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学校
公文、公示格式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和《福建省党的机关文件印制规范》、《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闽政办[2012]131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公文、公示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本校制发的上行公文、平行函件、校内公示和内部通知等。
第三条 学校上行公文、平行函件等对外公文各处室不得自行发送,将电子版交办公室后统一发送;校内公示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内部通知由各处室根据相关版式自行发布,各处室下设部门通知由各分管职能科室统一发布。
第二章 公文用纸与排印要求
第四条 公文用纸一律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规格210mm×297mm)。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下白边为:35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士lmm,右白边为26mm士l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第五条 公文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用加粗字体体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殊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第六条 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包括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等部分;公文末页首条分割线以下、末条分割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部分。页码位于版心外。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七条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即“福建省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共青团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委员会”等)组成。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即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至上页边为72mm。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高应不高于上级机关,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第八条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上行公文及平行函件统一使用“泉侨职”、“泉侨职党”及“泉侨职团”,校内公示统一使用“泉侨职公示”及“泉侨职党公示”,内部通知及各
处室报告不使用)、年份和序号组成,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当标全称,用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第九条 公文标题由事由和文种组成。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各处室发文标题用3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一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标题一般不超过50个字,不超过三行。标题中除了法规、规章名称要加书名号之外,一般不用其他标点符号。
第十条 公文的主送机关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主送机关应当使用全称、规范化的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第十一条 公文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①、”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第十二条 如有附件,应当有附件说明。即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后,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第十三条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当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一般右空四字编排。
第十四条 公文中应当加盖红色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成文日期时,应当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务使印章和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注“此页无正文”的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 公文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对不同系统的机关,应当根据主送或抄送对象,按照党、政、军、群、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的顺序分行排列。
第十六条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当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版记应当编排在公文最后一面。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20xx年1月起执行。
第十八条 上级管理部门若出台相应的新规章制度,则本细则随之修订。
附件:各类公文格式样本
20xx年1月
第二篇:学校一般公文格式要求
\ 学校一般公文格式要求
一、用纸:A4纸
二、页面设置
(一)纸张边距:上、下、左、右边距均设为3cm。
(二)页脚:页脚设为3cm。
(三)页码:公文只有一页时不用插入页码。如有两页以上,可按以下要求插入页码:页码字体为“4号仿宋数字”,位置“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居中”,数码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如第一页页码为“- 1 -”。
三、正文格式
(一)标题部分:用“2号加粗宋体字”,位置“页面居中”,一般分两行,第一行为单位名称,第二行为公文主要内容概述。
(二)正文部分:
1.用字要求:正文用“4号仿宋体字”,正文第一层标题用“4号黑体字”,标题单设一行,结尾不加标点符号。第二层标题用“4号加粗楷体字”,结尾加句号,后接正文,不单独设行。正文第三层标题用“4号加粗仿宋体字”,结尾加句号,后接正文。
2.标题序号:正文第一层标题序号依次为“一”、“二”、“三”……,序号后面要加“、”号;第二层标题序号依次为“(一)”、“(二)”、“(三)”……,序号的括号后不能再加顿号,如不能写成“(一)、”;第三层标题序号为“1”、“2”、“3”……,序号后不能加顿号,应加“.”号,如“1.”、“2.”、“3.”;第四层标题序号依次为“(1)”、“(2)”、“(3)”……,序号的括号后不能再加顿号,如不能写成“(1)、”。
3.行间距:一般设定为“固定值25磅”。
(三)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码 (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四)落款部分:因标题部分已写明单位,所以落款部分一般不再标注单位名称,应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上距正文六行,右边空4个字符。如落款部分需要标注“申请人”或“汇报人”姓名,应先标姓名,另行标识成文时间。
(五)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六)附注:公文如有附注,应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1行。
四、 装订要求
公文如果是双面印制,应在左侧装订,装订时使用两个订书钉,两个订书钉左距纸边2cm,上下位置分别位于整页纸高的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处,即将纸张左边高度三等分。如果是单面印制,应在上侧装订,装订时使用两个订书钉,两个订书钉上距纸边2cm,左右位置分别位于整页纸宽的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处,即将纸张上边宽度三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