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谈心谈话制度(试行)
1.谈话目的
为建立企业内部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增强团队信念和传导正能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与各级员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架起心与心沟通的桥梁,帮助解决员工工作与生活的困难,最终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2.谈话对象
2.1新入司员工;
2.2绩效面谈的全体员工;
2.3转正、晋级、晋升的员工;
2.4工作受到公司行政处分、经济处罚、降职降级的员工;
2.5受到突发事件冲击或遇到重大困难的员工;
2.6离职员工。
3.谈话内容
3.1 与新入司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3.1.1了解谈话对象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3.1.2介绍内部分工、岗位职责、安全事项及其他注意事项;
3.1.3谈试用期工作要求,鼓励努力工作、学习;
3.1.4听取谈话对象意见、建议,并与其达成一致意见;
3.1.5鼓励快速融入团队,有好建议及时反映,发现新问题及时报告。
3.2绩效面谈的主要内容:
3.2.1对照工作计划和目标,肯定谈话对象的主要工作成绩,分析谈 1
话对象的不足和存在问题;鼓励提升,提出优先改善计划;
3.2.2听取谈话对象对团队及公司经营与管理的意见、建议,及中高层领导能力与组织诚信的建议;
3.2.3听取谈话对象工作、学习、生活所需的支持与帮助;
3.2.4每年度绩效评价后谈一次个人职业规划。
3.3与转正、晋级、晋升的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3.3.1充分肯定谈话对象所取得成绩,提出工作努力方向和新的目标及其意义;
3.3.2帮助谈话对象分析发展潜能,鼓励努力提升改善;
3.3.3提醒谈话对象防止产生骄傲或松懈情绪;
3.3.4其他如培训需求、导师申请、岗位轮换等事项。
3.3.5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建议。
3.4与工作受到公司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的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3.4.1听取谈话对象对问题的认识和查找问题根源,帮助真正认识所犯错误与问题对组织的不良影响,正确认识和对待行政处分、批评;
3.4.2了解谈话对象受到处分、批评后的顾虑,鼓励调整好心态、重新振作精神;
3.4.3帮助谈话对象分析问题改善的方向和路径,听取谈话对象对改善的意见,并提出新要求、新目标;
3.4.4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3.5与受到突发事件冲击或遇到重大困难的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3.5.1了解谈话对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或情绪反常背后的原因,给予 2
正能量的心理安慰,鼓励积极面对现实;
3.5.2了解谈话对象的实际困难或困惑,帮助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可行办法或渠道,鼓励尽快摆脱困境;
3.5.3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3.6与离职员工谈话主要内容:
3.6.1了解谈话对象离职真正原因;
3.6.2试图探讨改变离职、继续工作的方案;
3.6.3听取对上级领导、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建议。
4.谈话要求
4.1 新员工在入司培训后,由人力资源部派遣到用人部门,由所在部门直接上级与其单独谈话,记录备忘。谈话后由直接上级组织新员工入职见面会。
4.2新员工在试用期的三个月内,人力资源部每月开展两次谈话。
4.3总经理每月开展一次新员工见面会。
4.4每位员工绩效谈话按绩效评价期为频次,除主管级以上员工季度绩效面谈外其他均为月度绩效面谈,记录备忘;采取个别谈话方式,直接上级约下级谈话。每次约谈,应提前一天通知谈话对象,沟通谈话时间和地点,让其心理准备和时间安排。
4.5核心员工及主管级以上员工在年度绩效评价后,一个月内由其间接上级单独约谈个人职业规划,记录备忘。
4.6对于其他四种谈话对象,应第一时间约谈,并记录备忘,原则上由上级约下级谈话,也可由公司主管领导直接指定。如谈话无效,则 3
升级再谈。
4.7员工离职谈话分别由其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
4.8上级约谈下级,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营造开诚布公、心平气和的谈话环境,让员工讲实情、说实话,关键应谈到员工心坎上,不得采取强压,不得歪曲事实。
4.9记录备忘应用专用笔记本,并纳入公司保密范畴,违者按保密工作制度处理。
5.谈话反馈
5.1总经理将不定期指导、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
5.2人力资源部每月抽查每个部门谈心谈话情况,对于未按本制度执行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相应员工绩效改善工作计划。
5.3每年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一次谈心工作汇报研讨会,由各部门负责人汇报,研究并制定策略与措施,落实到人。由人力资源部督促检查落实。
5.4在员工谈话中,若发现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直至报告公司高管,并记录备忘。
6.实施时间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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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办公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办公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办公室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听取干部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上下级和同级间的思想交流,增强全办工作凝聚力、战斗力,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谈心谈话对象。
办公室主任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成员之间,办公室主任与干部职工之间,其他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之间。
第二条 谈心谈话类型及内容。
(一)日常交心谈话。办公室主任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机关党员、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二)提醒帮助谈话。干部职工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
(三)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条 谈心谈话形式。
(一)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二)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和普通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三)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普通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四)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第四条 谈心谈话原则。
(一)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二)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三)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四)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
高思想认识。
第五条 谈心谈话要求。
(一)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制度。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班子成员谈心,每年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每年不少于1次。
(二)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办公室主任与各股室干部职工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其他班子成员同分管科室干部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
(三)谈心谈话一般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要随时进行谈心谈话。
1.工作岗位变动或新上岗时;
2.加入党组织时;
3.办理退休手续时;
4.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出现偏差时;
5.对领导交办事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未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因工作不力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干部职工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
7.群众对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有必要给予提醒时;
8.干部受到处罚或重要奖励时;
9.遇到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况时。
(四)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
(五)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须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处理。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或落实有困难的意见,应及时向干部职工本人解释清楚。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组织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