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证明
(请务必用黑色中性笔填写,拒绝用圆珠笔填写)
出险人姓名: 李 谍
出险人身份证号码: 43xxxxxxxxxxxx
出险时间: 2014 年 03 月 15 日
出险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77号(中环国际广场项目建筑工地)
见证人 电话: 顾锦东(手机:186xxxxxxxx)
出险的起因、经过及结果
在20xx年03月15日下午21:10,同班组成员一起在中环国际广场项目工地清理钢
管时,因钢管滚动压上左足,导致左足第5跖骨基底部骨折;骨折,事故发生后,同事马上
给李谍作简单治疗,并立即通知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 出险后的处理(医治等情况)
领导获悉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相关紧急救护措施并当即安排车辆将伤者送至海南海口人民医院治疗。医院诊断情况请详见医院病历。在医院,患者得到了积极和妥善的治疗,
治疗后医院给予了患者预防感染治疗,患者精神不错,伤口影响不大主要休养,医院医生建
议回去休养,目前各项体检情况良好。
施工单位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意外事故证明
意外事故证明
魏陈,男, 8岁,身份证号:37xxxxxxxxxxxx , 学籍号:2012xxxxxxxxxxxx28
联系电话:153xxxxxxxx。
20xx年11月17日 上午第三节体育课,在六十米跑练习中,不慎摔倒,肘先着地,导致局部红肿,小臂无法抬起, 就近去乡卫生院检查,初步确诊为肘部骨折,然后去县卫生院确诊为肘部骨折医嘱需住院手术。
20xx年11月27日,在县医院住院,22日出院(详细说明见医院出具的明细)。
时间:20xx年11日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