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xx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216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 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
2.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xx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东部地区优秀人才(近3年由中西部高校调入东部的除外)到西部地区应聘特聘教授的,年龄放宽2岁,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7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7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3. 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4. 学校现职校领导不参加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5. 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学校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二)青年学者项目
1. 重点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他们“坐得住、钻得进、研得深”创造条件,把他们培养成为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2. 青年学者项目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全国高校实施。每年遴选200名左右,聘期3年。青年学者聘期内不得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3.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4.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工作要求
(一)合理规划
各单位按照要求,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每个申报学科(详见附件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目录)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同时,加强推荐人选的统筹协调,避免与其他相应重大人才计划的重复支持。
(二)坚持育引并举
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校内、校外(海外)人才的推荐及招聘工作,充分利用好国家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应聘以及讲座教授项目只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的政策。
(三)严格审核把关
各单位明确招聘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组织相关专家或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并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人选推荐材料需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党委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
三、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相关专家或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按“一个二级学科只能推荐1名人选”的要求将推荐人选报送至学部。
(二)学部组织相关专家或学术委员会认真审议各单位推荐人选,按“一个二级学科只能推荐1名人选”的要求,将审议通过的人选报人事处。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部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推荐,并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经公示后报送。
四、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详见附件书面申报材料要求);电子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5.,该系统6月30日左右开放),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国防科技组人选的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不得上传附件材料。
(二)请各单位及时与学部沟通,提前将材料报送学部审议,各学部于20xx年7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320),邮箱
szb@。
(三)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推荐函中说明。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人事处网站查询或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附件1.长江学者实施办法
2.学科分组
3.申报材料要求
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目录
人事处
20xx年6月18日
第二篇:关于做好20xx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xx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人司?2011?3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部属各高等学校、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2011?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xx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人选应符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考虑到计划实施的连续性等因素,本次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xx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二、申报程序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按照隶属关系,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所属
高校人选推荐工作,归口向我部报送相关材料;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我部申报。
2.各有关部门、直属高校于20xx年2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材料等电子材料通过申报系统上传;于20xx年2月25日前,将推荐公文、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材料、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等书面材料报送我司,其中,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须由申报系统生成并统一打印。申报软件、推荐材料格式等相关信息由“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下载、查询。
三、工作要求
1. 本次申报不限定名额,高校要严格人选条件,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认真负责地推荐候选人;各有关部门要对所属高校推荐人选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可以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研究提出推荐名单。
2. 高校要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遴选优秀人才。
3.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要密切关注长江学者招聘信息,积极向国内高校推荐人选。
4. 国内高校之间招聘长江学者,申报学校需经候选人所在高校同意,有关材料抄送我司。
5.申报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
6. 高校报送相关材料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学校报送公文中说明。
7. 国防科技组候选人电子材料请刻盘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上传。
联 系 人:夏大飞、张 旭
电 话:010-66097659、66096573(传真) 电子邮件:changjiang@
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
邮政编码:
35号教育部人事司 100816 教育部人事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