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工作计划推行管理办法
一、目的
1、通过进行月度工作计划管理,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合理调度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2、逐步完善岗位标准体系,加强岗位责任,推进岗位管理标准化、制度化、专业化。
3、科学客观评价公司工作绩效,激发全体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团队建设。
4、优化业务流程,丰富管理方法,推动管理创新,建立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跟进,事后有评估,有汇报的管理系统,提升公司基础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公司总经理、各总监及部门负责人。
三、计划分类
1、工作计划按岗位分为公司级、总监级、部门级月度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按性质分为业务类计划和管理类计划。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级月度工作计划,审批总监级、部门级月度工作计划,并对整体月度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组织督导。
2、总监负责制定总监级月度工作计划,审核所分管部门级月度
工作计划,并对自身及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组织督导。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部门级月度工作计划,上报审批后组织实施。
4、人力资源部负责各级月度工作计划的收集汇总、整理反馈。
五、月度工作计划管理
1、月度工作计划制定原则
(1)具体性。计划制定要切中特定的具体工作目标,不能笼统要适度细化,并应是持续改进的目标。
(2)可度量性。计划目标能够数量化、行为化或具体化,同时各部门应当提供验证计划目标完成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3)时限性。计划目标要使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即设定完成该计划的期限,应注重完成计划的效率。
(4)双向沟通。计划制定要进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双向沟通,确保计划的可行性。
2、月度工作计划内容要求
(1)工作计划周期:本月5日至次月5日
(2)月度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计划达成要求及责任人,上报之工作计划必须具体量化,严禁泛泛而谈。跨月度工作尽可能将本月能完成的部分具体量化。
(3)在编制本月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未按期完成的项目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工作推进措施及预计完成时间。
3、月度工作计划确定流程
(1)总经理根据公司的年度目标,于每月5-10日间确定公司级月度工作计划并填写《 年度公司级 月工作计划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2)总监根据公司级月度工作计划于每月5-10日间制定总监级月度工作计划并填写《 年度 总监 月工作计划表》,经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部门负责人根据总监级月度工作计划于每月5-10日间制定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并填写《 年度 部门 月工作计划表》,经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4、月度工作计划跟进及实施
(1)工作计划确定后,各管理层级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责任人;必要时,召开计划会对工作计划进行宣传贯彻。
(2)工作计划的责任人,应积极主动跟进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并有责任督促、协调各项重点工作的跟进落实。
(3)各级计划实施人应在每月度期末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与所属层级进行沟通评定。
六、月度工作计划执行评价方式:月度烧烤会
七、月度烧烤会会议要求
1、时间:每月5-10日期间,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择一日召开。
2、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参会人员:总经理、总监、部门责任人
4、会议记录:人力资源部
5、汇报形式:PPT
6、汇报载体:
各层级《 年度 月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说明表》
7、会议内容:
(1)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上月工作计划实施情况;
(2)各总监汇报上月工作计划实施情况;
(3)总经理汇报公司上月工作计划实施情况;
(4)总经理针对上月工作计划实际完成情况与公司年度目标、年度预算等进行对比分析;
(5)总经理宣布本月公司级月度工作计划,并就本月工作计划的具体事宜做出整体安排;
(6)人力资源部宣布总监级、部门级本月工作计划。
8、会议要求:
(1)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如期到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则必须向总经理履行请假程序。经总经理批准后,要及时安排本部门其他人员履行会议职责;
(2)会议发言要言简意赅,重点明确,内容有效清晰;
(3)会议期间应将移动通讯工具关机或置于振动位置,有效保证会场秩序;
(4)所有参会人员要做好会议保密工作,禁止随意传播。
八、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0一四年七月二日
第二篇: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经营总体目标得以实现,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周工作计划的管理,
提高工作计划的时效性和严肃性,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周工作计划的提报、编制、实施与考核。
三、职责:
3.1部门经理是部门工作计划的负责人,负责权衡部门周工作计划的的重点事项和下达,以及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评审。
3.2部门各成员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个人周工作计划、计划的执行及向部门经理反馈计划的完成情况。
四、管理内容:
4.1部门周工作计划的提报、编制及下达。
4.2部门各成员提交周工作计划时,应围绕当周部门工作计划的重点进行编制,说明具体的完成时间、完成标准及所需部门其他成员、领导或是其他部门的配合、支持和帮助。
4.3部门经理根据公司近期的工作动向及部门各成员提交的周工作计划,编制部门工作计划,并下达于部门各相关责任人。
4.4部门周工作计划因客观原因或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能按期完成的,责任人应在计划到期前的前两天报部门经理处,注明调整原因,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调整后的内容继续跟踪考核。
4.5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或分管副总批准而擅自调整的工作,视作未完成工作进行考核。
五、工作计划分类标准:按照工作计划重要程度,分为A、B、C三类。
? 重点关注事项为A类,指对本部门或其他部门产生影响的重要事项,本类事项是非持续性的(如:需每周提交的工作)。
? 关注事项为B类,指急需处理的重要事项。
? 一般事项为C类,指部门日常工作,非急办的工作。
? 对于A类事项,未完成扣5分,计10元。
? 对于B类事项,未完成扣2分,计4元。
? 对于C类事项,未完成扣1分,计2元。
六、工作计划考核标准:
七、部门工作计划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