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催缴公告
尊敬的业主:
您好!在广大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 小区 年度物业费收费工作已接近尾声。按时交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的义务,也是物业公司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保障。物业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公共区域维修,以及电梯、配电、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如您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将会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也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
在此,我司郑重提示各位未履行交费义务的业主:请您于 年 月 日前,将所拖欠的物业费一并交齐。逾期,我司将按每日应交物业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收滞纳金。并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以及《 小区物业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诉诸法律,采取诉讼、强制执行等方式,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您不但要全额支付拖欠的物业费本金及滞纳金,还要按照诉讼风险承担相应的诉讼费、保全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请您慎重考虑诉讼可能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及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特别提示:凡属在质保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将由开发商 置业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相关规定统一进行处理。物业公司也将协助您与开发商及施工单位联系,尽快给予解决。请勿将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质保责任与物业服务工作混淆。
若有不明,请致电物业客服中心咨询:
我司将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品质,竭诚为业主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服务有限公司
管理处
年 月 日
第二篇:催缴物业费通告
关于物业费催缴的通告
各位尊敬的业主:
为规范本物业的管理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同时在享受质、价合理的物业服务情况下,根据“人人平等”的原则,请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在20xx年9月30日前将拖欠多年的物业费一并交齐,使物业管理处能够更好的做到改善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建设和谐小区的目的。对逾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管理处将秉公办事,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诉诸法律程序解决,追缴拖欠的全额物业费,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望广大业主周知。
希望欠费业主明白:少了物管费,小区将无法正常生活。不管业主有什么理由,不缴费是不合法的,是对按时缴费业主的不公平,也是对小区管理的最大损害。物业公司随时接受业主的监督,持续改进,竭诚为业主服务,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乐家物业盛景乐园物业管理处 20xx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