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煤矿办发[2013]24号
关于发放上半年安全奖励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做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经矿研究,决定发放上半年安全奖励,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二〇##年六月末在册的全民工、主业劳务派遣工、集体工。
二、发放标准
1、主业本部:地面职工,400元;井下辅助职工,800元;采掘辅助(含瓦安员、救护队)职工,1000元;采掘直接工,1200元。
2、异地项目部:地面职工,500元;井下辅助职工,900元;采掘辅助(含瓦安员)职工,1200元;采掘直接工,1400元。
3、物业公司职工执行主业地面标准的70%。
4、实业公司职工执行主业地面标准的50%。
5、正职按单位标准的1.6倍执行,副职、采掘班长(一个班仅限一人)执行正职标准的80%。采掘副班长按单位标准的1.2倍执行,辅助班长按单位标准的1.2倍执行。
6、技术职称系数:高级1.5;中级、高级技师1.3;助级、技师1.2;员级、机关科员及高级工1.1(职务与职称不重复享受,但可就高不就低)。
三、考核条件
1、上半年采掘职工旷工6天(不含)以上不享受。辅助、地面职工出现旷工的不享受(今后奖励对旷工者从重处罚)。
2、上半年出勤129天的全奖(出勤129天以上的职工,旷工不作考核)。上半年出勤低于129天的,因病事假影响每少一天,奖励标准降低5%;因旷工影响每少一天,奖励标准降低10%;低于116天者不奖(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内部停班、公假按出勤计算)。
3、受记大过处分执行最低工资(生活费)或受留党察看处分的人员一年内不享受,受行政记过、记大过、撤职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半年内不享受,受警告处分的三个月内不享受。
4、上半年出现轻伤以上的本人及直接责任人不享受。
5、上半年出现一般“三违”的降低10%。
6、上半年出现严重“三违”的降低30%。
7、一年内工伤人员(不含今年工伤)按地面标准执行。
8、生产科、安监科下井人员享受采掘标准,调度员享受井下辅助标准。地质科、计划科、工资科、企管科下井人员,下井工数达到规定的,享受井下辅助标准。
9、新分配工作及调入职工,按月计算,上半月调入的按全月计算。
四、相关规定
1、采掘工区(含异地)按在岗人数评出20%的优秀员工(享受系数的人员不参加评选,各单位制定优秀员工评选办法报工资科备案),奖励标准每人增加300元。
2、采掘直接工、辅助工的比例原则上按定员标准,对部分单位直接工和辅助工划分不清的,按验收单区分,对月度迎头出勤满六个的,均可享受直接工标准。
3、上半年出现工伤的单位,轻伤一人单位奖励标准降低10%,重伤一人单位奖励标准降低20%,累加计算。
4、安监科、生产科分管专业出现工伤,科长及分管人员奖励标准按轻伤一人单位奖励标准降低5%,重伤一人单位奖励标准降低10%,累加计算。
5、上半年计划完成90%以下的单位,不享受奖励,完成计划100-90%之间的,每降低1%,单位奖励标准降低2%。鉴于今年一季度条件变化快,矿没实行变动计划管理,此次暂不考核。
6、被上级部门查处的隐患罚款10000元以上的直接责任单位及部门,单位(或部门)奖励标准降低5%。
此通知。
二O一三年八月八日
第二篇:煤矿安全培训计划20xx
二〇##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xxx 煤矿
二〇##年一月
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xxx 煤矿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矿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切实开展职工日常安全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矿的实际,编制了二○##年度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履行主体企业安全培训的义务,以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为核心,以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进一步落实安全培训管理责任,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强化安全培训监管,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积极探索和交流培训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努力杜绝“三违”行为,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从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三、培训对象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本矿职工、以及其他所有本矿从业人员。
四、具体培训计划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培(复)训计划
根据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并煤培发【2013】50号文件培训计划表,结合我矿矿级管理人员证件培(复)训情况安排培训(见全年培训计划表1):
培训时间:按照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并煤培发【2013】50号文件培训计划时间表执行。
培训地点:由具备二级资质的西山煤电(集团〉安全培训中心承担。
培训对象:副总及以上矿领导。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培(复)训计划
根据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并煤培发【2013】50号文件培训计划表,结合我矿一般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培(复)训情况安排培训(见全年培训计划表2):
培训时间:按照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并煤培发【2013】50号文件培训计划时间执行。
培训地点:由具备二级资质的西山煤电(集团〉安全培训中心承担。
培训对象:依据实际情况定。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计划
结合我矿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实际情况,依据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并煤培发【2013】50号文件培训计划表,及时组织我矿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培(复)训,培(复)训计划如下(见全年培训计划表3):
培训时间:按照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并煤培发【2013】50号文件培训计划时间表执行。
培训地点:由具备三级资质的太原东山煤矿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太原市煤炭职工培训中心〉承担。
培训对象:特工种人员。
(四)、新工人培训
1、培训要求
(1)新入矿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培训计划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2、培训内容
(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 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工伤保险知识。
(3)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和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
其他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爆破安全基本知识及本矿井常见爆破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 职业病防治
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
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5) 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
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
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创伤急救知识;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 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
熟悉本矿作业环境;
本矿常见危险因素的辨识;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
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急救疏散训练;
自救器的使用与创伤急救训练。
(7)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防治水、地质测量、职业危害、调度指挥及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
3、再培训内容
煤矿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其内容包括: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学时安排
(1)新工人的培训时间,井工煤矿应不少于72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应符合《新工人培训课时安排表》的规定。
(2)全员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
(3)培训时间按职工到矿第二天开始安排课程。
附件:全年培训计划表4
(五)、职工日常在岗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
煤矿行业技术规范、各岗位技术操做。
1、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矿内严格执行“三个一”培训,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方案及培训时间安排,按培训方案开展日常安全培训。
培训时间:班前会每日一题,每周一课(周日),每月一考。
培训地点:科室、会议室。
2、业务素质提升,每月四次素质提升,由矿安监站组织,各专业负责人授课,分专业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
五、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排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3、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二)煤矿及矿各种规章制度,入井须知
1、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3、入井须知。
(三)采掘作业规程及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1、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2、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3、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四)“一通三防”与灾害预防,矿井避灾路线
1、“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
2、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及其防治措施;
3、矿井避灾路线。
(五)各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岗位行为规范及各要害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工种操作规程
1、各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
2、岗位行为规范及各要害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3、相关工种操作规程。
(六)安全用电,运输提升
1、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
2、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
3、其他安全基本知识。
(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经验
1、典型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吸取经验教训。
(八)自救与现场急救
1、自救器的使用;
2、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
3、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4、创伤急救知识。
(九)职业危害防治,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
1、煤矿作业特点,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2、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3、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
4、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5、工伤保险知识;
6、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7、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8、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9、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十、 现场参观学习
1、熟悉本矿作业环境;
2、本矿常见危险因素的辨识。
全年培训计划表1(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全年培训计划表2(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全年培训计划表3(特工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