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
意见表(专家个人)
注:
1、鉴定意见不少于500字。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鉴定:
有严重政治问题;有剽窃或作假行为;综合等级为“不合格”者。
3.将此表同时发至下列邮箱:wuliguo868@sina.com 联系电话:8336026
东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年10月制
第二篇: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
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
注:1.鉴定意见不少于800字。2.该意见书一式五份,A4纸打印。课题负责人、县主管部门(学校)、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各留一份,备用二份。3.本表不得随意更改格式(原设页面、字体、段落等);所填写内容的格式自定。
3、本鉴定意见书自20##年1月起,每一页都须有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盖章。4.将鉴定意见同时发至下列邮箱:czjky.hb@163.com
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年12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