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规范公司行文格式,提高行文质量,根据《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现将公文格式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公文用纸:A4印刷纸或复印纸。
2.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距,上下页边距各为2.5公分,左页边距为2.9公分,右页边距为2.5公分,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3.装订要求:公文应左侧装订,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
4.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
5.公文标题:公文标题位于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文星标宋体字(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无此词库,统一用2号华文中宋加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6.公文正文:公文正文紧接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格,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标题段落依次按“一、;(一);1.;(1)”顺序排列。其中一标题为3号黑体,
(一)标题为3号楷体;1.和(1)标题字体为3号仿宋,不加粗。
7.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8.成文时间:行政公文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
9.附注: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请示须以附注形式标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主题词:主题词是用于揭示公文内容,便于公文检索查询的规范化词。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11.抄送: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1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顿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12.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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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规范学生会公文标准格式的通知
南昌大学法学院学生委员会
昌大法学学生会字?20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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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生会公文标准格式的通知
院学生会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学生会管理制度建设,推动我院学生会工作的规范化,增强学生会各类公文的标准化,锻炼学生干部材料组织能力,经研究,决定以GB/T 9704—2012国标《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为基础,结合校团委考评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参考通行公文格式,制定南昌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公文标准格式,并于学生会内推行,现将该标准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南昌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章程》,按照《南昌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立项、起草、审批,以我院学生会集体名义制定制度、公布决定、举办活动、发布通知等文件,经相关部门及责任人校对无误并批准,得使用南昌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发文版头(即红头文件),并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二、学生会发文统一以A4纸(宽21厘米,高29.7厘米)印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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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式报备、存档的发文有红色版头的首页应彩打。
一、版头格式
三、我院学生会正式发文的版头为“南昌大学法学院学生委员会”,43号红色宋体加粗,对齐方式为分散对齐;
发文字号中的我院学生会代字为“昌大法学学生会字”,后加六角括号内注阿拉伯数字年份,发文顺序号依自然年内立项顺序排列。字体为三号仿宋GB2312,西文字体为三号Times New Roman,居中对齐;
发文字号下一行置红色分隔线,居中置红星。
二、正文格式
四、正文标题须说明文件主要内容。如为通知、决定等文件形式,则应统一为“关于……的通知(决定)”固定格式。尚未正式定稿发布的文件应在标题后加括号,内以四号加粗宋体标注“拟”和4位阿拉伯数字的该稿修改日期并起草者姓氏首字母字样。其他特殊文件,还可在标题后加括号内注“暂行”、“暂定”、“征询意见稿”或“内参”等字样;
正文开始标抄送机关的,应于标题下空一行行文。
五、正文内容应准确地传达发文机关的工作方向、相关办法、政策精神等,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合乎文法。
(一)我院学生会正式发文页面设置统一设置为:
页边距:上3.7厘米,下3.5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 —2—
纸张:A4;奇偶页不同;页眉:1.7厘米,页脚3.1厘米;
页面垂直对齐方式为顶端对齐;
文档网格设置为“只指定行网格”;
字符每行42,跨度10.5磅;行每页38,跨度16.75磅。
(二)发文字体
标题为二号方正小标宋GBK,加粗居中,小标题右对齐
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
二级标题为三号仿宋GB2312,加粗;
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GB2312;
正文字体为四号仿宋GB2312;
西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与同级中文字体同等大小;
标题序号格式依次为“一、”、“(一)”、“1.”、“(1)”、“①”。
六、段落中每段首行缩进2字符,对齐网格,段前段后均设置为0行,换行和分页中各项均空选。
七、页脚插入页码,格式为“—1—”,四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符号为仿宋GB2312,奇数页右对齐,偶数页左对齐,均向内侧缩进1字符。
八、文件正文行文结束有附件的,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缩进2字符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附件名称须与其标题一致,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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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阿拉伯数字“1.”序号;
正文下方(或附件说明下方)空一行右缩进2字符署发文机关,发文机关下一行发文机关首字右第3字符处署小写中文成文日期(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名剩余部分,则成文日期同样右对齐缩进2字符),一般发文机关署“南昌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特殊情况可署特定部门。
三、版记格式
九、经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审批、校对无误,可以定稿发文后,于文件最后加版记,正式发布;
版记应置于偶数页最下方,包括主题词、抄报机关、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和相关责任人。其中,抄报机关填写文件需上报的上级机关,抄送机关填写文件送达的平级和下级机关或直属部门,相关责任人一般分别署学生会主席和直接责任分管主席;
版记表格宽度为15.38厘米,居中对齐。
十、学生会所有发文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报备、存档、汇编。
南昌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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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学生会 规范 公文标准格式 通知 抄 报:法学院团委
抄 送: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院学生会各部门
南昌大学法学院学生委员会 20xx年9月24日印发 校对:李洪照 打印:赵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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