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城关镇首届十大好媳妇”
评 选 活 动 的 通 知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战略部署,努力塑造城关妇女“明理自尊、灵慧自信、勤劳自立、创造自强”的良好形象,动员组织全镇广大妇女为建设和谐城关作贡献,城关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xx年9月21日至20xx年12月21日,在全镇范围内公开征集、评选、表彰“城关镇首届十大好媳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和名额
常住城关镇的已婚女性10名。
二、评选条件
1、尊老报恩,家庭和睦,教子有方,邻里关系好;
2、勤俭持家,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励志向上,在单位(社 区、村组)口碑好;
3、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向善宽容,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 面带头作用发挥好。
三、评选机构
1、评选活动由城关镇党委、政府主办;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由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各社区、村书记共同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2、为使评选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本次评选成立评选审定委员会。评选审定委员会由组委会全体成员组成。
四、候选人申报与审核
1、组委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候选人。候选人可通过全镇各社区、村组织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城关镇各界妇女还可以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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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社区、村要根据评选条件,对所在单位的申报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和评议,经镇纪检、综治、计生等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以个人名义推荐或自荐的申报对象,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组、社区审查把关。
五、评选办法及步骤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组委会初审,评审委员会综合审定的方式进行。此外,自初审阶段起,组委会还接受社会各界以选票、网络、短信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公众投票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21日至20xx年10月20日) 利用标语、板报、网络、短信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
2、推荐申报阶段(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1月20日) 接受各方申报,逾期不报,视作弃权。申报期间,组委会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对象的资格、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3、初审阶段(20xx年11月下旬)
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申报对象的事迹情况,提名30名候选人,并上报评选组委会进行初审,组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
4、公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通过张榜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不再增选候选人。
5、综合评审阶段(20xx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
评选组委会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考核,并结合候选人公示和公开投票的情况,形成考核意见;随后,召开评选审定委员会会议,由评委们听取考核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并现场公布投票结果。得票数前10名的候选人,授予“城关镇首届十大好媳妇”荣誉称号;得票后10名的候选人获“城关—2—
镇首届十大好媳妇提名奖”。
6、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下旬)
结合20xx年庆元旦迎新春活动,隆重举行“城关镇首届十大好媳妇”颁奖典礼,并由主办单位联合发文表彰。
六、申报材料
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
2、候选人事迹材料(2份),字数2000字左右,要求以人物通讯的形式撰写,事迹真实,文字简炼。候选人事迹材料需要个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
3、候选人考察意见,字数200字左右,意见内容为考察过程,推报理由以及综治、计生等部门的审查结果。考察意见须经各社区、村支部加盖公章方为有效。以个人名义推荐或自荐的申报材料,应由所在村组、社区出具相关考察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供本人身份证、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推报单位要严格审查、核对原件。
本通知由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徽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三楼党政办
邮 编:742300
电 话:7521437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
徽县城关镇党委
徽县城关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0日
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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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全村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卫生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全村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卫生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人们尊老爱幼,互敬互爱,在构建平安和谐新农村中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村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全村开展 “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卫生家庭”评选活动,现就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这一核心,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 评选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在本村长期居住、生活或工作5年以上,年满18周岁。
2、“好媳妇”要求结婚5年以上, “文明卫生家庭”要求居住在本村辖区内已结婚成立家庭(以该家庭在本村居住2年以上为计),且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与评比。
3、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4、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思想道德高尚,个人品质优秀,行为举止文明,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度。
(二)单项标准
1、“好媳妇”评选标准:
1) 爱国守法,热心公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具有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助人为乐,是女性的优秀代表。
2) 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在家庭生活中有良好的言行举止,并形成良好的家风。
3) 邻里互助,团结友好。是家庭的“主心骨”、“顶梁柱”;是丈夫的好妻子,公婆的好媳妇,儿女的好母亲。
4) 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能够勤劳致富,自强自立,在本职工作或公共生活等其它领域有杰出表现。
5) 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家庭学习氛围浓厚,带头学习、言传身教;家庭成员道德修养好、素质高,具有现代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家庭环境良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2、“好婆婆”评选标准:
1) 关心晚辈、正确处理与晚辈的关系,正确处理家庭矛盾,与家庭成员和睦相处。
2) 注重感情交流,与家庭成员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帮助。
3) 当儿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主动帮助,共同克服困难。
4) 采取合适的方式对儿媳进行思想教育、劳动教育,配合媳妇共同做好孙辈的教育。
5) 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
3、“文明卫生家庭”评选标准:
1) 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家庭。
2) 家庭成员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思想解放、锐意进取、
工作积极、勤劳致富。
3) 讲究卫生、美化环境、破除迷信、移风易俗、追求和建立文明、健康、
科学的生活方式,邻里和睦,家庭和谐。
4) 做好家庭环境卫生:
a) 庭院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房前屋后干净,院落阴阳沟畅通,道路平整,无杂草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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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无乱牵乱挂,院墙、房门无“牛皮癣”和乱张贴现象。 无敞放犬只及家禽、家畜现象。 卫生厕所做到及时清扫,粪便及时清掏和无害化处理,做好基本无臭味,无露天粪坑。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
e)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乱吐痰。做到一人一条毛巾、一人一把牙刷,放在干净通风处。勤洗澡、勤换衣、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积极倡导禁烟并劝阻他人吸烟。
f) 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厨房内生熟食品分开、生熟菜板刀具分开,餐具定期煮沸消毒,碗柜定期打扫、用开水冲洗刷。
三、 评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20xx年2月15日至5月1日。
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广播等手段,广泛宣传评选“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卫生家庭”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这项评选活动的积极性。
2、推荐评议阶段
20xx年5月1日至6月1日。
以村小组为单位推荐初选人员,候选人数为,并上报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
3、调查考核阶段
20xx年6月1日至7月1日。
村领导组深入了解和调查后,召开领导组成员会议确认预备人选。
4、公示阶段
20xx年7月1日至8月1日。
将预备人选在村公开栏张榜公示,时间三天,群众无异议的,列为正式人选。
5、总结表彰阶段
20xx年8月1日至12月1日。
村委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评出的“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卫生家庭”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 要求
1、各小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组长挂帅,负责组织落实协调此项工作。
2、要及时了解、掌握、解决推选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3、“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卫生家庭”事迹要突出,标准要高,宁少勿滥。
五、 活动评审组委会 组长
副组长
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