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县中医院外伤经过调查表
第二篇:县内定点外伤原因调查表
新农合意外伤害原因调查认证书
外伤诊治补偿协议书
根据《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凡因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刑事肇事、酗酒、吸毒、服毒、戒烟、戒毒、自伤、自杀、自残及医疗事故等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属于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明确病因,确立是否属于补偿范围,甲、乙双方就外伤诊治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告知服务及《外伤诊治补偿协议书》、《意外伤害原因调查认证书》,并根据合作医疗政策按规定为乙方办理住院费用补偿手续。
2、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真实的受伤原因和当时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意外伤害原因调查认证书》。如果发现隐瞒实情,骗取补偿款的,按规定要退回补偿款并取消当年和下一年度参合资格,并通报全县。
3、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必要时可作为依据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县合管中心、患者本人或家属各一份。
甲方签字:
主治医生: 科室主任: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患者本人或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
与患者关系: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