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方案的审查意见
根据《安徽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皖国土资
[2009]155号)文件等规定,**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于20xx年4月24日,通过集中评审方式,对《安徽省***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变更方案》进行审查。专家组观看了项目区影象资料,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和设计单位的汇报,审查了变更申报材料。经认真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变更后项目区建设位置、项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率与原规划设计一致,工程建设标准不降低、投资总预算未突破,项目变更方案能够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符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变更理由充分、变更内容合理,原则同意项目变更方案,并提出如下修改形成意见:
1、补充变更申报表、变更申请表、变更工程量和投资预算对比表、变更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对比表、变更前后投资费用构成变化情况表缺或编制不规范;
2、补充各个分部工程变更原因,补充工程变更或其他变更导致占地面积变化的计算过程;
3、规范绘制变更规划图,如图签栏应签字,图上应加盖项目承担单位、设计单位公章;
4、清晰绘制变更对比图;
5、补充预算编制依据、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
6、补充所有分项工程原始变更凭证;
7、注意图、文、表数据一致。
专家组组长:
20xx年4月24日
第二篇:利津县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论证意见
利津县明集乡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理项目
可行性论证意见
20xx年5月4日,利津县国土资源局邀请农业、水利、土地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对申报的利津县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通过听取汇报、讨论和综合评议,提出如下论证意见:
1、项目主要工程规划符合《山东省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鲁国土资发〔2008〕69号)的要求;项目规模、新增耕地率符合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投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0〕48号)的规定;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2000)规定的标准。工程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有利于项目的实施管理。
2、建设方案总体布局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对土地利用布局及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生态防护等工程进行了全面规划,土地利用结构确定合理,田、水、路、林、桥、涵、闸等综合配套,能达到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目的。
3、工程设计规范。工程设计基础资料翔实,设计合理,成果可作为项目下一步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的基本依据。
4、估算符合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地开 1
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鲁财综〔2007〕128号)的要求,投资趋向基本合理。项目工程量计算比较准确,费率计取合理,数据勾稽关系正确。
5、保障措施齐全。项目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措施得力,有利于调动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总之,该项目建设方案依据比较充分,内容比较齐全,分析比较客观,资金投向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将该项目的建设方案组织上报。
主任委员: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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