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全体股东会议(临时),并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股东,会议应到股东2人,实到2人,本次会议由***主持,并由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10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一、公司股权变更后各股东的出资情况为:
二、同意公司不设董事会,选举***同志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系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三、同意公司不设监事会,选举***同志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四、同意制定并通过公司新的章程,原章程同期作废。
股东签字: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二篇:分公司股东会决议(新成立)
股东会议决议
二0一三年十月八日,福建省泉州海丝船舶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召开会议,一致做出如下决议:
同意设立福建省泉州海丝船舶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任命许秋松为海南分公司负责人。
全体股东签名:
20xx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