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进程,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根据集团公司《员工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培训工作遵循的原则: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以坚持从实际出发,因需施教,学以致用,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岗位培训为主,以学历教育为辅的原则;以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适应企业发展,适应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原则。
第三条 教育培训工作宗旨:素质教育、强化培训、注重实效、突出重点。
第四条 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思想:集中管理、统一规划、因需施教。
第五条 教育培训目标:
(一)培养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新型的各类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各层次、各类型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二章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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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加强组织领导。公司要高度重视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把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列入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七条 教育培训实行公司、职工教育中心、生产科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八条 职工教育中心、人事科负责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教育培训总体工作的指导、服务、检查生产部门的培训工作;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本科室员工日常岗位操作技能、业务知识、安全制度等教育,提出本科室员工教育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教育培训体系,发挥职工教育中心的主导作用,有效利用社会及专业单位的主渠道作用。
第三章 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条 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工种的特点,以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职业资格等为基本教育培训内容,促进员工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全面提升。
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培训
重点进行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管理实务、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对生产经营与管理、成本管理与绩效考核、领导艺术、企业文化建设等项培训,丰富知识,拓展思路,掌握信息,汲取经验。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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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在工程、运输组织、机务运用、维修与保养、安全管理,新技术、新工艺等专项培训。通过培训,更新知识,学习经验,开阔视野,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运输生产科技水平。
第十三条 生产操作岗位人员培训
(一)新员工岗前和适应性培训
对新招录的员工进行局情局史、经营现状、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好以师带徒活动,通过以师带徒方式对新员工进行本专业、本岗位技能培训。
(二)员工技术等级培训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职业技术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员工参加职业技术等级的培训。
(三)学历教育
在不影响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鼓励员工参加成人继续教育,以获得相应的学历。
(四)专项培训
需要进行专项技能培训的员工,经公司批准可到专门学校或机构进行专项技能培训。
第四章 规划与计划
第十四条 职工教育中心编制3-----5年员工培训规划,依据规划实施培训。
第十五条 职工教育中心、人事科 每年12月底前制定公司下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各部门同时制定下年度培训计划。在制定年度 3
培训计划时,要拟定明确的培训方式、内容、时间,所需费用预算计划一并上报职工教育中心,以便统筹安排。
第十六条 各部门要在每年的12月初将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总结上报职工教育中心。
第五章 考核
第十七条 考核内容:教育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十八条 考核办法和程序:公司组织的培训,由人事科、职工教育中心共同组织考核;在岗员工安全学习教育的考核,由安全监察室和员工所在部门组织实施;外部培训考核,由人事科、职工教育中心和所在部门组织考核。
教育考核实行登记管理。职工教育中心和员工所在部门要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员工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十九条 人事科在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其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考核内容。
第六章 监督
第二十条 人事科、职工教育中心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入个人培训档案。
第七章 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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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员工必须参加企业组织安排的教育培训,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教育培训要求。
第二十三条 员工参加企业出资培训的,须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员工因个人原因服务年限达不到3年的,企业有权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追缴其未服务年限服务费和违约金。特殊岗位服务年限按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年限。
第二十四条 新录聘的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参加公司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再上岗工作,否则不予上岗。
第二十五条 长期待岗、放假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应参加相应的上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上岗。
第二十六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员工未按规定参加企业安排的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企业不予续签劳动合同,不予晋升职务,后备干部取消其资格。
第二十七条 参训员工要认真学习,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公司将把员工的学习成绩、实作能力作为提拔任用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八章 职教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补充、列支管理按集团公司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教育培训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的费用要有明确的预算并严格按预算履行,做到公开、合理、符合规定。 5
第三十条 经费使用监督
(一) 工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的活动,切实维护员工学习的权利,督促企业履行对员工的培训义务,并根据已签订的集体合同中有关教育培训的条款,参与企业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
(二) 职工代表大会和纪检监察、人事等有关部门要分别履行监督企业使用教育培训经费的职责。
(三) 应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列为企务公开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职工教育中心、人事科。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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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贯彻落实《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公司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本部各处室:
根据《交运集团青岛温馨巴士有限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培训管理规定”)交运巴士人(2013)10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全面督导检查各单位(处室)培训计划完成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培训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确保培训工作行之有效的进行,保证公司四体系认证审核工作顺利通过,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汇总20xx年度员工培训情况并提报相关培训记录
1、各单位及本部各处室根据20xx年初提报的年度培训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培训计划进度完成情况,力争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对于未完成年度培训计划的单位或部门,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对已完成培训计划任务的,按照公司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各项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培训内容、考勤记录、培训试题和培训总结等资料分批次进行整理存档,并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电子版的《员工培训统计台账》(附件一)和《培训实施记录表》(附件二)报送至公司人力资源处邮箱。同时提报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培训实施记录表》。
二、开展员工培训需求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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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及本部各处室可按照岗位类别,以抽样的形式进行员工培训需求调查(附件三),并进行汇总分析,提报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三、提报20xx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各单位及本部各处室根据员工培训需求、结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提报20xx年度员工培训计划表(附件四)。
按照培训管理规定要求,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50个小时,普通员工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0个小时(其中驾驶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小时),每3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的培训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
提报培训计划时要保证在岗员工全员参加培训教育的时间充足,并注明针对的岗位、培训内容及课时。20xx年度员工培训计划表要求加盖单位或处室公章后报公司人力资源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公司人力资源处邮箱。
四、开展企业内部讲师招募、选拔工作
各单位及本部各处室根据公司《内部讲师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本部门符合条件的在岗员工,自荐或由所在单位(处室)推荐,填报《内部讲师自荐/推荐表》(附件五),由所在单位(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公司将根据申报人员的数量、水平进行筛选,通过试讲或交 2
流等形式选拔适合的人员担任内部讲师工作。
五、各单位及本部各处室设立兼职培训联系员
单位各科室及本部各处室可设立一名兼职培训联系员,负责本科室(处室)培训计划的提报、培训过程监督、培训资料统计汇总等工作,并与公司人力资源处进行有关培训工作对接。同时将本单位(部门)兼职培训联系员名单(附件
六)报公司人力资源处。
以上材料请于20xx年12月20日前提交公司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66716030 联系人: 方桃红
邮箱:wxbsrlzy@163.com。
附件:1.温馨巴士公司员工培训统计台账
2.20xx年温馨巴士公司员工培训实施记录表
3.温馨巴士公司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
4.20xx年温馨巴士公司员工培训计划表
5.温馨巴士公司内部讲师自荐/推荐表
6.温馨巴士公司处室/科室培训对接人名单
公司人力资源处
20xx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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