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询问(调查)笔录
时间: 2015 年2月5日9时30分至20xx年2月5日12时00分 第 一 次
地点: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办公室 询问(调查)人: 、
询问(调查)人 xxx 性别: 男 民族: 汉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住址: xxx21号
工作单位: 职务: 询问(调查)人:我们是xxx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已向你出示了我们的执法证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询问(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同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五)项的规定,如果你认为办案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你有申请办案人员 回避的权利,请问你是否听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被询问(调查)人:我听清楚了,我不要求你们回避。
询问(调查)人:你因何事而来我局接受询问的?
被询问(调查)人:接贵局通知,为调查了解我从事KTV酒吧服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务经营相关情况,故前来接受询问。
询问(调查)人:请介绍你的基本情况?
被询问(调查)人:我叫xxx,男,汉族人,大专文化,xxx出生,住址:xxx21号,公民身份号码:xxx。
询问(调查)人:请你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名确认?
被询问(调查)人:我提交《身份证》、房产证、《租店合同》复印件各一份,我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签名确认。
询问(调查)人:我局接到xxx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建议查处取缔荷塘月色KTV的函后,根据函的内容,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文化、公安执法人员于20xx年2月2日晚上对位于xxx荷塘月色KTV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与拍照情况你是否清楚?
被询问(调查)人:当时由我在现场配合执法人员检查工作,贵局执法人员均身穿制服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后,对我的经营场所荷塘月色KTV进行检查,因我涉嫌无照从事KTV经营活动,现场现执法人员要求提供账本及价格表,我店的一名负责收银的女性工作人员在收银台取出开房本、收入本、支出本、日结流水账本及价格表(账本显示经营日期从20xx年1月2日开始)交给贵局执法人员。现场执法人员扣押账本。检查的相关情况记录在《现场笔录》中,同时向我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询问通知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物清单》,我核实上述文书上后签名确认,现场拍摄的照片属实,贵局把照片制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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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在证据复制(提取)单中,20xx年2月5日我核实后签名确认。 询问(调查)人:请介绍你经营的荷塘月色KTV的基本情况。 被询问(调查)人:荷塘月色KTV位于xxx,我于20xx年10月30日同xxx签订了场地租店《合同》,一楼、二楼合计面积380平方米,月租5000元。我租用了此场地后,共投入资金50万元人民币作来装修和购买电视、音响及点歌系统等设备。20xx年1月1日开始采购食品及日用品,20xx年1月2日起开业,二楼有6个正常使用的KTV房(以下称卡拉OK房),一楼有酒水台、收银台和六张台的静吧。开业后雇请工人6人,月薪1500元。 询问(调查)人:请问你投资经营的荷塘月色KTV,主要经营范围什么?
被询问(调查)人:主要经营卡拉OK、酒类饮料销售及小食服务。 询问(调查)人:以何种形式何时起在何地从事何种经营活动? 被询问(调查)人:我是以个人名义于20xx年1月2日起至今在xxx从事卡拉OK、酒类饮料销售及小食服务经营。
询问(调查)人:你从事上述经营活动,你有无领取《营业执照》? 被询问(调查)人:没有。
询问(调查)人:为什么没有领取《营业执照》?
被询问(调查)人:因为工作的一时疏忽,故无法领取《营业执照》。
询问(调查)人:请说明从20xx年1月2日开业至查处时止卡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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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OK、酒类饮料销售及小食服务的经营及利润情况各是多少?请提供帐本凭证。
被询问(调查)人:是按房费加超市收费,卡拉OK(量贩式KTV)是在经营场所内以销售酒类饮料及小食计取营业额,若没消费的则按房间大小、时间收费,从开业至查处时止的总营业额是1644元,其中房费280元,食品350元,酒水1014元。因为刚刚经营,利润无法准确计算。我向贵局提供帐本复印件共18张,并在复印件上面签名确认。
询问(调查)人:水电是何种名义报装开户?
被询问(调查)人:是xxx名义报装开户。
询问(调查)人:你有什么补充的?
被询问(调查)人:没有了。
询问(调查)人:以上询问笔录共四页,请你过目是否属实? 被询问(调查)人:
被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询问(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李四经营过期食品询问笔录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询 问 笔 录
时间:20xx年 9 月 29日 14 时48 分至 2011 年 9月 29日 15时 05分 第 1 次
地点: ***县**乡***村街子
询问人: ***(25******4)、 普映彬(250******) 被询问人: 李四 性别: 女 民族: 汉族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53352219******0646 联系电话: 7***94 邮政编码: 6***07 住址: **县***乡**村街子 工作单位: 职务: 询问人:我们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已向你出示了我们的执法证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询问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同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五)项的规定,如果你认为办案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你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请问你是否听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答:我听清楚了,不需要回避。 问:今天我们找你来主要是向你调查了解你经营过期食品的相关事宜,请你予以配合? 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询 问 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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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页 )
答:我听清楚了。我认真配合调查,说明情况。 问:请你简要介绍一下你的基本情况?
答:我叫李四,女,汉族,现年45岁,初中文化程度,家住:**县***村街子,现在***县***乡***村街子从事卷烟、预包装食品、其他日用品零售经营活动,联系电话:78***94,身份证号码为:53352219******0646。 问:你何时开始预包装食品零售经营活动的?有没有办理了营业执照? 答:我于20xx年3月8日开始从事卷烟、预包装食品、其他日用品零售经营的,并于20xx年3月8日到***工商所办理了注册号为:5305******1101,经营范围及方式为:卷烟、预包装食品、其他日用品零售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问:你设立的食品店的经营场地是你自己的还是租赁的? 答:是我自己的。 问:你的食品店内摆放的食品是用来经营的? 答:我的食品店内摆放的食品都是用来销售的。 问:你的食品店里销售的食品从什么地方进的货?是否记录有台帐? 答:我店里经营的这些食品是从***县城张***家进货的,主要是他家街子天来这里卖的时候,与他家进的货,进货台帐有的,也没有好好的记。 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询 问 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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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你分别说明一下被我局查获的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品种、数量和价值? 答:我销售规格为38克/根的“双汇王中王”有96根,销售价格1.00元/根,生产日期为20xx年3月12日,保质期6个月,已过期;以上过期食品总价值96.00元。 问:你经营的过期食品是何时、从什么地方与谁进来的? 答:是20xx年8月6日从***县城张***家进来的,进来的时候
还没有过期,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自己不注意才过期的。 问:你店货架上还有没有其它的过期食品? 答:没有。主要是我自己不注意才出现的,其他的没有了。 问:谈谈你共销售了多少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获得了多少利润? 答:我没有销售过过期食品,也没有获得什么利润。 问:以上笔录请你阅读核对,若你不具备阅读的能力或者其他原因不能阅读,我们为你宣读。核对时若发现有记录错误、遗漏的地方,你有权要求我们补充更正? 答:知道了 问: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说明的? 答:没有了。 被询问人:本询问笔录已经本人逐一核对,无误。
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询 问 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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