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高新分局集体户单位落户人员入户审批表
(此表一式两份,集体户单位留存一份,公安机关留存一份)
附件2:
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
集体户单位(以下称甲方) 中科盛创(青岛)有限公司
集体户入户人(以下称乙方)
签订集体户口管理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同意乙方户口落在甲方集体户进行管理。乙方愿意遵守甲方集体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乙方在符合下列户口迁出条件之一时,须在符合条件之日起60日内将户口关系从集体户口迁出。逾期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甲方将通报公安机关停止办理除户口迁出之外有关户口的所有手续及证明材料。
1、乙方与甲方劳动人事代理关系解除的;
2、乙方在青岛市内四区或高科园有房产的;
3、乙方直系亲属在市内四区或高科园有家庭户的;
4.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刑释解教的;
三、乙方在联系的方式、实际居住地址发生变化,应在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变更更正。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公安机关留档一份。
甲方单位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字
(单位公章) (捺印)
户口协管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学生落户)协议书1
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传真:
鉴于甲乙双方在乙方毕业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因乙方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北京市,甲方同意在乙方户口迁移中提供全面的服务,帮助乙方获得北京市城镇户口事宜。
第二条 乙方愿意就甲方的服务支付给甲方服务费人民币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如果乙方能在甲方企业中服务满五年,甲方自动放弃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服务费。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企业服务期间甲方按照相关的标准支付乙方薪酬。
第五条 乙方若未在甲方企业中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服务期限,乙方须支付甲方违约金:未满一年者需要支付全额服务费,满一年未满三年者支付玖万元服务费用,满三年未满五年者支付七万元服务费。
在甲方为乙方办理获得北京市城镇户口事宜过程中,若乙方因解除合同等原由未达到服务期限,而获得甲方北京市城镇户口的,应按本条约定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1、乙方未能获得北京市城镇户口。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满。
3、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服务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2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日于北京市房山区签订。
甲方(公 章)
日期: 乙方(签 字)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