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月结协议书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签定月结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协议所指供应产品,需参考甲乙双方产品供应合同以及每月供应产品签收凭单。
二、为双方长期合作签定月结协议,月结算定义为本月5日前支付上月总供应货款费用。(例如20xx年6月1日结算上月,即20xx年5月1日到20xx年5月31日的所有供应产品货款费用)。双方协商每月的1日为对帐日期,对上月产生的所有帐目(例如20xx年6月1日对20xx年5月1日~5月31日所发生的所有帐目,如果恰逢节假日,对帐日期将相应顺延),对帐由双方联系人完成。双方对日常往来的单据都要签署确认,不得找借口推委。
三、如果甲方有支付困难,必须提前一个星期用书面通知乙方付款推迟,并告知具体付款日期,但推迟不得超过
5天,对于乙方货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支付拖欠数额的5%作为逾费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出已生产产品和继续新的产品供应,并保留追溯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若乙方采购商品总价超过10万元,超出部分金额不予赊款,必须立即结算,甲方方给予供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货款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1)当乙方无法定事由拖欠甲方全部或部分月结费用超过十五日;
2)乙方在月结协议生效后连续三个月未达到5000元/月。
四、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结算货款方式,双方约定为银行转帐支付。
重要提示:请您在付款时,务必将银行付款凭证传真至财务XX小姐及时查收 (传真:XXXXXXXXXXXX)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三十日任一方均无异议终止协议的,协议自动续期,每次续展一年,依此类推。
2.除按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此前所签订的关于结算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书的效力即告终止。
4.双方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在3日内结清余款,若乙方违约未付清货款,甲方可向乙方另索赔10万元违约金。
5.如乙方经营场所、名称及主体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乙方经营主体如发生分立、合并等变更,乙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同时本协议终止。变更后的主体如需继续与甲方合作,应与甲方另行签订月结协议。
8.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拥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二篇:货款月结协议范本
货款月结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为甲方长期合作客户,且双方已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方便乙方经营,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多于______万元,每月账期不超过____天的赊款信用,即乙方成为甲方之月结客户。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好的保持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共成达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按照销售合同约定的方式发货,并尽力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1.2甲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相关的生产销售许可证,是生产厂家合格产品。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及时给予调换。
1.3乙方未付清货款及其他费用时,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向甲方明确采购负责人 身份证号: ;收货人 身份证号:、
收货地址: 。
若人员或地址变动请及时于甲方联系,若变动后未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2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条 费用与结算方式
4.1甲方每月 日向乙方提供本期订购产品的对账单供乙方审核,乙方如对该对账单持有异议的,应自甲方送达对账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异议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完成对月结货款的核对和确认。乙方承诺每月货款在日前 结清。
4.2若乙方采购商品总价超过 万元,超出部分金额不予赊款,必须立即结算,甲方方给予供货。
4.3乙方应通过本合同签署页载明的银行、帐号与甲方进行货款结算,
否则,视同甲方未收到乙方款项。之前任何形式的结算方式的通知均
终止并以此协议为准。
若有一方员工以个人名义或假借一方名义向另一方提出借款、收款及其他的经济要求,该方应全部予以拒绝,甲方、乙方对这种个人行为不负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以上结算账户、账号如有变化,发生变化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在未收到变更通知书(加盖有效公章)前,乙方不应将货款改汇(转)往任何其它账户尤其是个人储蓄账户,否则,甲方视为未收到货款,恕不承担由此而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乙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方式结算货款的,应经甲方财务部门同意并签章确认。
4.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货款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1)当乙方无法定事由拖欠甲方全部或部分月结货款超过十五日;
2)乙方在月结协议生效后采购额连续三个月未达到 元/月。
4.5对于乙方拖欠货款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支付拖欠数额的5‰作为逾费违约金。
第四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5.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三十日任一方均无异议终止协议的,协议自动续期,每次续展一年,依此类推。
5.2除按本协议第4.4条之规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5.3双方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在3日内结清余款,若乙方违约未付清货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支付拖欠数额的5‰作为逾费违约金。
第五条 其它
6.1如乙方经营场所、名称及主体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2乙方经营主体如发生分立、合并等变更,乙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同时本协议终止。变更后的主体如需继续与甲方合作,应与甲方另行签订月结协议。
6.3本协议条款未规定的,或者本协议条款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章):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签字(章):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