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开展“好婆婆”和“好媳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提升广大女性的综合素质从而带动全体公民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的提高,发挥先进妇女的示范作用,经区文明委研究决定,20xx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好婆婆”和“好媳妇”评选活动。
一、时间:20xx年5月——20xx年9月
二、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
各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对此次活动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在辖区内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思想发动,使此项评选活动真正深入人心、妇孺皆知,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达到弘扬正气、教育群众的目的。
2、基层评议阶段(20xx年6月——7月)
各社区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采取群众推荐、集体评议的方法选出本社区的先进女性,在先进中评挑出事迹相对突出的“好婆婆”、“好媳妇”各一名,作为此次评选活动的候选人上报到所属街道妇联。
3、街道审核阶段(20xx年8月)
各街道党工委对所辖社区推荐的“好婆婆”和“好媳妇”进行调查、审核,帮助社区组织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将符合标准的“好婆婆”、“好媳妇”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报送区妇联,并从中挑选出事迹最为突出的两类先进各一名作为“好婆婆标兵”和“好媳妇标兵”候选人。
4、评比表彰阶段(20xx年9月)
区文明办、区妇联在各街道党工委推荐的基础上,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调查的方法最终确定20xx年兴隆台区“好婆婆”、“好媳妇”的人选,并对先进进行表彰。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
各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文明街道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街道范围内广泛发动,认真评选,总结表彰。要认真组织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候选人的参评资格,对抄袭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该街道所有候选人的参评资格,取消文明街道评选资格,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通报。
2、提高质量
此项评选活动在全区已经开展多次,具备了一定的群众基础,此次评选一定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到群众中去,保证将那些群众认可、事迹突出的先进女性评选出来。同时,要认真对照标准,不要将“好婆婆”、“好媳妇”狭义化,要将女性对家庭的奉献和对社会的奉献结合起来。
3、提高透明度
各社区在基层评选是要保证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和辖区群众的广泛参与率。评选过程要公开透明,要将评选结果在社区内进行公示,允许社区居民发表意见,未经公示而推荐的候选人将被取消评选资格。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社区及相关工作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应责任。
4、各街道请于20xx年8月30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报到区妇联。逾期不上报的单位,将视其自动放弃,取消该街道所有候选人的参选资格。
附:“好婆婆”、“好媳妇”标准
区文明委
20xx年4月28日
1、好婆婆标兵标准
遵纪守法、关爱家人,婆媳关系处理好; 治家有德、教子有方,家庭成员和睦好; 讲究卫生、勤俭持家,环境优雅整洁好; 处事公道、为人正派,左邻右舍声望好。
2、好媳妇标兵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
尊老爱幼,孝敬公婆;
勤俭节约,持家有道;
夫妻和睦,邻里团结;
计划生育,教子有方;
语言文明,行为端庄;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遵纪守法,助人为乐;
环境整洁,讲究卫生。
第二篇:d好婆婆”、“十佳好媳妇”活动的通知
张家楼镇党政办公室文件
楼办字[2011]43号
—————————★————————— 张家楼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开展评选“十佳好婆婆”、“十佳 好媳妇”活动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居民对和谐家庭重要性的认识,激励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共同推进家庭与社会的文明、和谐、进步。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我镇将在重阳节期间开展“十佳好婆婆”、“十佳好媳妇”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张家楼镇长期生活工作的家庭成员均可参加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
二、 评选标准
(一)“十佳好婆婆”评选标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且邻里关系和睦;关爱子女,教子有方,不重男轻女。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家庭成员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邪教组织活动。
4、家风纯朴,邻里和睦。带头倡导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男女平等,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环境优美,移风易俗,革除陋习,文明礼貌,口碑好。
(二)“十佳好媳妇”评选标准
1、婆媳关系融洽,媳妇待公婆似亲爹娘,邻里团结。
2、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科学教子,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能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事业有成。
3、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4、少生优育,言传身教,教子有方。
三、评选方式
1 、各村、各单位评选、推荐。
2、镇成立评审委员会,做到优中选优,最终确定10名“十佳好婆婆”、10名“十佳好媳妇”并进行表彰。
四、宣传表彰
20xx年10月中旬,镇党委政府将召开表彰大会,公开对“十佳好婆婆”、“十佳好媳妇“进行表彰,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并对获奖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五、活动时间安排
1、组织报名:9月29日-10月8日
2、评选时间: 10月10日-12日
3、颁奖时间:10月中下旬
六、评选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各村、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开展评选好婆婆、好媳妇活动的意义,努力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为弘扬家庭美德,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要严格把关。把评选活动同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吸收群众参与,领导干部、党(团)员家庭要带头参加评选,确保群众广泛参与。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生动、具体,事迹感人,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推荐表”一式一份,于2011
年10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通过金宏网报镇财政所。
附:1、“十佳好婆婆”、“十佳好媳妇”评审委员会名单
2、“十佳好婆婆”推荐报名表
3、“十佳好媳妇”推荐报名表
张家楼镇党政办公室 20xx年9月29日
张家楼镇党政办公室 20xx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150份)
附件1
“十佳好婆婆”、“十佳好媳妇”评审委员会名单
组 长:张 丽 副镇长
成 员:周泉秀 纪委副书记
王茂艳 财政所所长
丁德举 党政办负责人
张 毅 计生中心主任
赵永军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秀梅 妇联主席
傅 亮 团委书记
附件2
“十佳好婆婆”推荐报名表
附件3
“十佳好媳妇”推荐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