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本图书、长一分知识,多一份快乐”这是我们十一月份亲子自制图书的口号。以培养孩子们从小喜欢读书的习惯,展示幼儿创作、动手制作的作品,体验与家人一起分享自己自制成就的乐趣,使孩子们对书籍更加珍爱,进一步激发幼儿的阅读兴趣,提升幼儿自主阅读能力。十一月我们开展了自制图书活动。
活动初,我们在家长会上与家长商讨了怎样制作图书,有许多家长感到有些迷惑。于是,我到大班里借了一些自制的图书给家长看,然后又在网上找了一些资料与家长一起分享。几天后,有两位家长将自制的图书带了,一位是到图片扫描的方式将图片扫描下来然后装订制成,另一位则是将废旧书上的图片剪下来,然后拼贴自己自编故事。不论是哪一种方式,家长们只要动手与孩子制作了,都能给予幼儿更多的是成就感和阅读的愉悦感。
又过了几天,图书越来越多制作的方式也越来越丰富,故事内容更是精彩纷呈,有故事“三只小猪”“龟兔赛跑”“逃家小兔”;有幼儿自己的成长故事“嘟嘟小故事”“琼琼的故事”;还有科学类的“我是从哪里来的?” 等等。
在自制图书的过程中,幼儿与家长、教师、同伴都有积极的互动、协作。家长和孩子共同选定主题、选择制作材料、商量图书的文字表达内容及画面的呈现方式等,家长与孩子的分工,整个制作过程不仅是亲子智慧的结晶,还流淌着交融的亲情。
有的家长看到其他家长都制作了带来了,心里很着急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去制作,于是在班级网站里,家长间讨论的制作图书话题也是异常火热。有热心的家长还帮着一起制作。正是由于大家的努力让我们的这次活动非常成功,当孩子们手里捧着奖状的时候心里都是美滋滋的。相信通过本次活动幼儿会更加爱护图书,在与同伴交流图书内容的时候也会更加自信与大胆。
第二篇:班班通、图书制度
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制度
1.图书借阅应实行与日常教学作息时间错时开放,便于师生在课余时间借阅。
2.凡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在图书室借阅区借阅图书。借书证件限本人使用,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代借。
3.在开架借阅图书时,每次限取一册翻阅,图书阅毕后应放回原处。如找不到原处请交送管理老师处,请勿自行乱放。
4.学校根据本校图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教师和学生可借的图书类别、册数及借期。到期需要继续阅读的图书,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的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5.图书室所藏工具书、画册、特藏本、孤本及当年的杂志一般只供在馆内查阅,不外借。
6.爱护图书。遗失、损坏图书者,按图书室《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7.办理外借手续时应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画等问题,如果发现有问题应当场确认,否则将视为由借书人损坏。
8.归还图书时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场检查归还图书是否有破损、缺页和圈画等损坏情况。如有损坏,应当场提出。
9.归还的图书应及时整理上架。
10.借还图书要讲文明,讲礼貌,并保持室内整洁。进入借书区域,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有序。
11.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学校前,必须将借阅的图书资料全部还清,由学校收回或注销借书卡、证后,方可办理
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较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设好本校藏书体系。
2.负责图书查重、验收、盖章、编号、登录等工作;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图书分类细则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相关规则,对所有图书资料准确分类、编目,组织并管理好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及时做好图书的上架、借阅工作;认真仔细做好查重工作,避免同种书不同号的错误。
3.注意调查研究,了解读者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新书推荐和阅读指导课工作,坚持“一切为了读者”的服务宗旨,熟悉馆藏结构,认真解答读者咨询。
4.认真做好本室书刊的修补、装订等工作,便于读者使用。
5.充分发挥图书室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
6.爱护图书资料,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霉、防蛀等工作,保持图书室安静、整洁、有序。
图书室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则
一、赔偿原则
1.凡向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期刊等资料,须妥善保管,不得卷折、圈画、涂写、污损、剪裁、撕页或遗失。如发生以上情况,应进行赔偿。
2.读者借阅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资料是否受损,如有污损应当场由管理人员确认,否则视由本人造成损坏。
3.凡污损图书者,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还要填写一式二份的“损坏书刊登记表”存档备案。
4.对未照章赔偿的借阅人,暂停提供借阅服务。
二、赔偿办法
1.遗失图书,原则上以相同版之原书偿还。如不能偿还原书者,由图书室出具赔偿通知到财务室支付现金,持收据到图书室注销。
(1)一般图书、工具书和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得而本馆又无复本的书籍,赔偿价格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2)成套多卷本图书,书店不单册出售的,如遗失或损坏其中一册或一册以上,应由读者购买后赔偿图书馆遗失的书,或者以整套图书赔偿。如果该书已购买不到,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3)精装书刊以平装书刊赔偿、原版书刊以影印书刊赔偿时,须赔偿精装与平装和原装与影印之间的差价和加工费用,复印书刊须加一定数额的复印成本。
2.污损图书、期刊等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应购买原书偿还,无法偿还原书,按本规则遗失图书处理。
(2)图书封面和内容污损、注字、划线,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的,学校视情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3)书刊资料上的条码弃失、污损,视情合理赔偿。
3.损坏图书以原版书偿还者,被损图书经图书馆注销后,归偿还者所有。损坏图书后损坏者赔偿了现金,被损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三、赔偿后又找回原书
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找回原书且无损污,可持原书刊和赔偿收据到图书室申请退回赔偿费。
藏书剔旧管理规则
一、剔旧工作的实施
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先由图书室工作人员根据剔除范围初选,再征求相关专业学科老师的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或馆长批准后执行。
3.有收藏价值的文献资料,下架后要妥善保存,做好馆藏积累工作。
4.剔旧工作可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应做好总结工作。
二、剔旧的具体范围
1.内容陈旧已无参考价值的书刊。
2.长期以来流通率很低,无馆藏价值的书刊。
3.复本量大且实用性差,造成积压的书刊。
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5. 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补)的书刊。
三、剔旧图书的处理
1.凡被剔旧的书刊,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二份,分别由图书馆留底和总务处备案。图书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还要财务核销。
2.对被剔除的书刊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调拨、交换、折价出售或报废等相应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