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表彰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县文明办、县妇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凡属我县常住人口均可参加评选活动。此次活动拟评出50名“好婆婆”、50名“好媳妇”,候选人名额不限。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
1、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公道正派,在当地有较高的威信;
2、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且邻里关系和睦;
3、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抵制封建迷信,抵制邪教;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
1、孝敬赡养照顾公婆无怨无悔,事迹突出,真实感人,受到社会和周围群众的好评。
2、能够正确处理家庭人际关系,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邻里团结;
3、勤俭持家、努力学习、科学教子,主动支持家庭成员创业创新,事业有成;
4、遵纪守法,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
候选人的产生以自下而上的民主方式,采取自荐、系统推荐、基层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自荐:由本人按照“好婆婆”、“好媳妇”的评选标准,自己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考核后报县文明办或县妇联。
系统推荐: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将本系统职工或职工家属中的先进人物经过认真筛选、考核,向县文明办或县妇联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人选。
基层推荐:各乡镇要按照评选标准向县文明办或县妇联推荐、上报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人选。
社会推荐:社会各界人士可直接向县文明办或县妇联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评选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各乡镇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要广泛宣传开展评选“好婆婆”、 “好媳妇”活动的意义,努力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好婆婆”、 “好媳妇”评选活动中来。
(二)要严格把关。评选活动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领导干部、党团员家庭要带头参加评选,确保家庭参评率达90%以上。
(三)各乡镇、各单位要对照条件,至少推荐一名“好婆婆”候选人和一名“好媳妇”候选人。同时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事迹材料,材料要求真实、准确、生动、具体,事迹感人,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字数2000字左右,于20##年5月31日前报至县县文明办或县妇联。
五、评选表彰
活动结束后,县文明办、县妇联将组织人员对候选人进行考察评选,确定“好婆婆”、 “好媳妇”人员名单,并召开会议进行表彰。
附:1、XX县“好婆婆”推荐表
2、xx县“好媳妇”推荐表
XX县文明办
XX县妇女联合会
20##年4月15日
附件1
XX县“好婆婆”推荐表
此表于5月31日前报县文明办或县妇联。
附件2
XX县“好媳妇”推荐表
此表于5月31日前报县文明办或县妇联。
第二篇: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镇开展
“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
评选活动的意见
各管区、各村: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家庭是基础。没有家庭的和睦文明新风的倡导,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但目前随着产业机构的调整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家庭职能、家庭模式、家庭结构、家庭环境都发生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家庭理念和行为,进而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些家庭成员价值观念扭曲、道德行为失范、子女教育有误、婚姻稳定性下降、家庭暴力时有发生等等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不和谐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立足基层、立足实际、立足家庭,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提高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满足家庭成员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家庭成员树立现代家庭理念,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建设稳定和谐的幸福家庭,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二、评选标准
(一)和谐家庭
1、家庭成员积极进取。拥护中国共 产 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远大理想和志向;严格遵守法纪,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公德,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勤劳致富。
2、家庭成员平等发展。坚持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男女两性家庭成员在受教育、劳动就业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资源和机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3、家庭教育民主科学。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成才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积极为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注重身教,强化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习惯的养成,亲子关系融洽。
4、家庭成员及邻里之间关系和睦。家庭成员之间老爱幼、民主平等,宽容谦让;夫妻之间忠实信任,互相敬重关爱;邻里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善。
5、生活方式科学文明。讲究卫生,自觉净化、绿化、美化生活环境;树立环保意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勤俭持家,科学理财,理性消费。
6、文化生活健康向上。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移风易俗,反对迷信,自觉抵制邪教和黄、赌、毒,积极参与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二)好媳妇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发扬“四有”、“四自”精神,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热爱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的遵纪守法,无私奉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家庭和睦,尊老敬老,爱老养老,使老人在衣、食,住、医等方面得到良好照顾。
5、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好婆婆
1、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温柔善良,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
3、在工作、生活中成绩突出,在单位和村享有较高的威信。
4、自觉抵制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科学教子,科学育人,家庭和睦。
5、不重男轻女。
三、评选和表彰程序
评选表彰活动以村为组织单位。采取村民小组推荐,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村委会及党支部表彰的办法,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自评和互评,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
“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本着群众自愿参与,评选逐级晋升的原则开展。各村将评选出的“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名单报镇妇联,妇联将择优推荐上报。评选活动至少一年一次。
四、措施与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谐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是动员全镇家庭成员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是实施文明村庄培育工程的主要内容。各村要将这一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这项活动收到实效。
2、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要利用板报、广播、宣传栏等宣传手段,使评选的内容、标准进家入户,调动广大家庭成员的参与热情。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具特设的典型家庭和个人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更多的家庭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自觉争先。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重视、支持这项活动。
3、常抓不懈,动态管理。每年春节前一个月为活动开展月,春节后,镇妇联将组织有关部门,以查阅活动档案资料,深入村民家中开展群众调查等形式,对这项关注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妇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计入年度千分考核。各村要将活动情况掌握清楚,登记造册,完善档案,搞好资料留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