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审计文书种类和格式
一、审计通知书
适用于通知被审计单位(含被调查单位)接受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
二、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
适用于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三、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
适用于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四、封存通知书
适用于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五、停止款项使用通知书
适用于通知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的款项。
六、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适用于以审计机关名义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七、审计报告
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后出具审计结论。
八、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适用于对预算管理或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后出具审计调查结论。
九、 审计决定书
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十、审计移送处理书
适用于移送有关主管机关、部门进行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审计处罚决定书
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且拒不改正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
十二、解除**通知书
适用于解除已封存的被审计单位资料、资产或解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款项两项强制措施。
开 封 市 审 计 局
审 计 通 知 书
汴审**通〔20**〕**号
开封市审计局对****(项目名称)进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主送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年**月**日起,对你单位****进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成员:***(主审) *** *** ***
附件:1、被审单位需提供资料
2、审计纪律要求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说明:
一、审计通知书及其他审计文书格式正文中用斜体字标注的内容为说明性或者选择性内容。
二、审计通知书的主送单位为被审计(调查)单位,抄送单位根据情况可填写与被审计(调查)事项相关的其他部门。
三、根据情况,审计依据也可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条,上级审计机关授权项目还应在审计依据中注明根据***的授权。
四、审计组副组长和主审为可选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一般情况下,审计通知书应当在附件中列明审计组的审计纪律要求;根据需要,审计通知书还可在附件中列明被审计(调查)单位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目录、需要填制的调查表格等。
六、经济责任审计、跟踪审计对审计通知书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七、如结合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可在审计通知书一并写明,同时抄送被核查的社会审计机构。
八、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审计通知书(其他文书也照此办理)发文字号中应包括单位代字,序号,采取全年统一编号。
(二)审计通知书应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一般为8日),特殊情况需经市政府批准。
(三)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含外聘人员)不得列入审计通知书中。
(四)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应单独对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不宜与其他审计项目合并下达。
(五)审计通知书所依据的法律依据,按照不同情况,运用不同的法律依据。
(1)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
(2)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3)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4)对国家的事业单位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审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
(5)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
(6)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第十八条第二款。
(7)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8)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
(9)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
(10)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适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二条、第三条加有关部门委托函,(或)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
(11)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
(12)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要写明依据。
(13)对上述不能涵盖的审计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党内法规、行政规章,如:对政府采购审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六十八条。
开封市审计局
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
汴审**查〔20**〕**号 签发人:
:
开封市审计局在对**** (被审计对象)进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发现 **** (单位)在你****设有**** 账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我局(或者委托****)对该账户进行查询,请予协助、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附:账户名称:
开户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查询内容:
查询人: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说明:对因群众举报等原因,审计机关无法提供被审计单位准确的账户名称或者账号的,可不表述具体账号,但应向有关金融机构说明。
开封市审计局
协助查询个人账户通知书
汴审**查〔20**〕**号 签发人:
:
开封市审计局在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根据相关证据,发现****(单位)以个人名义在你****存储公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我局(或者委托****)对该存款进行查询,请予协助、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附:存款人姓名:
开户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或者存款人身份证件号码:
查询内容:
查询人: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说明:“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必需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正职)进行签发后,才能够送达有关需要协助查询的单位或部门。
开 封 市 审 计 局
封存通知书
汴审封〔20**〕**号 签发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对你单位的****(详见封存清单)予以封存。所封存资料、资产存放于**** ,由你单位负责保管,封存期间,未经我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封存的资料或者资产。
本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果对本通知不服,可以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开封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审计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封存资料资产清单
(审计机关印章)
**** 年**月**日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五款制定。
2.本文书仅适用于审计法第三十四条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封存被审计单位资料资产的强制措施。
3.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资料资产的封存,期限一般在7日之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的,应当取得审计机关负责人书面批准,告知被审计单位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7日。
4.指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保管的,还应在第一段写明:存放封存资料、资产的设备(或者设施)由你单位负责保管(或者看管),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启封。
5.本文书经局长签发,由我局出具对外正式公文。
开封市审计局
停止使用款项通知书
汴审停〔20**〕**号 签发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暂停使用****(注: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名称)拨付你单位的****(注:款项性质、金额)。
本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果对本通知不服,可以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开封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审计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审计机关印章)
**** 年**月**日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五款制定。
2.本文书仅适用于审计法第三十四条通知被审计单位停止使用款项的强制措施。
3.对审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向法院申请冻结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款项,第四十七条规定的通报有关主管部门扣缴被审计单位应当上缴的款项以及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请有关机关予以协助等,以我局行政公文的形式办理。
4.本文书经局长签发,由我局出具对外正式公文。
开封市审计局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汴审* *征〔20**〕**号
****(主送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开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了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专项审计调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现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现将专项审计调查中涉及你单位的有关事项)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自接到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如在此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同无异议。
附件: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开 封 市 审 计 局
审 计 报 告
(征求意见稿)
被审计单位: ************************局
审计项目: **20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征求意见稿格式内容及要求与正式审计报告一致)。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被审计单位)自收到正式报告之日起**日(审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开封市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审计组名称
审计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应以审计机关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2.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以科室为单位编发文号,加盖开封市审计局公章。所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落款由审计组组长签名。
3.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也可表述为:现将专项审计调查中涉及你单位的有关事项送你单位征求意见。
4.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与正式审计报告中的内容及法规引用要求基本相同。引用法律法规应当引用依据原文,引用依据原文不要断章取义,不得出现省略号即“…”,严禁以“内容同上”或“第*条第*款”等书写表达形式,省略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具体条、款、项、目内容。
5.提请到审计业务会上进行审定的审计报告格式,与本文书格式及内容要求相同,审计组不得删除报告中的任何事项和内容。
6.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开 封 市 审 计 局
审 计 报 告
汴审**报〔20**〕**号
被审计单位: *************************
审计项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的规定,开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审计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写全称时还应注明“以下简称****”)****(审计范围)进行了审计,****(根据需要可简要列明审计重点),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被审计单位简称)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开封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说明:
1.审计依据和审计范围应当与审计通知书保持一致。
2.被审计单位作出书面承诺的,应注明。
3.采取跟踪审计等特殊审计方式的,应当写明。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资产、负债、损益(净资产)及收支结余情况。
(三)审计结果及与项目审计目标密切相关的内容。
(四)
查法性盾。评价用语应平实、适度,避免使用感情色彩浓重的用语。】.查 回证(详**年度(上次审计日期)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1.**年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2.**年度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及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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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部分简要表述被审计单位、资金或者项目的背景信息,如被审计单位性质、组织结构、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职责范围或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基本职能、机构、人员;相关内部控制及信息系统情况;适用的绩效评价标准等。
2.本部分要将被审计单位审计年度内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叙述完整。
3.本部分反映的内容应当与项目审计目标密切相关。
4.一般不得引用未经审计核实的数据,如必须引用,应当注明来源。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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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部分应围绕项目审计目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评价。
2.本部分既包括正面评价,也包括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简要概括。
3.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4.审计评价意见不能与审计发现的问题相矛盾。
5.本部分还可对被审计单位执行以往审计决定情况和采纳审计建议情况作出总体评价。
6.审计评价用语要准确、适当,以写实为主。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二)审计期间审计发现的已经整改的问题(审计中如果没有此项问题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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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此部分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审计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问题、影响绩效的突出问题、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重大缺陷等。
2.反映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问题的,一般应表述违法违规事实、定性及依据、处理或处罚意见及依据;反映影响绩效的突出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事实、标准、原因、后果,以及改进意见;反映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重大缺陷的,一般应表述有关缺陷情况、后果及改进意见。
3. 依法需要移送的问题也应在本部分反映,但涉嫌犯罪等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事项除外。对移送处理的问题,一般应表述事实和移送处理意见。
4.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合理归类,按照重要性原则排序。
5.每类问题一般应列有小标题。小标题一般应包含对问题的定性和金额,小标题应当准确、适当。
6.在引用法律和法规时,一般应使用全称,列明文件名称、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在引用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般应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发文字号、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
7.法律法规条文条款项目,应使用不同的格式,格式如下: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第(一)(二)(三)(四)(五)五项,不能写为“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或“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8.引用法律法规应当引用依据原文,引用依据原文不要断章取义,不得出现省略号即“…”,严禁以“内容同上”或“第*条第*款第(*)项”等书写表达形式,省略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具体条款(项、目)内容。
9.需要进行审计处理处罚的,使用“违反了…(法律依据)”词语搭配;不需要审计处理处罚的,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底稿中,使用“不符合…(法律依据)”词语搭配。
10.引用依据时,尽可能引用上位法,注意法律的“位阶”。法律法规的位阶排列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
11.处理处罚意见应当具体、可落实。对相关问题的移送处理意见一般表述为“此问题***已(将)移送*******处理”。
12.处理依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为处理处罚依据,其他法律法规明确限定执法主体的,不宜作为审计机关处理依据。
13.区分财政、财务收支。财政收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财务收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14.区分审计处理措施和审计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先责令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即先进行审计处理,后进行审计处罚。不能只罚不纠、以纠代罚、以罚代纠。
15.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已经整改的,应当表述有关整改情况。
16.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根据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该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河南省审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豫审〔2009〕114号)的规定,不同情形的违法行为,应采用不同的处罚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情形: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发生额在10万元以下,在检查中能够主动说明情况和提高相关资料,并能积极纠正、整改的。
处罚标准: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情形: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发生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处罚标准: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情形: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发生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但因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曾受过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又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罚标准: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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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应围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2.审计建议的顺序应与反映问题的顺序基本一致。
3.审计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采纳。
4.审计建议的对象一般为被审计单位。如果需要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共同整改的,应建议被审计单位商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被审计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日(审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开封市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说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格式及内容要求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科要求办理。跟踪审计等对审计报告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开封市审计局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汴审**调报〔20**〕**号
被调查单位: *********************
审计调查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开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调查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写全称时还应注明“以下简称****”)****(审计通知书列明的审计调查范围)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根据需要可简要列明审计调查重点),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被调查单位简称)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开封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说明:
1.审计依据和审计范围应当与审计通知书保持一致。
2.被审计单位作出书面承诺的,应注明。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
说明:
1.本部分简要表述被调查事项的背景信息,如被调查事项的管理体制、相关业务活动及其目标、相关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适用的绩效评价标准等。
2.本部分反映的内容应当与专项审计调查目标密切相关。
3.如果引用的数据未经审计调查核实,应当注明来源。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
***************************************************************************。
说明:
1.本部分应围绕审计调查目标对被调查事项作出评价,主要评价与被调查事项相关的政策和制度执行效果,也可评价相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
2.本部分既包括正面评价,也包括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的简要概括。
3.只对审计调查的事项发表评价意见,对审计调查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评价意见。
4.评价意见不能与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相矛盾。
5.评价用语要准确、适当,以写实为主。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说明:
1.本部分重点反映审计调查发现的政策、体制、制度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表述问题事实、标准、原因及其影响,一般情况下,还应当提出整改建议,有明确法规依据的应当引用具体的定性法规内容。其中,对于被调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问题,需要出具审计决定书进行处理处罚的,还应表述处理处罚意见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2.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一般应当分析原因。原因分析可结合问题一并简要表述,也可在全部问题列完后综合分析。如果分析原因的篇幅较长,可以单列“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放在“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之后予以反映。
3.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应合理归类,按照重要性原则排序。
4.每类问题一般应列有小标题。小标题一般应包含对问题的定性和金额,小标题应当准确、适当。
5.在引用法律和法规时,一般应列明文件名称、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在引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般应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发文字号、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
6.审计期间被调查单位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重要问题已经整改的,应当表述有关整改情况。
7.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在本部分表述,或者另列一类“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予以反映。
8.对需移送处理的问题,应表述事实和移送处理意见,但涉嫌犯罪等不宜让被调查单位知悉的事项不在此部分反映。
四、审计调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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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围绕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从政策、体制、制度和管理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2.只针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的问题提出审计调查建议,审计调查建议与反映问题的顺序基本一致。
3.审计调查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被调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采纳。
4.审计调查建议的对象一般为被调查单位。如果需要被调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共同整改的,应建议被调查单位商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对本次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请***(被调查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日(审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开封市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开 封 市 审 计 局
审计决定书
汴审**决〔20**〕**号
开封市审计局关于****的审计决定
****(主送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局对你单位****进行了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同时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审计决定:
一、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
*****************************************************************************************************************。
二、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
**************************************************************************************************************。
说明:
1.审计决定所列问题应与审计报告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相关问题的标题及排列顺序基本一致。
2.每项决定都必须有事实、定性、处理或处罚决定以及相应法规依据,处罚决定还应有相对应的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裁量标准,且表述应当与审计报告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相关表述一致。
3.在审计决定中可不引用依据原文,只引用《**法》第*条第*款第(*)项第*目的规定。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日(审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内将本决定执行完毕,并将执行结果书面报告我局。
(救济途径选项一:提请裁决) 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开封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救济途径选项二: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开封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审计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开 封 市 审 计 局
审计移送处理书
汴审**移〔20**〕**号
开封市审计局关于****的
审计移送处理书
****(主送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我局在****审计(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单位名称或者人员姓名)****(涉嫌犯罪、违法违规或者违纪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移送方式选项一:移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处理的)********(列明涉嫌犯罪的单位名称、性质或者人员姓名、身份;涉嫌犯罪行为的事实、情节、涉案金额;涉嫌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等刑事法律)第**条的规定,上述行为涉嫌构成****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移送方式选项二: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列明违规违纪的单位名称、性质或者人员姓名、身份;违规违纪行为的事实、情节、涉案金额;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的后果等。)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第**条****的规定,应当追究***的责任。(凡是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
(移送方式选项三:移送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处理的)********(列明违法违规的单位名称或者人员姓名;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情节、违规金额;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定性、处理依据的名称、条文序号及其具体内容。)
********(因审计手段有限或者其他原因未能进一步查明的,注明“因审计手段有限难以查清”等字样,并说明存在的重大疑点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涉嫌犯罪的可同时引用《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规定,现移送你单位依法处理。请将立案情况及查处结果(移送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处理的,只表述查处结果)及时书面告知我局。
附件:(一)审计证据(共**页,只送主送机关)
(二)审计决定
(三)证据目录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联系人:***(主办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审计机关原则上应向对应级别的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办理移送事项。
2.审计机关向公安机关办理移送事项时,应当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的全部证据,同时将审计移送处理书及有关证据目录抄送同级检察机关。
3.审计机关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时,已经对移送事项中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在审计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的,应当将审计决定书一并抄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
开 封 市 审 计 局
审计处罚决定书
汴审**罚决〔20**〕**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
被处罚单位地址:
被处罚个人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被处罚个人住址:
**(被处罚单位名称或规范简称、被处罚个人姓名)于****年*月*日,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决定对**(被处罚单位名称或规范简称、被处罚个人姓名)处以罚款****元整。
**(被处罚单位名称或规范简称、被处罚个人姓名)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本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开封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审计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处罚决定适用于违法事实发生后,审计机关责令改正,但被审计单位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拒不改正的情形。
2.本处罚决定第一部分应根据实际情况列明被处罚对象的基本情况,可以选择只处罚单位或者个人,也可对单位和个人一并处罚;如只处罚个人,应当列明所在单位名称;如被处罚个人为多人时,应列明全部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
3.本处罚决定的作出应当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相关程序。
开 封 市 审 计 局
解除**通知书
汴审解〔20**〕**号 签发人:
:
(解除审计强制措施之一:解除封存资料或者资产)我局于**年**月**日制发了采取审计强制措施封存通知书(汴审封〔20**〕**号),对你单位的****进行了封存,现决定自****年**月**日起解除封存。
(解除审计强制措施之二:解除停止使用款项)我局于****年**月**日制发了采取审计强制措施停止使用款项通知书(汴审停〔20**〕**号),责令你单位暂停使用****(注: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名称)拨付你单位的****(注:款项性质、金额),现决定自****年**月**日起准许你单位恢复使用上述款项。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五款制定。
2.标题中(**)内容可根据解除事项填写(封存或停止使用款项)。
3.本文书是采取审计强制措施中《封存通知书》和《停止使用款项通知书》的必要补充。
4.本文书经局长签发,是我局出具的对外正式公文。
附件2
审计文本格式
一、审计取证单
二、审计工作底稿
三、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完成情况审核单
四、调查了解记录
五、审计实施方案
六、审计组长调整审批单
七、审计实施方案调整审批单
八、审计承诺书
九、限期提供资料通知书
十、审计组业务会议记录
十一、审计组采纳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情况说明
十二、业务科室复核意见书
十三、审理意见书
十四、审理会议记录
十五、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十六、审计局业务会议记录
十七、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十八、审计文书送达回证
审 计 取 证 单
第 页(共 页)
附件: 页
说明:
1.文本中的所有人员姓名及日期必须采取手签方式,不得采取打印等其他方式。
2.审计取证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制作,主要适用于审计事项比较复杂或者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时的汇总分析。
3.审计(调查)事项中,应与审计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审计事项名称保持一致。
4.通过审计取证单对证据所做的汇总、链接、分析、定性,应得到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认定。
5.证据提供单位意见栏填写不下的,可另附说明。
6.本文书不能代替审计证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报告中涉及到的审计评价,以及与实现审计目标相关联的审计事项必须取得审计证据。
7.审计证据应做到要素填写完整,符合“证据五要素”标准,即:审计证据的来源、审计证据提供人的签名、审计证据取得的日期、被审计单位的印章、审计组2人以上审计人员的签名;审计证据应做到要素表述准确。例如:“审计证据的来源”应书写为:该证据来源于**年**月第*号会计凭证(该证据来源于**年**月**(单位)**会议记录),不得以“与原件相同”或“复印于原件”等模糊、笼统语句进行表述。要素填写不完整,表述不准确的审计证据为无效证据。
审计工作底稿
索引号: 第 页(共 页)
附件: 页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零五条至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制作。
2.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文书,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3.审核人员提出2、3项审核意见的,审计人员应当将落实情况和结果作出书面说明,经审核人员认可并签字后,附于本底稿后。
4. 审计底稿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每一审计事项进行全部编制归档,不得遗漏、少出或者不出。
5. 审计组长(或其委托的主审)应当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开封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工作办法(试行)》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重点关注: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措施是否有效执行;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恰当、充分;审计结论和相关标准是否适当。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予以认可、责成进一步采取审计措施以获取适当和充分的审计证据、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不恰当的审计结论等相关审核意见。对于后两种审核意见,审计组成员应当将落实情况和结果作出书面说明,经审计组长认可签字后,附于相关审计工作底稿后归入档案。
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
编制人员(签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工作底稿中审计事项在以上三文书中的位置,以事项列号表示,如该事项在审计报告中位于第四点的第二小点,则表示为四(二),如表中所示。
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完成情况审核单
业务科名称: 审计(调查)项目名称:
审计组组长(签名):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审计事项完成情况审核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零五条、一百零九条等其他条款的规定内容制作。
2.市局将本文书确定为审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文书。《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应依据本文书进行编制,项目归档时,应将此表附于《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后面。
3.“审计事项”栏,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和人员分工情况顺序逐项填列。
4.“审计结果”栏,根据现场审计结果分栏填列。其中:
“审计结论”栏,根据审计工作底稿结论简要填写。如审计后未发现问题可填写“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未发现问题”;如审计后发现问题,应当按照问题的性质简要填写,对具体情节和违规定性和处理依据不再填写。
“对应审计工作底稿索引号及页数”栏,审计工作底稿索引号,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归档时的实际排列进行统一流水编号;审计工作底稿页数,应当包括审计人员落实审计组组长审核意见所作的书面说明的页数。审计工作底稿索引号和页数以分号作为分隔符号。
“对应审计证据页数”栏,应当填写审计工作底稿所附证据的页数,审计工作底稿对应的审计证据附在其他审计工作底稿之后的,应在此栏注明审计证据所在审计工作底稿的索引号及审计证据页数。
5.“对应审计报告”栏、“对应审计决定书”栏、“对应审计移送处理书”栏,与《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中填写内容方式一致。
6.“审计人员需要说明的事项”栏,反映审计人员因时间、经费、被审计单位不配合等客观因素影响,无法得出审计结论的原因等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及其索引号。
7. 法制审理时,应将本文书报送审理工作委员会进行审理,未填写本文书的审计项目,法制与审理部门不予受理。
开封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调查了解记录
审计(调查)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科室:
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成员:
调查了解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被调查事项)基本情况
*******************************************************************。
说明:本部分主要描述被审计(调查)单位以及被调查事项的背景信息,如被审计(调查)单位类型、组织结构;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相关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相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适用的绩效评价标准;相关内部控制及信息系统情况等。
二、被审计单位(项目、资金)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评估情况
*****************************************************************。
说明:本部分主要描述审计人员根据调查了解情况,如被审计(调查)单位的行业规律、政策导向、内控效果、指标变动、绩效评价等,结合项目审计(调查)目标,对被审计(调查)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的重要性作出的分析判断和评估;可以根据项目审计(调查)目标分项表述。本部分内容应当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四章第四节“重大违法行为检查”的相关规定,体现足够的职业敏感和应有的职业谨慎。
三、审计重点事项及审计应对措施
*********************************************************************。
说明:本部分主要描述审计人员根据对被审计(调查)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的重要性的分析判断和评估,确定审计重点和内容以及审计的方式方法。本部分内容应当充分体现审计组的项目审计(调查)思路,确定的审计重点事项和审计应对措施应当具体,具备可操作性。
****年**月**日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四条及第四章第四节的相关条款制作。
2.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文书,是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依据,本文书及所附相关审计证据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开封市审计局
****(注: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名称,
与审计通知书名称一致)实施方案
根据《****审计通知书》(文号)和《****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指导本次审计(调查)工作,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圆满完成审计目标,制定本审计(调查)实施方案。
一、审计目标
*********************************************************************。
说明:本部分主要根据省审计厅制定的审计(调查)工作方案,详细描述本次审计(调查)项目的具体审计目标。
二、审计范围
********************************************************************。
说明:本部分主要描述本次审计(调查)项目的会计年度和主要审计范围,提出相关重要事项可追溯到以前或以后年度,指出审计(调查)的主要对象以及可能需要延伸的相关部门。
三、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步骤方法
根据省审计厅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和审计调查了解的相关情况,确定本次审计(调查)的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如下:
*******************************************************************。
说明:
1.本部分内容应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及“调查了解记录”的内容编写,充分体现审计组的项目审计(调查)思路,体现足够的职业敏感及应有的职业谨慎。
2.确定的审计内容和重点以及审计步骤方法应当在“调查了解记录”的基础上予以细化,应当具体并具备可操作性,并充分考虑审计人力、时间等审计资源状况。
3.确定审计步骤和方法,应当考虑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确定是否及如何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考虑对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确定是否及如何检查相关信息系统的有效性、安全性。
四、审计人员分工及工作要求
******************************************************************。
说明:
1.明确审计组成员,根据审计内容和重点的重要性程度对审计人员进行恰当的分工,并明确审计组组长为审计质量第一负责人。若人员较多,可组成若干审计小组,并明确审计小组组长为本小组审计质量第一责任人,由审计组组长承担审计工作底稿审核等职责。
2.安排审计项目进度,以规定的上报审计报告时间倒排进度,明确现场审计结束时间、审计组业务会议时间、交换意见时间、提交法制部门审理时间等。
3.提出审计纪律要求。
审计组组长(签名):
主管副局长审核(签名):
〔局长审核(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五十四条至七十六条的规定制作。
2.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文书,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省厅(或上级)部门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也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3.一般审计项目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组长起草或审核,由主管副局长审定,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由主管副局长提交局长审定。
4.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省审计厅制定的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应当及时报送法制科备查,最迟应于项目实施阶段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法制科或审理部门。
开封市审计局
审计组长调整审批单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八十条的规定制作。
2.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非必要文书,当存在相应情形时才予以编制,编制后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3.“项目实施业务科”栏填写实施或牵头实施审计项目的业务科名称。
4.“审计组长调整的原因及情况说明”栏,应详细陈述本次调整审计组长的原因以及调整的主要情况说明。
5.“审核意见”应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调整的权限规定,由主管副局长审核。“审批意见” 应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调整的权限规定,必须由局长批准签署。涉及下列事项调整的必须由局长审批:(1)审计目标;(2)审计组组长;(3)审计重点;(4)现场审计结束时间。
开封市审计局
审计实施方案调整审批单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七十七至八十一条的规定制作。
2.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非必要文书,当存在相应情形时才予以编制,编制后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3.“项目实施业务科”栏填写实施或牵头实施审计项目的业务科室名称。
4.“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时间”栏按审计实施方案经主管副局长(局长)审定的时间填写。
5.“审计实施方案调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栏,应详细陈述本次调整审计实施的原因以及调整的主要内容。
6.“审批意见”应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调整的权限规定,由局长或主管副局长签署。
开封市审计局
限期提供资料通知书
:
根据开封市审计局《 的通知》(汴审**通〔20**〕**号),审计组已于20**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审计。为了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在20**年**月**日前,按照所附清单将有关资料提供给审计组。逾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被审计单位人员签字: 审计组人员签字:
附件:
1.被审计单位需提供资料清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被审计单位一份、审计组留存一份)
******审计组
****年**月**日
附件:
1. 被审计单位需提供资料清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
1.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非必要文书,当存在相应情形时才予编制,编制后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2.本通知书应由审计组3人以上审计人员共同签字,并送达被审计单位。
承 诺 书
开封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被审计单位全称) 向开封市审计局提供了****年**月至****年**月(任职期间或会计期间)全部财务会计资料并郑重承诺:
我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和会计资料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我单位的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如实、全面地向审计组提供了本单位在银行和非金融机构设立帐户的情况,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社会中介组织出具的有关报告;如实、客观地披露了关联交易、未决诉讼、抵押借款、为其他单位借款提供担保等事项。
审计组若发现我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和会计资料有虚假、隐匿、篡改、毁弃等行为,我们依法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法人章 财务部门章
****年**月**日
资料交接清单
被审计单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审计组组长: 审计人员:
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情况一览表
开户单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财务负责人: 出纳人员: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制作。
2.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文书,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审计项目涉及的主要被审计单位及延伸审计的分支机构、其他主要单位均应填写承诺书。
3.由于不同的行业审计对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种类差异较大,本文书格式仅供审计人员参考,承诺书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审计项目和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4.“承诺书”所附“资料交接清单”、“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情况一览表”供审计人员参考使用。
开封市审计局
审计组业务会议记录
审计(调查)项目名称:
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成员:
会议时间:
会议记录:
***************************************************************************************************************************************************************。
***********************************************。
说明:逐条记录审计组业务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及讨论结果,包括:(1)评价审计目标的实现情况;(2)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完成情况;(3)评价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4)提出审计评价意见;(5)评估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性;(6)提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7)其他有关事项。
审计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制作。
2.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文书,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审计组采纳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情况说明
审计(调查)项目名称:
采纳反馈意见情况:
***************************************************************************************************************************************************************。
***************************************************************************************************************************************************************。
说明:根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逐条描述审计组对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原因、进一步核实情况及对审计报告的修改情况。
审计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一十一条、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制作。
2.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文书,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业务科室复核意见书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制作。
2.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文书,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3.业务科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开封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工作办法(试行)》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项目复核,并认真对照本文书中1—10条规定内容如实填写复核意见。
4.业务科负责人担任审计组长时,应当由科室副职或具有足够经验、能力和一定职务的人员承担。
审理意见书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至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制作。
2.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文书,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经过退回并进行二次审理的审计(调查)项目,应将初次和第二次出具的《审理意见书》一并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3.审理工作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开封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工作办法(试行)》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项目审理。一般审计项目实行两级审理,先由初审人员提出初审意见,报经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签字确认即可提交审计业务会;审计组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项目,或遇其他重大审计项目,应报请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4.未按照《开封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工作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提供项目资料的,以及存在数据不准确、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等基础性错误和违反有关复核审理规定的审计项目应予以退回。
5.审理时间应分别控制在7至15个工作日内。如遇重大项目或集中成批审理项目等特殊情况时,经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审理时间。补正材料和退回业务科室修改的时间不包括在审理时间内。
开封市审计局审理会议记录
审计(调查)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科室:
审理会议主持人: 年 月 日
参加会议人员:
记录人: 会议时间:
审理议题记录:
***************************************************************************************************************************************************************。
****年**月**日
说明: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非必要文书,如遇重大审计项目或审计组与审理意见不一致时,应召开审理会议,使用本文书进行详细记录会议内容,编制后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说明: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非必要文书,如遇审计组与审理意见不一致时,应使用本文书进行说明理由,编制后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开封市审计局
审计业务会议记录
审计(调查)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科室:
会议主持人: (手签方式) 年 月 日
审计组长: (手签方式) 主 审:(手签方式)
参会人员:
记录人:(手签方式) 会议时间:
法制审理人员:(手签方式) 年 月 日
会议决议、决定记录:
******************************************************************************************************。
说明:主要描述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主要事项,如审计组对被采纳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及修改报告情况,审计业务科采纳法制科或审理委员会审理意见及修改报告情况,与会人员对重要审计事项的讨论及局领导审定决议等。重要审计事项审定决议应逐条陈述,其他情况可以概要描述。
*****年**月**日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制作。
2.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文书,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3.“会议主持人”栏,一般应由局长签写。
4.审计组对局审计业务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遵照执行。
开封市审计局
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
审计组长(检查责任人):
审计组(检查组)成员:
检查范围:
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
检查记录:
****年**月**日,审计组(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和开封市审计局20**年**月**日出据的审计决定书(汴审*决〔20**〕*号)及该项目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落实关于***(项目名称)审计(调查)项目的审计处理决定情况进行了回访(跟踪)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 审计决定落实整改情况
(一) 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整改情况
************************************************************************************************************。
(二) 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整改情况
*********************************************************************************************************。
说明:
1.按照审计决定书中包含的问题逐条进行记录和说明整改情况。
2.应详细说明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已执行的,应检查并取得证据;未执行的,应详细说明没有整改或者完全没有整改事项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包括:(1)责令被审计单位限期执行。如果发生逾期不执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3.根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带来或产生的效果及影响。
二、 审计报告中的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整改(建议采纳)情况
************************************************************************************************************。
(三) 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整改(建议采纳)情况
**********************************************************************************************************。
说明:
1.按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和事项,依据审计报告中处理意见逐条进行记录和说明整改情况。
2.按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建议,逐条进行记录和说明建议采纳情况。
3.根据整改和采纳情况进行分析带来或产生的影响及效果。主要从被审计单位的体制上和制度上进行分析和说明。
三、对移送处理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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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审计(检查)证据
2.***(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决定执行情况(书面报告)
说明:
1.附件1中的审计(检查)证据,是指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进行调账处理或上缴(罚没)款项等有关账务处理,由审计组(检查组)取得的会计凭证及支出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当将审计决定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
审计组(检查组)长(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文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六十四条至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制作。
2.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文书,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3.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情况的书面报告与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取得的审计证据,归入审计项目档案。
开封市审计局
审计文书送达回证
开封市审计局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文书是审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文书。
2.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决定等其他审计文书的送达回证,应至少填写审计组3人以上审计人员的姓名。
3.收件人签名后应加盖单位公章。
4. 本文书应按照一个事项进行一回证的要求填写使用,不得将多次送达的事项回证合并填写到本文书中。
主题词:审计 公文 规定 通知
开封市审计局办公室 20##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