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 师 函
致:李**、李**、李**
辽宁安融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先生之委托,就其与您三位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相关事宜,特向三位致此律师函。
经查,张**先生(以下简称甲方)与您三位(以下简称乙方)于20xx年10月签订《租赁协议书》,约定:甲方将“大连市沙河口******”房屋及经营设施、设备租赁给乙方,租赁期限至20xx年9月底,年租金30万元,租赁经营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工商,税务,水,电,暖气及消防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伍万元;承租期间发生火灾、斗殴等事故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0xx年2月23日,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约定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缓交当年房租;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每月交5万元,含补偿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的房租。
上述合同签订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期间的20xx年1月29日,乙方因过失致使所承租房屋引起火灾,烧毁所租赁房屋一楼部分的装修和消防设施等,致使承租房屋无法正常使用。而且,截至本函件发出之日,乙方尚欠承租房屋的水费7576.8元,电费23688元,采暖费49,236元,上年度租金20万元,20xx年2月应交房租2.5万元。
本律师事务所认为:甲乙双方所签订租赁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
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火灾,应负责赔偿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而且同时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相关义务。
为此,本律师事务所特致此律师函,并代表委托人张**先生正式函告您三位承租人如下:请您于收到本函后立即付清所欠水电暖等费用80,500.8元以及到期租金22.5万元,并承担将房屋进行维修,使其符合正常使用状态的法律义务。否则,本律师所将代表委托人张**先生采取法律行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全部由贵方承担。 特此函告!
辽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 ***
律师: ***
年 月 日
第二篇:律师函(范本)
律师函
(2012)**所律函字第*号
***先生:
本律师事务所接受**的委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就您逾期履行与**签订的租赁合同项下义务一事致函于您:
鉴于:
1、您于20xx年9月30日签订了三份《**市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名下三套共计959平方米的房产,每月租金共91046.79元,物业管理费24934元/月,每月7号支付;
2、至发函日止,您仍有325233.4元租金、99736元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经多次催告,尚未支付;
3、双方签订的《**市房屋租赁合同》第七条约定: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根据以上鉴于事项,本所律师代表***向您郑重声明并通知如下:
1、请您务必于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支付租金325233.4元,向管理处支付物业管理费99736元,并凭单据支付所欠水电费;同时还应支付逾期交付租金的违约金共计82105.9元。
2、如您在前述期限内仍未完成上述工作,则本所律师将代表***,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回房产,没收保证金,并对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法律措施,要求您立即向***支付全部所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违约金,并赔偿因逾期付款而给***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律师费等,同时承担全部诉讼、执行等费用。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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