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协议书
夫妻财产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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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依据《民法通则》、《婚姻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 双方自结婚登记后至本协议签订前的财产由夫妻共同享有。
经双方确认目前夫妻共同财产有:家俱、家用电器、生活用品,除此以外无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
二、 自本协议签订后第二日起一方所得的下列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享有:
1. 一方劳动所得;
2. 一方偶然所得;
3. 一方出资购置的财产;
4. 一方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
5. 一方投资、生产、经营的收益;
6. 一方取得的债权。
三、 自本协议签订后一方发生的债务由一方自行负担,另一方无需承担;但是因抚养、保护、教育、管理、照顾未成年子女以及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而发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
四、 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对于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承担扶助供养的责任。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并且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立协议人: 立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夫妻财产协议书 -公证版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版)
立协议人: A,
B,
上述双方经自由恋爱,已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在中国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双方为了明确双方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归属,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座落在广州市+++是B婚前以按揭购买,房屋产权归B负 担该房屋的余下供楼款;
二、 除上述三处房屋以外,双方在中国境内的其他财产名下归 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双方自行处置,婚后夫妻双方经协商共同投资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 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
四、 婚后的共同债务形成须经双方一致明示同意,否则不知情 方有权利拒绝承担该债务引发的义务;
五、 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
1
六、本协议约定未尽之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一份存于广东省++公证处,此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2
年 月 乙方: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