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08年后)企业岗位津贴申请表(新版)
□初次申领 □再次申领
交表日期:
本表一式两份,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第二篇:东莞生源20xx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
东莞生源20xx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
就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
对20xx年及以后毕业的东莞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在东莞市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就业的,给予“企业就业岗位津贴”,具体规定及申领办法如下:
一、津贴对象
20xx年及以后(含20xx年)毕业的东莞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东莞市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包括如下:
(一)大专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中专学历毕业生,包括中专、中职、中技。
二、津贴条件和津贴期限
津贴对象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实现初次就业的一个月内,应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即时交还),到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就业登记。以后每次变更就业单位,应从变更日起一个月内,持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到变更后的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
津贴对象自毕业起三年内,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工作累计满一年(含一年)以上方能申请津贴,最长可申请24个月。申请津贴的期限为自毕业起三年内,逾期不受理。
三、津贴标准
中专200元/月,大专400元/月,本科500元/月,硕士以上800元/月。
四、申请津贴需提交的材料
(一)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3)人事部门出具的“东莞生源学历确认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不同企业工作的要提交相关
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保缴费凭证。
(二)中专学历毕业生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3)市外中专生需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东莞生源学历确认证明”复印件(市内中专毕业生、中职和中技毕业生的学历证明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送市教育局验证);
(4)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不同企业工作的要提交相关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保缴费凭证。
申请人在提交以上申请资料复印件的同时,还需提交原件资料。原件资料经核对后,即时交还给申请人。
五、申领津贴的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08年后)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请表》(附件1),并将上述所规定的有效资料交到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镇(街)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汇总各镇(街)当期情况,集中在“东莞市就业服务网”公示,并发回给各镇(街)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领人的姓名、学历、工作单位、补贴时间、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 5 天(详细见附件2)。
4、公示后,经核准的,由市就业资金管理部门将津贴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六、20xx年及以后毕业的成人类大专及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1、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并可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能够提供学历证书鉴定(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能够提供获得成人类学历之前的相应年限内的毕业证明资料:
(1)本科毕业生提供: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之前五年内的全日制高中—2 —
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大专毕业生提供:获得大专毕业证书之前三年内的全日制初中、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七、其它事项说明
(一)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规定申领津贴。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的单位或个人,除追回津贴款外,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办法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附件一:
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08年后)企业岗位津贴申请表
填表日期:
—4 —
附件二:
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公示
根据《东莞生源20xx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对20xx年以后(含20xx年)毕业的东莞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东莞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在东莞市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就业的,给予“企业就业岗位津贴”
补贴标准为:中专200元/月,大专400元/月,本科500元/月,硕士以上800元/月。
现将 年 月审核通过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
投诉电话:22251176
公示时间: 月 日 至 月 日
镇(街道)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5—
附表:
6—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