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20##年6月27日
钢管厂子校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根据教育局关于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指导思想,结合上级部门拨回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和我校实际,经行政会议20##年6月27日研究决定,对我校原制定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础部分和奖励部分构成,其中基础部分占20%,奖励部分占80%。每学期按六个月核算,寒、暑假按拨付额发放。
一、基础部分
1、师德考核
2、安全考核
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扣发本部分绩效工资。
二、奖励部分
1、出勤考核:
(1)、婚假、丧假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2)、病假:每天扣30元,累计计算。以医院诊断证明为准。
(3)事假:每天扣30元,累计计算。
(4)临时假:每小时扣5元,按学期累计时间减去8小时计算。
(5)直系亲属住院照顾假:在完成当天正常教学工作情况下,每天按1小时临时假计算。
2、工作量考核:
(1)课时系数计算办法
A.初中课时系数:
B.小学课时系数:
C.九年级中考科目课时系数在原有系数基础上加0.2,小学六年级语、数、英三门课程在原有系数基础上加0.15.
D. 早读每节按0.25个标准课时计;自习每节按0.5个标准课时计;活动课45分钟按0.5个标准课时计,20分钟按0.25个标准课时计。
E.任教统考科目教师跨课头每周按系数增加1个课时。
F.体育老师带早操每周加0.5个标准课时。
(2)管理岗位工作量考核
A.校级正职:由区教育体育局考核。
B.校级副职:绩效奖系数1.25,标准课时每周4节。
C.中层正职:绩效奖系数1.15,标准课时每周6节。
D.中层副职:绩效奖系数1.10,标准课时每周8节。
(3)其他统考科目奖励:
每学期一次,奖励前两名,各科成绩名次以姜谭片区各学校期末统考成绩排名为准。
第一名 200元
第二名 100元
(4)班主任班级管理考核
以学校行政会议制定的考核办法按月考核。
(5)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月15元。
(6)其他管理岗位考核(单位:标准课时/个·周)
说明:本办法经20##年6月27日行政会议通过,从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以前与此相关的文件停止执行。
本办法考核权和解释权归学校校委会。
钢管厂子校
20##年6月27日
第二篇: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六盘山镇教委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奖励性
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镇义务教育事业均衡、科学发展,根据泾源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范围及对象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专指在编的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师。
2. 特岗、支教。雇用教师的教学成果奖,参照在编教师发放标准,由镇教委筹措资金每学期末一次性发放。代班费参照在编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有学校筹措资金,每学期末一次适当予以补助。
二、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提留、分配项目及标准
(一)镇教委提留在编教师每人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349元,第一学期提留时间为(1—8月),第二学期提留时间为(9—12月),全年每人共计提留4188元,由教体局核算中心集中管理。
(二)计提留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分配项目包括:校长、中层管理人员、班主任津贴、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成绩优异奖、学期末综合考核绩效工资及其他。
(三)校长、中层管理人员、班主任津贴、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奖发放标准。
1.初中部:
(1)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100元,逐月随工资发放。
(2)中层干部每人每月80元,逐月随工资发放。
(3)教学成果奖发放标准
每学期末依据教学质量考核成绩,奖励在全县统一监测科目中前三名教师,标准九年级为500元,400元,300元,其他年级为300元,200元,100元。奖金合并到绩效工资中一次性发放。
(4)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奖励性工资发放
每学期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分优秀(占在编教师30%),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等级差为300元。
(5)教职工事假、病假、延长产假等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教体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其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确定。
2.小学部:
(1)校长津贴发放标准:
镇中心小学校长每月120元(代课量不得少于12节),副校长和其他小学校长均100元(代课量不得少于12节),全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
(2)中层干部津贴发放标准:
镇教委工作人员每人每月职务津贴100元,教务主任(兼任远教。义教管理员者)每月津贴50元(代课量不得少于
12节)会计每月津贴20元(代课量不得少于12节),其他兼职人员的兼职换算成课时量进行计算。全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
(3)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
15人以下40元/月;16—25人50元/月;26人—35人60元/月;36人以上65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逐月随工资发放。
(4)教学成果奖发放标准:
每学期期末依据教学质量考核成绩,奖励在统一监测科目中的前三名教师,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50元。奖金合并到绩效工资中一次性发放。
(5)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成绩奖发放标准:
每学期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分优秀(占在编教师30%),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等级差为300元。
(6)教职工事假、病假、延长产假等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7)其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确定。
三、考核工作
1.镇教委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领导小组。
2.镇教委依据教育体育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校长、教务主任、镇教委工作人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各学校根据镇教委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教职工教育教学考核细
则。
3.校长、镇教委工作人员由镇教委考核,学校中层干部有镇教委和学校共同考核,班主任由学校考核,采取日考核、周公布、月汇总的方法,考核结果作为兑现金贴的直接依据。教育教学成果奖由镇教委统一考核,确定受奖名单,教育教学综合奖由学校考核报教委复查、审定。
4.对各项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绩效考核工作正常进行。
四、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十月起执行,教委负责解释。 六盘山镇教委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