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所在系、教务处各存一份。
第二篇:2.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附件2-1
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注:学生可申请的创新实践学分数仅满足毕业学分要求(2学分)时,请选择此表填写。本表
一式一份,交由各专业《创新实践》任课教师审核。
附件2-2
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注:1、学生申请的创新实践学分数超过2学分时,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2、“科研学分”和“学科竞赛学分”,在累加时不设上限;“技能学分”、“社会实践学分”和“创业实践学分”,累计超过2学分的,一率按2学分申请。
3、本表一式三份,交学院教学办公室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