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届毕业生各类毕业事项说明
一、迁移户口至工作所在城市
通知:需要迁移人事和户口到工作单位所在城市的同学,务必在5月15日前把接收函(可以是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也可以是上级主管部门的纸质版接收函)和就业协议书交到综合楼C302杜文婷老师(656784)处。
说明:需要将户口迁到工作所在地的同学,必须在5月15号前提供单位所在地人保局出具的接收函和三方协议。若5月15号拿不到接收函的,可办理暂缓就业,其注意事项请看说明。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此表格是作为大学生大学阶段档案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将于4月份左右下发,每个同学仅一份,务必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
一、封皮:
学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院系:不动产学院
专业:1、房地产经营管理 2、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3、城市规划 4、土地资源管理
二、内容填写:
1、看左侧的填表说明。
2、自我鉴定一定要注意写的工整,写满表格,因为此登记表要放入档案,跟随一生,所以要认真对待。
3、毕业实习单位和主要内容、毕业论文题目、有何特长、懂何种外语程度,根据自己情况如实填写。
4、班委鉴定、院系意见、学校意见、工作志愿、学校对其授予何种学位,五项不要填写。
注意:填写此登记表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其他的笔色不能入档案。此表格不能修改,请认真填写。要贴最近一寸正面半身脱帽照片。
三、不动产学院暂缓就业申请说明
1、申请时间:20##年5月11日至15日中午12时。
2、要求: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填写《暂缓就业申请表和承诺书》,申请人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拿到杜文婷老师处审查。
3、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必须提供的资料(其一即可)
(1)公务员面试通知书 (2)事业单位录用证明函
(3)就业协议书(或劳工合同) (4)工作证明
哪些同学需要办理暂缓?
n (1)已经与用人单位就业签订协议书,单位明确能解决人事、档案、户口。但在5月31前拿不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接收函,这类情况务必办暂缓;
n (2)有就业愿望,但在5月20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n (3)有就业单位,但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而毕业生又不愿把档案、户口在毕业时迁回生源地的;
n (4)派遣前接受单位仍在考察试用阶段而尚未确定接受的。
特别说明:
1、暂缓就业,并不是暂停不找工作或者就业,而是暂时不派遣档案,如果户口在学校,暂时保存户口,暂缓有效期为2年。
2、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
3、取消暂缓要求学生自己前往广州取消。
4、办理暂缓的同学,是没有报到证的。去广州取消暂缓后,当场打印报到证。
附件:
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及承诺书编号:
毕 业 生 承 诺 书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暂时不能落实签约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学生______________向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暂缓就业,期限______年。为使学校能及时了解、上报暂缓就业学生的情况,以便给暂缓就业学生更多的帮助,本人郑重向学校承诺:
1、符合办理暂缓就业的条件,明确暂缓就业的政策,有明确的就业要求,本人自愿申请办理暂缓就业。
2、认真阅读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妥善保管。
3、积极主动继续与用人单位联系,争取在年底之前尽快落实就业单位。
4、落实单位后,10日内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协议到期时,于当年7月15日—20日自行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并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6、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7、从7月开始,每月15日—20日向所在院系负责就业的老师汇报落实签约手续情况。
8、本人不是通过暂缓就业方式等待出国。
9、拿到报到证后,承诺自动取消。
院系负责老师(签名盖章): 承诺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四、考研或出国同学的派遣问题
一、 国内考研
1. 考研的同学在5月20号前登陆“大学生就业在线”http://www.gradjob.com.cn/cms/index.html按步骤申请(选择国内升学),最后打印申请表,连同录取通知书(电子版)交到我这里。学院在系统上登陆备案后,整个流程才算走完。
2. 某些同学在6月份才能拿到录取通知书的,但确定是要读研究生的,也要到“大学生就业在线”上申请,务必6月份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到我这里备案。
3. 考研的同学,凭着学院开具的证明,自带档案(时间待定)。
4. 考研成功的同学,是没有报到证的。
5. 考研的同学,自己根据研究生学校的接收函,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到研究生学校。
五、迁 移 户 口 程 序
1、迁移户口需要用到: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和身份证。
注意:请取得毕业资格、没有办理暂缓,户口在学校的同学,请于5月29日(周五)下午4点前,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页)交给杜老师处(综合楼3楼C302)。如果有的同学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我将不帮其办理,这部分同学要自行在6月底自己去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2、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都在毕业时与毕业证、学位证一并下发。
3、拿到户口迁移证后的一个月内(有效期为一个月),拿着报到证和身份证到生源地派出所(或迁往工作地方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4、结业生的户口迁移:若结业生户口是在学校,本人要求户口回生源地的,可持《结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到安保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自行到金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注:如何办理结业证,请咨询甄老师。
5、延期毕业学生的户口暂时留在学校,取得毕业证后向就业老师提出派遣申请,拿到报到证后再迁移户口。
6、常见问题:详见http://bwc.bnuep.com/huji/ShowArticle.asp?ArticleID=799
第二篇:20xx届毕业生低保就业求职补贴统计说明1
2015届毕业生低保就业求职补贴统计说明
【发放范围】
20xx年毕业生中家庭成员为低保人员、毕业生本人残疾、或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自愿申报,其中,升学、出国、参军的除外。
【提供证件】
一、家庭成员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
1. 户口--户主页、毕业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低保证—有低保证号的一页和有家庭成员的一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
4. 本人工行业务回执单(清晰显示卡号和姓名)。
二、残疾、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1. 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协议复印件;
2. 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
3. 本人工行业务回执单(清晰显示卡号和姓名)。 所有复印件要求复印清晰。
【补助标准】
按照《关于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78号)发放
一次性求职补贴500元/人。
【发放流程】
学生提出申请、上报相关材料——学院收集上报学生信息并对上报材料初审(班主任、辅导员、主管学生工作领导需在申请上签字,确保相关证件真实性)——招就处汇总上报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审核——拨付专项经费到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复核——打入毕业生本人银行卡。
【申报及时间要求】
符合条件的2015届毕业生自愿申报,各学院统一将汇总表和将相关材料交至招就处李江老师处。
3月25日起截止到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