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青禾家具连锁 人资第20131010004#
管理制度
未休证明处理办法及未来假休管理制度
由于公司营业性质不同,现《未休证明》累积较多,为避免长期休假累积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并对9月18日交回到总裁办的《未休证明》做以下处理决定:
一、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所有20xx年10月10日之前因加班未休息而签发的《未休证明》,将以补休或回收的方式进行处理,处理细则如下:
1、20xx年10月1日之前的所有《未休证明》须于20xx年11月30日之前在保证公司能正常运作的情况下补休完毕;
2、20xx年11月30日之前基础员工及经理级(含经理级)以下所有员工未补休完毕的《未休证明》将以日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加班工资;
3、高层管理人员(含助理级)的《未休证明》将以5元/小时的方式计算加班工资;
二、自20xx年10月11日起,所有的非节日加班均以日基本工资的1.5倍发放加班工资,不再签发《未休证明及补休》证明。
三、所有非节假日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经理或总监、总经理审核签字后递交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薪酬;
四、财务部接到未有人力资源总监签字的《加班申请单》均属无效《加班申请单》。
五、因公司经营性质较为特殊,所以在休假上与其他行业不同,所以在需要休假时,公司会对休假进行安排,根据个人意愿签发《假休证明》。希望所有员工支持公司特殊的经营模式。
六、本处理办法及制度自总裁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执行。对本处理办法及制度有任何异议,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青禾企业人力资源部 20xx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