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加强公司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加快公司资金周转和循环,提高资金利润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仅适用于湖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1.2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资金管理”是指公司资金的流入与流出全过程的控制。
1.3 资金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1.3.1本公司全部资金的收支须纳入公司的收支预算管理;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
1.3.2严格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入和支出都必须经过本公司财务部。严禁其它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或“坐支”。
1.3.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2 库存现金管理
2.1 库存现金使用范围:
2.1.1职工工资、奖金、补贴。
2.1.2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1.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和公司批准使用备用金结算的职员的现金支出。
2.1.4向个人收购公司用于生产的其他物资价款
2.1.5向公司批准的个体配件经营者采购备品备件。
2.1.6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紧急采购。
2.1.7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2.1.8其他经财务部批准的现金支出。
2.2库存现金的管理
2.2.1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需有一定量的现金便于日常活动的支付。本公司规定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壹万元。
2.2.2 出纳负责现金的收付和存取和保管。出纳需严格按本公司规定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保管现金,对于超出最高限额部分的现金,应及时送银行缴存。
2.2.3 出纳对于现金收入应及时送银行缴存,未经批准不得“坐支”。
2.2.4不允许“白条子”顶替库存现金;
2.2.5不允许公款擅自借给他人或擅自挪用现金;
2.2.6不允许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2.2.7不允许利用本公司银行账户代其它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2.2.8不允许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个人银行,私款也不得混存入库存公款。
2.3库存现金安全防范
2.3.1本公司存取现金,需派公司车同往。
2.3.2本公司存取大额现金(本公司大额现金起点为伍万元)时,应派有公司男性同事同往。
2.3.3出纳对当天的库存现金余额清点后入本公司的保险柜,保险柜密码不得泄露,钥匙不得借人。如出纳不按上述规定,携带现金余额,出现丢失或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3.4财务经理随时抽查和定期检查,进行实地盘点清查出纳现金数额。并编制库存现金清查报告表。如果发现账款不符,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听候查处。
2.4库存现金结算
2.4.1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
2.4.2办理的现金收款时开具一式三联“收据”,收款人、财务经理、总经理需依次签名。
2.4.3报销和付款,出纳须对审核要素齐全的单据,才能办理现金支付。
2.5库存现金记账规则
2.5.1对于“现金收据”,出纳需在第二联“记账联”加盖“现金收讫”章,对于现金报销单据或请款单,出纳需在“报销单据”或“现金领款单”上加盖“现金付讫”章。
2.5.2上述完成后,出纳需及时的在财务软件中填制“记账凭证”,并打印。粘贴好附件后交由财务经理审核。确认无误后,财务经理在记账凭证签名并同时在软件中完成“凭证审核”程序。
2.5.3出纳可以根据财务软件中“现金日记账”,查核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和库存实际现金余额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日清月结。
2.5.4计算机打印的现金日记账,应编顺序号,不得漏页、空页。装订成册后,出纳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盖封签章。
2.6其他规定:
2.6.1 公司内部借款5000元以上,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财务部必须按时准备好。紧急情况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可以由出纳直接在银行窗口付款。
2.6.2 特殊情况下非出纳代收现金时,要经财务部经理口头或书面批准,事后需与出纳立即办理交接。
2.6.3 对于采购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方便、经营急需,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使用现金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3 银行结算管理
3.1 银行账户管理
3.1.1公司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开户,其工作由财务部负责,同时,日常管理、维护、注销也由财务部负责。
3.1.2公司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后,其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对不使用的账户,需及时清理销户。
3.1.3 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必须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不准出租、出借账户。
3.1.4 公司银行账户的开户、存储资金的分配、销户要立足于和银行发展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转移。
3.2银行柜台结算
3.2.1根据库存现金结算(2.4)规则,银行结算也要做收有凭、付有据。
3.2.2办理银行柜台结算,对于收入和支付都需取得盖有银行印戳银行结算原始单据,同时,支付也需保存好转账支票的存根联。
3.3银行网上结算
3.3.1银行网上结算俗称“网上银行”,是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一种简便,快速的结算方式。网上银行有查询、支付、代扣代缴、代发、对账等功能。
3.3.2网上银行的开通需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方可办理。开通时,对支付复核权限的设置,需取用二级复核权限,日常、零星的支付由财务经理复核,对于重大的支付(单批金额超50万元),需由副总级再次复核。同时,银行收支结算短信提示须留公司总经理手机号码。相关的登陆口令、数字证书(U盾),由制单人、复核人、再次复核人分开保管。
3.3.3根据库存现金结算(2.4)规则和银行柜台结算(3.2.1),对于符合条件的支付,都可以在网上办理转账支付。出纳网上银行制单后,复核人员根据权限对支付原始凭单与网上单据进行复核。成功支付后,出纳需打印银行电子回单。对于收到的银行存款,出纳也需打印银行电子回单。
3.4银行存款记账规则
3.4.1对于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办理的收支活动,出纳需在“银行回单”或“银行电子回单”上根据业务的收支情况在单据上加盖“银行收讫”或“银行付讫”章。
3.4.2上述完成后,出纳需及时的在财务软件中填制“记账凭证”,并打印。粘贴好附件后交由财务经理审核。确认无误后,财务经理在记账凭证签名并同时在软件中完成“凭证审核”程序。
3.4.3出纳可以根据财务软件中“银行日记账”和网上银行的查询功能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日清月结。
3.4.4开通网上银行的账户出纳须次月3日前出下载并打印“银行月对账电子单”,如没有开通网上银行账户,需银行柜台打印“银行月对账单”,并交由财务经理复核,确认无误后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作为会计档案一并保存,对于未达账项差额,出纳人员须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一交由财务经理复核并保管。
2.5.4计算机打印的银行日记账,应编顺序号,不得漏页、空页。装订成册后,出纳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盖封签章。
4 票据管理
4.1支票管理
4.1.1支票使用范围对外办理支付业务一般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使用现金支票,特殊情况需经财务部经理批准。
4.1.2出纳向银行购买支票要经过财务部经理同意,买回的支票要登记支票登记簿。
4.1.3日常使用的支票由出纳专管,出纳应于下班前把支票送存保险柜,出纳不得保管印鉴,如特殊情况,出纳最多只能保管“法人章”,“公司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
4.1.4出纳人员不得同时保管一本以上同一开户行的支票,未启用的支票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
4.1.5出纳应按支票号码顺序使用,一本支票未使用完之前不得使用新支票本,领用新支票本时应将上本已使用完的支票的封皮和作废的支票交回,并由财务经理核对支票使用登记簿,确认支票都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4.1.6支票不慎丢失,应速报财务部,出纳应及时汇报财务部经理并到银行采取相应的措施,若隐瞒不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4.2 支票签发
4.2.1支票签发需用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楚,收款人、日期、用途及金额及支票存根联也必须填写齐全,并加盖预留银行印签。支票填写日期必须填写当天的日期,不得提前或推迟。
4.2.2对于公司一些特殊的情况,支票签发的金额不确定或其他要素不齐全,又属于不得不签发的支票,对于此类情况,需总经理特批,但签发时,出纳在填写金额时必须填写金额的最高位,对支票“金额封头”。
需对金额签发时必须封头。同时,出纳必须在"支票领用簿"上登记注明。
4.2.3出纳应及时控制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4.245支票填写错误或没有按时支付,一律作废,支票领用人要及时交还出纳,出纳收到后加盖"作废"章后或剪角保存。
4.3 支票收取
4.3.1收取的支票应审查以下内容:
4.3.1.1收款人名称: 湖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3.1.2填写的日期必须是在十日内。
4.3.1.3交款单位的银行留存印鉴清晰。
4.3.1.4支票内容填写清晰,严禁涂改。
4.3.1.5大小写一致。
4.3.1.6必须用碳素钢笔填写,严禁使用签字笔。
4.3.2收取的支票应及时送存银行,未送存银行的一定要妥善保管。
4.3.3若发生退票,收款责任人应及时到签发单位更换,如属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
4.4银行承兑汇票
4.4.1公司在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应尽量选择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邮政银行签发距离承兑日较近、背书和被背书粘单较少的银行承兑汇票。
4.4.2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需检查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名称和印鉴是否一致;印鉴和骑缝章是否规范、清晰。对有问题的的背书人和被背书人,是否带有相关的《证明》,如确实有问题又必须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需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收取。对于有问题的背书人或被背书人,取票时须取得其电话号码和联系人。
4.4.3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要及时交财务部,会计记账后,将银行承兑汇票交由财务部经理保管。同时,财务部会计要定期检查银行承兑汇票,及时提醒财务部经理。承兑汇票到期后,财务部经理要及时背书,交出纳到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手续。
5 月度资金预算管理
5.1 资金预算管理说明
5.1.1资金预算管理是通过事前编制资金收支预算,保证合理的资金需求,控制资金收支平衡的管理制度。是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一部分,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5.1.2资金预算是以“收支平衡,适应项目建设和经营发展,满足季节性变动”为原则,按实际支出的轻重缓急,保证正常经营和重点投入需要资金的顺序进行安排。
5.1.3资金预算包括年度资金收支预算、季度资金收支预算和月度资金收支预算,本制度重点说明“月度资金收支预算”。
5.2月度资金预算的编制要求
5.2.1列入现金预算支出的内容有:是指下个月日常生产经营中各部门产生的工资、费用、税金以及需在下个月办理付款的工程款和货款等。
5.2.2 列入现金预算收入的内容:必须是当期25日后至下个月25日前能够实现入账的资金,主要是货款的回笼或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或到期。
5.2.3交叉内容的编制归口:
5.2.3.1公司自身基建、改造项目的材料采购及承包款项的支付由设备工程部负责编制资金计划
5.2.3.3 人员的工资、社保由人事部编制,对于销售部拿提成的部分业绩工资由销售部自行编制。
5.2.3.3 公司的电费和水费、蒸汽、氮气编制生产部统一编制
5.2.4编制的时间规定
5.2.4.1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报下个月《资金支出计划》,销售部同时须报送《货款资金回笼计划》。由财务部根据当月收款情况,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平衡并协商各部门的当月资金使用额度,协商一致后,报请总经理审批。
5.2.4.2上月26日至本月20日,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资金回笼情况,预算收支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并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在资金使用方面优先安排当月固定费用支出。
5.2.4.3 每月21-25日,财务部根据当月实际回款情况,再次核定,如计划回笼的资金全部到账,按已经审批《下月资金支出计划》支付款项。如遇资金紧张,或发生重要事项,财务部有权对各部门用款日期,用款额度进行一定调整,并通报各用款部门。
5.2.4.4 每月26-28日为集中付货款、工程款时间。
6 附则
6.1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部门费用支出预算表
附表二:货款、工程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三:资金收入计划预算表
第二篇: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资金计划管理程序,预防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营业务顺利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资金计划管理权限与职能部门
1、公司资金计划编制的具体业务部门为公司经管部、人事行政部、工程部、物资部、技术部、投资部、营销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2、公司资金计划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财务部,考核部门为公司人事行政部。
3、公司资金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资金计划的编制依据
公司资金计划的编制依据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经营计划。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项目经营计划编制年度资金收支计划。并根据年度资金收支计划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节 年度资金计划编报程序
1、公司工程部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经营计划及项目工程进展实际分项目编制项目工程付款计划并汇总制表,项目工程付款计划经公司经管部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签批后,报送公司财务部;
2、公司物资部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经营计划及项目工程进展实际分项目编制项目工程物资供应用款计划并汇总制表,项目工程物资供应用款计划经公司经管部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签批后,报送公司财务部;
3、公司投资部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公司项目投资用款计划,项目投资用款计划经公司经管部根据项目投资合同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签批后,报送公司财务部;
4、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编制公司管理费支出计划,报分管总经理签批后,报送公司财务部;
5、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筹措计划,编制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签批;
6、公司营销部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经营计划及项目销售进度计划分项目编制项目销售收入计划和项目销售费用支出计划并汇总制表,项目销售收入计划和项目销售费用支出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签批后,报送公司财务部;
7、公司各子公司按上列程序编制子公司年度资金收支计划,经子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报送公司财务部;
8、公司财务部根据各业务部门及各子公司报送的资金收支计划汇总成表,并根据公司计划资金使用状况,提出资金收支计划修正意见与建议。公司年度资金收支计划汇总表和资金收支计划修正意见与建议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并经公司董事长签批后,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正式发文下达实施。
9、公司财务部提出公司资金收支计划修正意见与建议前应与各有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充分沟通,若有不同意见,应将各有关部门或子公司的分歧意见如实汇报公司董事会。
10、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必须于每年度11月30日前将下一年度资金计划报送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必须于每年度12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资金收支计划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四节 月度资金计划编报程序
1、公司各业务部门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资金收支计划,于每月20日前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下个月资金计划。
2、公司各业务部门报送的月度资金计划与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资金收支计划有差异,同时差异额超过原计划额10%及以上的,必须说明差异理由。该计划必须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与工程或投资有关的还须经公司经管部会签),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五节 资金计划管理的奖罚
1、公司财务部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资金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工程及投资有关的资金计划实施情况由公司经管部具体实施过程监控。公司人事行政部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资金计划实施成果予以考核奖罚。
2、资金计划编制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列入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业务能力考核内容,资金计划实施成果列入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业绩考核内容。
3、每年1月15日前公司财务部将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送公司人事行政部,与工程和投资有关的资金计划执行情况须由公司经管部会签。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资金计划执行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送公司人事行政部汇总。
4、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在执行资金计划的过程中,确系通过自身努力,有创意地开展业务活动,为公司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在执行资金计划的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分情节轻重、后果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处罚分通报批评、降职降薪、辞退等。对于重大失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现有意识误导、诈骗情节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节 其它
1、公司资金计划及其附件资料均为公司机密,由人事行政部会同财务部编号下发,仅限于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保管查阅,任何人不得外泄。
2、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