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文件 盐城市财 政局
盐残发〔2011〕14号
盐财社〔2011〕12号
关于印发《盐城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
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残联:
根据《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财社〔2011〕1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盐城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地按此实施方案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盐城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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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财社〔2011〕1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为我市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
1、车主必须是拥有本地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已申领了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轮椅车牌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以代步为目的且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规定。
2、因车主变卖、馈赠的原因导致机动轮椅车所有人发生变更的,补贴发放对象为机动轮椅车最终实际拥有人。
3、若车主死亡,从死亡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人(残疾人)每辆车每年补贴200元,补贴时间自20xx年1月1日开始,上半年购置车辆的当年按全额发放,下半年购置车辆的当年按5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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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贴原则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责任分工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由各县(市、区)财政和残联共同负责。市财政局、市残联负责全市残疾人轮椅车燃油补贴的数据统计、汇总、审核、核拨、统筹管理和上报;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和残联负责对当地补贴对象进行审核,发放补贴资金,完善相关数据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培训宣传。各县(市、区)要认真开展培训和宣传,使具体工作人员掌握工作程序和方法,使广大残疾人了解燃油补贴的政策、标准、原则、对象、发放时间和发放形式等具体事项。 (二)补贴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于每年1月上旬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上一年度燃油补贴申请,填写《盐城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
对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从下年度申报后再享受补贴。
(三)两级公示。各村(居)委员会要将拟发放补助人 - 3 -
员名单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县(市、区)残联要利用网站等媒体将汇总数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数据档案。各县(市、区)残联要建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档案。内容包括: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见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购车凭证复印件、领取补贴的存折复印件、发放补贴记录等。
各县(市、区)残联要将每年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相关信息录入中国残联统一建立的数据库,对燃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规范管理。
(五)报送数据。各县(市、区)残联要将本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人数和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汇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市残联和市财政局。
(六)补贴发放。各县(市、区)残联要因地制宜地免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设银行账号,各县(市、区)财政局在收到补贴资金后30日内,通过银行一次性发放补贴款。
(七)报送工作报告。各县(市、区)残联应于每年底前会同各县(市、区)财政局向市残联、市财政局报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情况报告。
六、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残联要认真开展宣传培训、摸底调查、统计登记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残联审核汇总并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后联合行文,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人数和相关信息报市残联、市财政局。自20xx年开始,各县(市、区)残联要对燃油补贴发 - 4 -
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审核录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人数等信息。
各级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专人负责,专项管理,建立规范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批和档案管理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商同级残联及时拨付兑现补贴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市财政局和市残联将对各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
附件:1、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GB12995-2006)(节选)
2、江苏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表
3、江苏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情况登记表
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盐城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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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GB12995-2006)(节选)
1、机动轮椅车定义:内燃机提供动力的轮椅车(注:一是在本标准中内燃机均为汽油机。二是此车是为下肢残障者设计,一般为正三轮,全部由上肢操作,并贴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是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又称残疾人三轮摩托车)。
2、机动轮椅车分为轻便机动轮椅车和普通机动轮椅车(汽油机名义排量小于等于50ml的机动轮椅车称为轻便机动轮椅车。汽油机名义排量大于50ml小于等于150ml的机动轮椅车称为普通机动轮椅车)。
3、机动轮椅车的起动、油门、制动及其它控制装置应全部由驾驶员上肢操纵。
4、机动轮椅车应安装下肢防护装置。
5、驾驶员的座位应有靠背和能限制髋部左右移动的装置。
6、机动轮椅车应有放置拐杖的位置,并能固定。
7、除汽油机驱动外,由下肢残障较重者驾驶的轻便机动轮椅车应具备手移动装置,以使车辆实现避让性的短距离移动。
8、机动轮椅车除符合GB7258车辆标志要求外,其外部明显部位应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
9、机动轮椅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应大于50km/h。
10、轻便机动轮椅车的外廓尺寸不应大于2000mm×
1000mm×1200mm(长×宽×高),普通机动轮椅车的外廓尺寸不应大于2500mm×1200mm×1400mm(长×宽×高)。 - 6 -
江苏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
(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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