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机票月结合作协议书
东莞市粤之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扩大业务,同时为方便甲方订票,与甲方就机票预定、交接及票款的结算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订票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购票旅客的信息(人数、日期、时间、航程、名字、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
2、 甲方自愿退票或改期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应按航空公司规定提前订票及出票,以防止座位被取消。
4、 甲方在票款结算时,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结清票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旅客的需求,负责给甲方提供国际国内航班及座位信息查询、机票预订、出票送票服务,如遇航空公司航班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2、 乙方应及时准确按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退票、改票、送票业务。
3、 如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按航空公司有关规定对甲方给予补偿。
4、乙方及时与甲方结算人员配合,提供每个月的机票票款帐单明细,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提醒甲方有关人员结算。
三、操作流程及规范:
1、甲方通过电话、传真、MSN、QQ等形式向乙方查询航班, 乙方专人客服快速提供航班信息和价格、航班动态、和订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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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将所需的国内、国际机票和旅客资料以电话、传真、QQ等形式向乙方发出预定,乙方专人客服快速接受预定并订妥后,用电话、传真、QQ方式回复,并通知甲方价格及最后出票期限。
3、甲方须通过电话、传真、QQ等形式在最后出票期限前向乙方要求出票和确认机票价格。乙方应及时出票,随即通知甲方订票人员。如无甲方通知而乙方擅自出票,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如甲方超过最后出票期限而确认,由此产生的机票价格变动或者位置被取消,乙方不负责。 如乙方出具的机票和甲方授权人员所确认的有出入,比如航班,姓名等,经查事实乙方操作失误,乙方承担一切损失(是指:机票和保险)。如是甲方报定错误航班和旅客信息,造成机票退票、改签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 付款方式: 甲方以支票、现金或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四、 结帐日期:
双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每个月( )日至下个月( )日为一结算期,甲方于该结算期最后一日后的( )天内,一次性结清该结算期款项。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经甲乙双方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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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国内机票月结合同
国内机票订购月结服务协议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资源、及经友好协商下,乙方为扩大业务,同时为方便甲方订票,与甲方就机票预定、交接及票款的结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订票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购票旅客的信息(人数、日期、时间、航程、名字、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
2、 甲方自愿退票或改期,应及时通知乙方,所产生费用由甲方客户承担。
3、 甲方应按航空公司规定提前出票以防座位被取消。
4、 甲方所订机票的价格以最后实际出票的票面价格为准。
5、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结清所欠票款。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为甲方提供航班信息及座位情况,如遇航空公司航班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2、 乙方应及时准确按民航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退票、改签业务。
3、 如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按航空公司有关规定对甲方给予补偿。
4、 乙方及时与甲方结算人员配合,提供每个月的机票票款账单明细,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提醒甲方有关人员结算。
三、 操作流程及规范:
1、 甲方通过电话、MSN、QQ等形式向乙方查询航班,乙方专人客服快速提供航班信息、价格、航班动态和订票建议。
2、 甲方将所需的国内、国际机票和旅客资料以电话、QQ等形式向乙方发出预定,乙方专人客服快速接受预定并订妥后,用电话、QQ等方式回复,并通知甲方价格及最后出票期限。
3、 甲方须在最后出票期限前向乙方要求出票和确认机票价格。乙方应及时出票,随即通知甲方订票人员。如无甲方通知而乙方擅自出票,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如甲方超过最后出票期限而确认,由此产生的机票价格变动或者位置被取消,乙方不负责。如乙方出具的机票和甲方授权人员所确认的有出入,比如航班、姓名等,经查事实乙方操作失误,乙方承担一切损失(是指:机票和保险)。如是甲方报定错误航班和旅客信息,造成机票退票、改签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 出票方式:
乙方以电子客票方式为甲方提供机票。
五、 付款方式及凭证
1、 甲方以支票、现金或者汇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凭预订机票的行程单作为收取款的依据。
2、 如果甲方公司人员因私预定机票,未经甲方授权人经办的,乙方均视作个人行为,并按当场现金结算处理。
3、 甲乙双方若发生任何索赔事件,作为个案处理,以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扣留、拒付、拖欠票款及机票费用等行为。
4、 遇特殊情况,无法于规定之日结清机票账务,甲方授权人员必须向乙方财务提早说明,并确定最后的结账日期。若甲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之结算日期故意拖欠、迟汇所欠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服务,催讨欠款,并随时有权终止合同关系。
六、 结账日期:
双方自合同签定日起所定机票按 为结算日,每逾期一天按照总欠款5‰收取滞纳金。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想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盖章: 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