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笔录(民事)
收案时间:
阅卷时间:
阅卷地点:
案由:
原告:
被告:
一、 案件事实
1.原告起诉所称的事实及诉讼请求
2.被告答辩所称的事实及答辩意见
二、案件矛盾(焦点)
三、有关证据及证明目的
1.原告提交的证据及举证目的
2.被告提交的证据及举证目的
四、适用的有关法律
阅卷人:
第二篇:民事模拟审判阅卷笔录
附件二
阅卷笔录
时间:20xx年6月20日8时至9时
地点:**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阅卷人:赵**
案由:担保合同纠纷
控辩方:控方**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街道**社区居委会,辩方**市**食品厂
笔录内容:
一、 案件基本事实
起诉叙述的事实:19xx年3月16日,被告**市**食品厂向**市**区**乡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40万元,借款期限为19xx年3月16日至19xx年9月12日,**市**区**乡**村民委员会作为担保人。当日,**乡**村民委员会向基金会出具了《借款担保书》,基金会向被告提供了40万元贷款。贷款期满,被告没有如期还款。基金会遂以**市**食品厂与**市**区**乡**村民委员会为共同被告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9xx年5月12日,**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市**食品厂在判决生效后即时付清基金会借款40万元和资金占用费,**乡**村民委员会承担连带责任。该判决生效后,**市**食品厂任未还款。19xx年,基金会的债权债务由**市**乡人民政府承担。2003月5日,**市**区**乡**村民委员会变更为**科技城教科创业园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后经**乡人民政府多次要求更后的**科技城教科创业园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履行**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承担连带责任。鉴于**乡人民政府尚欠**社区居委会“公路拆迁土地补偿款”,**乡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遂于20xx年9月3日在一起召开会议,决定将**乡人民政府应付**社区居委员会的公路拆迁土地补偿款中的20万元与**社区居委会因承担担保责任应付郊乡人民政府的40万元中的20万元进行债务抵销。当日,**乡财政所向**社区居委员会出具了“扣还担保贷款20万元”的收据。但从20xx年9月3日至今,被告**市**食品厂没有向原告**社区居委会偿还一分钱。原告要求向借款合同债务人的被告追偿。(卷宗第4-5页)
代理词中叙述的事实:与起诉状中的事实一致,原告已就被告所负债务合法地向**乡人民政府承担了20万元的担保责任,既然原告已经承担了20万元的担保责任,就有权向作为债务人的被告追偿。(卷宗第62页)
二、 有关证据
徐*:**乡人民政府财政所会计,证明作为借款合同担保人的原告**社区居委会通过债务抵销的方式向债权人**乡人民政府承担了担保责任,对作为借款合同债务人的被告**市**食品厂享有追偿权:被告应向原告支付20万元。(卷宗第7页)
被告与**区**乡农村合作基金会签订的《借款合同》:19xx年3月16日,被告**市**食品厂与**市**区**乡农村合作基金会签订借款合同:基金会向被告提供贷款40万元,借款期限为19xx年3月16日至19xx年9月12日,**市**区**乡**村民委员会作为担保人。(卷宗第11页,卷宗第38页)
被告出具的《财产抵押借款书》:被告以自有的资产对其向农村合作基金会40万元的借款作抵押担保。(卷宗第12页,卷宗第39页) **村委会出具的《借款担保书》:19xx年3月16日,被告**市**食品厂向**市**区**乡农村合作基金会借得款项40万元,**市**区**乡**村民委员会作为担保人。(卷宗第13页,卷宗第40页)
**区法院《民事判决书》:19xx年5月12日,**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市**食品厂在判决生效后即时付清基金会借款40万元和资金占用费,**乡**村民委员会承担连带责任。(卷宗第14-17页,卷宗41-44页)
**乡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于20xx年9月3日所召开会议的《会议纪要》:**乡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于20xx年9月3日在一起召开会议,决定将**乡人民政府应付马社区居委员会的公路拆迁土地补偿款中的20万元与**社区居委会因承担担保责任应付郊乡人民政府的40万元中的20万元进行债务抵销,即**社区居委会以债务抵销的方式承担担保责任代**食品厂还贷20万元。(卷宗第18-20页,卷宗58-60页)
**乡财政所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据》:20xx年9月3日,**乡财政所向**社区居委员会出具了“扣还担保贷款20万元”的收据,**社区居委会以债务抵销的方式承担担保责任代**食品厂还贷20万元。由此,**市**食品厂欠**乡政府的本金数额减少了20万元。(卷宗第21页,卷宗第61页)
被告向**乡农村合作基金会出具的《收据》:19xx年3月16日,基金会向被告提供了40万元贷款。(卷宗第22页)
**区委办公室转发的《管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宣传要点》:19xx年,**市**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债权债务由**市**乡人民政府承担。(卷宗第23-28页,卷宗第45-50页)
**乡人民政府出具的《催款通知书》:**乡人民政府在**市**食品厂不还贷的情况下,一直要求**村委会和**居委会承担担保责任。(卷宗第29-31页,卷宗第57页)
**区政府《关于同意建立“**”等四个社区居委会的批复》:20xx年5月**市**区**乡**村民委员会变更为**科技城教科创业园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卷宗第32-33页,卷宗第51-52) 律师函:陈*律师接受**科技城教科创业园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委托就担保合同纠纷案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提出偿还要求。(卷宗第34页)
原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告已就被告所负债务合法地向**乡人民政府承担了20万元的担保责任,既然原告已经承担了20万元的担保责任,就有权向作为债务人的被告追偿。(卷宗第35页)
授权委托书:原告委托陈*在**科技城教科创业园区街道**社区居委会与**市**食品厂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执行程序的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有权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和解,代为领取标的物。(卷宗第36页)
被告工商登记证明:**食品厂有实收资产33万元,有力偿还原告已经承担了20万元的担保责任。(卷宗第37页)
**科技城教科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20xx年5月**市**区**乡**村民委员会变更为**科技城教科创业园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前者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后者承担。(卷宗第53页)
原告出具的《**路占地拆迁补偿协议》:因**路于20xx年动工建设,至20xx年9月2日,有超过20万元的土地占用拆迁补偿款**乡政府还未支付给**居委会。(卷宗第54-55页)
**乡政府出具的《证明》:**路于20xx年动工建设,该公路建设涉及到**村民的土地占用和房屋拆迁补偿费由**市建委拨付给**乡人民政府,由**乡人民政府将该补偿款支付给**村。(卷宗第56页)
三、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50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民事诉讼法》第58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3《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一、二款:“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4《合同法》第99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5《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第31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尝。”
三、 阅卷人的主张、立场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于19xx年3月16日向**市**区**乡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40万元,**市**区**乡**村民委员会作为担保人;19xx年5月12日,**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市**食品厂在判决生效后即时付清基金会借款40万元和资金占用费,**乡**村民委员会承担连带责任;20xx年9月3日**社区居委会以债务抵销的方式承担担保责任代**食品厂还贷20万元;当日,**乡财政所向**社区居委员会出具了“扣还担保贷款20万元”的收据;从20xx年9月3日至今,被告**市**食品厂没有向原告**社区居委会偿还一分钱。
我的意见是,根据相关国家政策,担保人与债务人主体的变更,变更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承担。自然作为变更后的**社区居委员与**乡人民政府之间的债权抵销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根据《合同法》第99条、《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担保法》第31条之规定,原告已就被告所负债务合法地以债务抵销的方式向**乡人民政府承担了20万元的担保责任,既然原告已经承担了20万元的担保责任,就有权向作为债务人的被告追偿,被告应向原告支付20万元。鉴于这20万元是公路建设土地占用拆迁补偿款,事关**村民的民生、切身利益和当地的稳定,如果不能从被告处取得,依法就不能从其他处取得,加上根据被告的财政状况是有能力足额偿还这20万元的,基于以上事实,为了尽快消除不利于**村的影响,保证**村民生、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和维护当地的稳定,被告应尽快足额支付20万元以及**村基于此案的相关损失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