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因 纠纷,于 年 月 日向你院起诉在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损毁
(或隐匿)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为此,申请给予实施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如下:
事实和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
1、书证 件
2、物证 件
3、证人 住
【填写说明】
一、首部
即标题,写明文书名称“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正文
1. 首先写明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填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和住所,并令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职务;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负责人及其姓名和职务;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其有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字号)业主”。
(2)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扩注其与当事人的关系。
(3)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列项写明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如果委托人系律师,是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2. 写明纠纷性质及起诉时间。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表述为“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因 纠纷,于 年 月 日向你院起诉在案。”若未起诉的,即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可写“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因 纠纷,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
3.写明财产保全的原因,表述为:“被申请人有损毁(或隐匿、挥霍)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为此申请给予实施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如下:”
4.事实和理由。这是本文的重点部分。应当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何发生纠纷,需要采取保全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其次写明申请保全的原因,如申请人有损毁诉争标的物的可能等。着重写明必须实施财产保全的事实。及被申请人有何种分散、转移争执标的物的行为。最后写明被申请人对争执的标的物是正在准备出卖、损毁、转移,还是隐匿,亦或是对其现有的资产故意大肆挥霍浪费。
对所提出的上述事实,举出确实可靠的证据,证明它是客观实际存在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论证理由,主要是阐明如果不实施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今后的判决势必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如果被申请人的挥霍浪费行为,只影响其财产很小一部分,不足以影响人民法院今后判决的执行,则不必申请实施财产保全。
5.请求目的
根据前述事实和理由,写明具体一、明确的请求和目的。及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何项财产实施财产保全,以及采取何种方法(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实施财产保全,同时表示自己是否提供担保以及提供何种担保。
三、尾部
1.写明致送机关名称,分二行写“此致”、“ 人民法院”。
2.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3.注明具状的日期。
4.附项。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物证的名称及件数。
(2)书证的名称及件数。
(3)证人名称及住所。
第二篇:财产保全及申请书范文2
财产保全及申请书范文
概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适用条件是:(财产保全具有标的性、从急性、共保性、利害性、有限性)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如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5.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或常住地址、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或常住地址、电话)
请求事项:
说明要求申请保留的财产内容(数额或数量等)、信息
事实和理由:
1、陈述法律事实、因果关系
2、相关证据
申请人本人提供担保:
特此申请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相关证据和担保材料
财产保全的撤销
(1)原申请人申请撤销;
(2)裁决作出后,保全申请人败诉,法院撤销财产保全裁定,或申请人胜诉,裁决执行完毕的,财产保全被解除;
(3)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
本文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