系)繁育及规模化生产技术开发与示范;转基因技术研究及应用,动植物功能基因分析及应用;分子品种和细胞品种创制。
2、安全高效种养技术。优先支持安全、优质、新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和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生物型杀菌、杀虫、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及高效安全施用技术;生物肥料、有机肥、缓释控释肥料等新型环保肥料生产技术;动植物重大病虫害和疫病防治技术;新型兽药及器械生产技术;高效规模化种植技术、集约化健康养殖技术、草业高效发展关键技术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中低产田改造、耕地改良与保护性耕作技术。
3、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精深加工。优先支持大宗农产品保鲜与物流配送及冷链运输技术、粮油和特色作物深加工技
术、南方特色果蔬深加工技术、畜禽产品(含乳品)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与装备、功能性成份开发、贮藏保鲜、物流和传统工艺改造等开发;绿色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全程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全程质量控制与检测技术,农产品加工质量标准体系建立;食源性病原生物控制关键技术,安全食品添加剂、安全食品包装材料开发。
4、农业生态安全及资源利用。优先支持农业环境污染的生物修复技术、有害生物预警及防控技术、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业污染综合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水土保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农林复合生态系统构建技术,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农业气候资源利用技术、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研究应用;森林生态系统保育和恢复、功能性森林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食用菌和微生菌资源开发利用;林、草、竹高效、定向培育及管理技术。森林资源化学加工利用与新产品开发。
5、农业机械与装备技术。优先支持适应南方丘陵地区的中、小型农田作业机械和设施农业装备,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设施与设备开发;高效施肥、施药机械和设备生产;农作物、林木种子收获、清洗、加工设备,林业机械、森林防火技术及设备开发;设施、节水农业及其配套技术开发与示范;设施栽培高效立体种养循环技术新模式应用示范。
6、城镇化发展与新农村建设。优先支持城镇综合信息数字化服务系统平台;城镇经济适用高效能源开发利用;城镇生态植被选择和景观建设技术研究;农村绿色建材研究开发;农村供水与用水安全技术研究;丘陵山区村镇住宅设计,社区发展等关键技术研究;农村生活废弃物生物质能新能源利用应用技术、村镇生活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技术应用示范,村、镇人居环境优化控制技术等。
7、电子信息。优先支持物联网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产品研发;自主可控的嵌入式软件开发,商务智能、面向客户个性化服务的客户关系管理软件开发;符合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和移动互联网需求的新业务与新应用;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研发;农业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数字农业技术集成与创新应用;农业精准作业系统构建与应用示范;农业生产过程监测、控制及决策系统技术,森林生态系统信息网络,农村信息化建设关键技术研究、集成与应用示范。
8、新材料。优先支持冶金、建材等材料制备过程清洁生产技术研发,新型高分子车用新材料研发,新型连接材料研发,新型多孔分子筛研发,低成本高性能新型金属功能材料研发与先进制备、加工技术研究,电子元器件用功能材料开发,新型建筑材料开发与应用,重大工程用新型轻合金关键技术研发,LED功能照明新材料、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
9、装备制造。优先支持装备制造先导技术与产品创新;绿色、智能化工业生产技术与产品开发;工业过程控制仪器仪表及系统检测装置;智能电网相关产业关键部件关键技术研发,采用新原理、新型器件的电力自动化装置;核电、风力发电机组及主要配套部件关键技术研发;特种数字化船舶设计与海洋工程技术研发;模具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激光加工技术及产品开发;数控加工技术及装备开发。
10、汽车摩托车。优先支持电动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及其电池能量管理系统研发,汽车电子控制技术及系统研发,混合动力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高性能低油耗汽车发动机、汽油机增压技术、柴油机电控高压喷射、柴油机排放后处理技术,汽车自动变速器、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研发,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
11、化工。优先支持资源环境化工、化肥化工、盐化工、天然气化工,以精细合成、加工及新催化技术为重点的高附加值精细化学品研发。
12、现代服务业。优先支持技术创新、业务创新、模式创新、服务目标群体明确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物流、创意服务、技术服务外包、数字化社会服务、电子商务、以3G和三网融合为基础的物联网服务业等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与应用示范。
13、节能减排。优先支持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
矿产资源及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高效节能等方面技术研发及示范;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及示范应用;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及示范。
14、生态环境。优先支持三峡库区生态安全保障及环境污染控制、生态系统修复、石漠化综合治理的技术研究;城市园林建设、水质安全及水体修复,土壤污染修复、大气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及示范。
15、资源能源。优先支持铝、镁、硅、锰、钡、锶等优势矿产资源环保开发和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及示范;煤层气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及示范;天然气和水、煤浆重整技术研究;煤炭洁净利用技术研究;重要资源能源替代技术研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及示范;垃圾及其它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及示范。
16、公共安全。优先支持一体化公共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技术研究;地质灾害的预报、预防、治理与灾后重建技术研究;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发生规律及预报技术研究;山地区域与城镇洪涝灾害防治技术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及灾害预警与防控技术研究;火灾防控技术研究;灾害救援技术及装备研发;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等事故的防控与救援技术及装备研发;特殊警用装备研发;重特大事故和危险源监测、防治、应急救援、事故分析评估等技术研究;社会和生产安全隐患控制等技术研究。
17、交通城建。优先支持山区高等级公路营运与维护技术研究;桥梁和隧道安全监控与快速处治技术研究;港口码头修筑技术研究;航道整治技术研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安全运营保障技术研究;山地城市规划与建设技术研究;城市基础设施及地下管网安全保障技术研究;新型建筑材料研发及示范应用;城市数字化技术研究与应用;交通枢纽运行安全预警与保障技术;
18、创新药物。优先支持针对代谢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耐药性病原菌感染等重大疾病的创新药物研究开发;进入“临床前研究”或“临床研究”阶段的药物研究开发;大品种药物和原料药(含医药中间体)的关键工艺技术改造;新型药用辅料的研究开发;名优中药“二次开发”研究;天然药物活性成分的提取与分离技术研究;中药精制饮片关键技术研究;药效成分物质相对清楚、药效相对确切的经典名方和验方的药物开发;中药材种植适宜技术示范与推广。
19、医疗器械。优先支持小型诊疗、急救医疗和移动式医疗装备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医用耗材研究开发与产业化;新型诊断试剂研发及产业化;医疗器械产品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等质量工艺技术研究;医疗卫生信息数字化关键技术与信息系统标准化研究开发及示范。
20、医疗卫生与人口健康。心脑血管、肿瘤等重大疾病
诊断与治疗新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临床诊疗规范与路径研究;人口生殖健康、出生缺陷与发育健康监测研究。
21、营养与食品安全。营养与慢性疾病(肥胖、高血压、糖尿病等)的相关性和干预技术研究;营养评估与评价方法研究;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预警方法研究;食品污染物快速检测技术与装备研究开发;食品添加剂检测技术与安全评估方法研究。
(二)战略高新技术研究
1、先进制造技术。优先支持重载工业齿轮箱系统关键技术,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关键技术,大型柴油机配件等基础零部件关键技术,传动、增压与液压关键技术,典型行业的绿色再制造、智能化制造关键技术研究。
2、新能源技术。优先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太阳能民生新产品研发、风力发电技术及发电系统、生物质能、水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煤层气、瓦斯等新能源的开发技术。
3、电子信息技术。优先支持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芯片、终端设备、系统设备设计及制造;无线射频识别、智能交通等检测控制技术及系统,安全测评、安全应用、网络安全等信息安全产品;新型传感器、光电元器件等核心电子元器件开发。
4、生物技术。基因功能及其调控网络的规模化识别,
以及疾病相关基因的功能识别、表达调控及靶标筛查和确证等药物靶标发现新技术;基于生物大分子三维结构的分子对接、分子模拟等药物分子设计技术;药物代谢工程模拟技术,以及计算机辅助组合化合物库设计、合成和筛选等药物虚拟设计技术;人体结构组织体外构建与规模化生产技术;规模化工业生产的生物催化和生物转化等工业生物技术;医用信号采集处理系统和传感器技术系统设计与关键工艺;基于电池能量管理的低功耗通用医用设备集成芯片技术;非接触式生理信息检测新技术;高清晰度医学影像采集、压缩与远程传输新技术。
申报说明:
1、科技攻关项目第一部分“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重点支持以实现技术创新经济社会价值为目标、企业为主体的新产品、新装备、新材料开发生产和关键共性技术、公益技术的研发及其应用示范,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实施。
2、第二部分“战略高新技术研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及自主知识产权的前瞻性技术及产品创新,以取得产业竞争主动权,或显著降低生产生活能耗,或创造新的技术体系,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技术制高点。
二、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一)人口与健康领域
1. 重大疾病发病机制及防治的基础研究
三峡库区地方病(传染病和非传染病)防治的基础研究;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肿瘤的发病机制及防治的基础研究;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的发病机制及防治的基础研究;冠心病、脑卒中血管病变机制的基础研究;精神疾病发病机理、早期识别和防治的基础研究。
2. 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的基础研究
出生缺陷的流行病学,遗传资源库构建,遗传机制及环境因素的基础研究;环境与生殖健康,生殖生理及调控规律,不孕不育的基础研究;妇儿高发疾患发病机制及防治的基础研究。
3. 创新药物及中医药的基础研究
新结构药物先导物的设计和筛选;药物递送系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中医病症的客观化研究;我市优势中药材的道地性特征、中药材质量评价客观性的基础研究。
4. 面向医学基础的多学科交叉和前沿探索研究
面向重大疾病诊疗和生殖健康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器械的基础研究;生物力学与疾病机制的基础研究;损伤修复和康复的基础研究;纳米医学、蛋白质、发育等前沿探索研究。
(二)农业领域
5.主要蔬菜、果树重要功能基因的发掘与功能验证 利用重庆市丰富的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应用功能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生物信息学等理论、方法和技术,开展抗性、品质主效基因的发掘和鉴定,验证其功能,阐明其机理,提出利用途径与方法,获取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
6.动物抗逆抗病性状的基础研究
利用重庆市及西南地区特色畜禽遗传资源,采用功能基因组学、蛋白组学等研究手段,揭示抗逆抗病性状调控的分子机理,筛选相关性状调控基因或关键的分子标记,鉴定其功能,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分子标记。
7.重庆市主要农业病虫害生物控制的基础理论研究 针对我市重大病虫害发生特点,利用功能基因组学研究方法,分离与鉴定对主要有害生物高效的杀虫防病功能基因;鉴定和研究害虫滞育发生发展的标志性基因,探索害虫遗传控制和发生动态的基因监测方法。为主要动植物重要病虫害防治提供理论与方法。
(三)能源及光机电领域
8.页岩气资源成藏机制与开发利用基础研究
页岩气地质成藏、地质勘探及其资源评价的基础研究;多场多相条件下甲烷和页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与页岩气气藏流固耦合机制的基础研究;页岩层中二氧化碳封存与提高
页岩气采收率的基础研究;页岩气浓缩提纯与高效利用的基础研究。
9.电动汽车关键技术基础研究
汽车电机与传动系统匹配优化技术,动力传动系统最优控制策略,电池能量管理、储存与回收新方法,新型驱动电机等关键技术基础研究。
10.LED照明的基础研究
材料、结构、环境等因素对大功率LED器件及灯具的光、热、电等特性参数的影响机理及其优化方法基础研究;大功率LED照明系统的功能退化与失效机制、可靠性理论及等效寿命模型、测试方法与关键技术研究;大功率LED新型发光材料及其生长机理、新型芯片结构设计及制备工艺、创新封装原理方法及关键工艺技术探索。
11.可再生能源的基础研究
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高效转换及功率跟踪的基础研究;氢能的高效制取与利用的电化学基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极材料及两种导体界面电子转移机制研究;生物质能量转化与化学物质转化过程机理与传递特性研究;与低品位能源伴随的储能技术。
(四)资源环境领域
12.物质循环及其环境效应与机理
城市森林的碳效应;氮磷循环与面源污染机理;重金属
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迁移循环的效应与机理。
13.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保护基础研究
特色金属资源成矿机理;废弃矿山生态重建模式;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有害物质的形成及抑制机理。
14.环境质量保障基础研究
大气污染(颗粒物、氮氧化物等)形成机理;城市次级河流污染修复机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及关键制约因素分析。
(五)信息领域
15.物联网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
物联网动态结构、信息感知获取、处理、传输、分析、融合、挖掘等新方法;智能控制、人机交互系统等关键理论和方法。
16.宽带无线网络和信息安全基础研究
宽带无线网络多媒体通信基础理论;无线光传输、光网络可靠性理论;无线网络加密技术及移动互联网终端应用安全机制;网络可信计算、敏感信息的解析等基础研究。
17.云计算相关基础理论和体系研究
虚拟计算机技术,终端应用环境调用云计算平台能力的机制;云计算环境下的软件开发、流程管理、测试等软件工程机理;云计算网络存储模型及体系结构等基础研究。
(六)材料领域
18.先进金属结构材料及绿色冶金技术的基础研究 铝合金制备加工过程中微观组织结构演变的定量表征及组织性能关系的定量研究,金属材料强韧化机理及其在各种服役条件下的失效机制研究,高磷铁矿采选冶过程铁富集及磷高效分离机制研究,冶金过程碳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研究。
19.化工新材料与绿色建材制备关键技术的基础研究 新型氯丁橡胶组成、结构与性能关系的基础研究,硅铝酸盐类固态渣无害化处理及制备新型绿色建材新方法的基础研究,道路结构层材料组成及设计方法、结构与特性关系、服役行为机理研究。
20.新型功能材料的基础科学问题研究
高性能电池关键材料的设计、制备、性能及能量转换机理研究,新型光/电功能材料的制备新方法、特性及机理研究。
(七)综合交叉领域
21.重大工程安全预警及应急救灾保障理论
重大工程基于感知与驱动为一体的智能传感及生命体征感知理论,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生命体征提取理论,基于神经中枢识别的安全判别理论,基于生命体征演化规律和生命感知的安全预警理论,重大工程应急救灾保障理论。
22.绿色化学技术和生物技术在化学工业中的应用基础
研究
低碳烃和低碳醇选择氧化、环氧化新型催化剂及高效催化原理,化学药物及其中间体的手性催化/合成基础,化工生产中的过程强化规律,非粮生物质利用或转化中的基础科学问题,高灵敏化学/生物传感器的基础等绿色化学技术和生物技术在化学工业中的应用基础问题。
23.数学及其在交叉领域的应用
信息处理、智能交通、生物信息、多目标决策中的关键数学理论和问题,量子问题以及大量非线性问题中的数学理论和方法,流体力学与材料科学中的偏微分方程,广义相对论与拓扑量子场中及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中的图论与数学问题。
申报说明:
1.符合我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要求,有重要应用前景或重大科学意义;
2.科学问题明确、学术思想新颖,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3.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精干的研究团队;
4.已开展前期探索研究,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成果积累,有望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成果;
5.申请者当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6.优先支持依托研发平台申报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