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做好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是提高教代会质量,调动广大教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全面工作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制定制度如下:
一、要做好提案征集动员工作。在教代会召开前半个月左右,由校工会或教代会筹备小组召开会议,向全体教工和教代会代表通告提案征集的有关注意事项,动员大家积极向大会提交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
二、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三、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由代表组集体提出。要根据一事一案的原则填写提案征集表,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四、提案处理和落实:
(一)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二)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三)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解答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五、提案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六、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存档备查。
七、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八、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第二篇:教代会提案征集要求
教代会提案征集要求
一、 提案内容
(一)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可作为提案。
1. 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 有关本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 有关本校教学、科研、服务,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 涉及本校教职工生活福利以及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二)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 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本校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反映较多科室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2. 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反对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3. 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 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三)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 内容涉及国家重要机密的。
2. 属于学术研讨的;
3. 指名举报或揭发问题的;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4. 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个别问题的(此类问题可向学校有关科室反映)。
5. 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四)凡不属于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1. 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2. 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二、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二)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 提案名称,即要求解决问题的题目。
2. 提案理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 整改建议与措施,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四) 提案须有正式代表 1 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 2 人以上(含 2 人)附议。
(五)为保证提案质量,字迹必须工整,符合规范。
赵官镇教育工会
20xx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