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再审申请书标准格式

时间:2024.4.13

申诉书的标准格式?

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人:申诉人为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申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委托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被申请人:同上写法。

(有其他当事人的,应当写明其他当事人在一、二审时的诉讼地位)

申请再审事由:应具体明确。例:申请再审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项的,应结合案情简要且具体说明新证据证明的事项及推翻原裁判的事项;(三)项伪造主要证据的,要简述对原裁判造成的具体影响或结果。

再审诉讼请求:应具体明确!即使写明了要求撤销原裁判第某条,亦应表述该条具体内容。例:要求撤销原裁判第某条,要求“增加赔偿数额××万元”;或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万元”等。

申请事实及理由:

首先陈述案件事实,并以相关确凿的证据加以证实。在此基础上,可从以下方面阐述生效裁判的错误。通过提供新的证据,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事实基础,揭示原裁判所存在的证据矛盾或证据不足、原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判决、裁定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归纳原裁判所存在的错误。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人:

二零零×年××月××日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如果申诉人正在服刑,还应当写明判刑情况和服刑的处所。如果申诉人是未成年人,应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以及与申诉人的关系等。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应写明具体的请求事项,即请求人民法院如何处理该案。申请人的具体的请求事项应当根据具体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如量刑过重或适用法律不当,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撤销原判、宣告无罪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对民事诉讼部分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就民事责任部分提出请求,并根据具体情况写明赔偿责任及其具体数额。

事实与理由:应简要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和审判结果,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点分析和阐述判决或裁定的错误,包括认定事实错误、法律适用错误以及程序错误等,阐述申诉请求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1、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份;

2、证据材料*份。

行政申诉状

申诉人:申诉人为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申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委托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行政判决(或裁定或调解)不服,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简明扼要地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对本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依法变更或撤销原裁判。

事实与理由:首先陈述案件事实,并以相关确凿的证据加以证实。在此基础上,可从以下方面阐述生效裁判的错误。通过提供新的证据,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事实基础,揭示原裁判所存在的证据矛盾或证据不足、原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判决、裁定。归纳原裁判所存在的错误,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1、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等)复印件*份;

2、证据名称、份数,证人姓名、住址。


第二篇:行政再审申请书


行政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付X福,男,19xx年4月25日出生,土家族,XX市XX县人,住XX县XX镇XX村二组。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付X和,男,19xx年8月7日出生,土家族,住址同上。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田XX(系付正禄之妻),女,19xx年3月24日出生,土家族,住址同上。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付X勇(系付正禄之子),男,19xx年11月1日出生,土家族,住址同上。

注:(原申诉人付正禄已故,逝于20xx年10月20日)

以上四再审申请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冯XX,XX省XX县中心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电话:XXXXX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市XX县龚滩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张X,镇长。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XX县XX镇XX村二组

负责人:付X波,职务组长

再审申请人因诉再审被申请人XX县XX镇人民政府、再审被申请人XX县XX镇XX村二组土地使用权属争议一案,不服XX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2月26日作出的渝中法(2011)行终字第00002号行政判决和XX县人民法院(2010)酉法行初字第76行政判决,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62条、63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2条,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渝中法(2011)行终字第00002号行政判决。

2、依法撤销(2010)酉法行初字第76行政判决。

3、依法撤销XX县XX镇人民政府龚府行裁(2010)5号行政处理决定,

并请求XX县XX镇人民政府重新处理。

4、判决XX县XX镇人民政府承担本案一、二及再审诉讼费用。

本案纠纷事实

19xx年冬林地落实到户时,由于再审申请人分得的林地明显比别家少,而与当时的组长付X维发生争议,经当时龚滩镇镇长周X和组长付X维协商确定:“杆岩”林地属于再审申请人家的老业,也没有划分到其他农户,就用“杆岩”林地补足再审申请人林地差额部分。此后“杆岩”林地一直由再审申请人管理使用。19xx年再审申请人几兄弟为赡养老人分家时,由时任村支部书记付X文提笔写分家财产协议书,时任组长付X维在场见证,其协议内容有“杆岩”林地的使用权,属于付X枝。从19xx年林地落实到户至林地淹没(20xx年)前,该林地使用权没有发生过争议。

请求法院再审理由有:

一、一审程序严重违法,而终审判决没有纠正。

本案一审中的审查对向明显是林地所有权,没有审查林地管理使用权。一审的“本院认为”内容如下:“只是原告一直在管理该争议地,但并不能因为原告在管理该林地就表明属原告所有。原告仅凭分家协议证明“干岩”林地属于原告所有,但该证是孤证,且是原告家的内部协议,不能对外产生法律效力。被告依据原始登记草册、证人证言、调解记录等将争议地处理给第三人所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支持。”以上表明再审申请人在管理使用争议地,但不具有所有权。该内容表达逻辑严密,明显只是审查所有权,而二审认为是笔误,XX市第四检察分院认为是表述之误,其认定明显错误。法官的职业是神圣的,法律文书更是严谨的,这决不会是“眼花法官”制作的。再审申请人所诉的是管理使用权,而判决去审查所有权,据此形成的结果显然是偷梁换柱的无诉之判。对于本案审查所有权,是毫无实质意义的。所以本案判决结果的形成严重违反法律程序。

二、一、二审适用法律错误,争议地管理使用权属于再审申请人所有 一审认定事实:“原告一直在管理该争议地。”根据《林木林地争议处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精神,实际管理林地的事实可以作为确定林地管理使用权的依据。《办法》第八条(三)项明确规定:能够准确反映林木林地经营管理状况的有关凭证可以作为确定林地管理权的依据。本案中再审申请人的分家协议明确反映干岩林地是付X枝家在管理使用,这就是事实凭证。不可否认,第三人对争议地有管理使用权,其权利来源于所有权,但对争议地的管理使用权已经分离出来为再审申请人所有了。二审判决书对此就是偷梁换柱、混淆概念,进而对再审申请人林地管理使用权予以否定,剥夺了再审申请人应有的权利。

三、争议地管理使用权属于再审申请人所有

争议地是否分至各户,建立在河边林地是否分到户的基础上,而客观事实反映沿河边林地是分到各户了的。理由1、众所周知,我县20xx年落实林权是以19xx年落实的林权照搬过来的,而再审申请人所举24号证林权摸底清册表才是19xx年落实林权的真实反映。该证反映所在组所有林地都是分到户了的,“唯有河边林地没有分”,显然是因后来的征收才引起第三人说没有分,没分的事实显然不能成立。理由2、付云高家在河边分得的林地与另一组冉隆高的林地调换,多年各自管理使用至今,换出的林地补偿也由他组领取了,这一客观事实也证明了河边林地是分到各户了的。理由3、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分家协议证据,该证据虽然是家庭内部协议,但该协议书中内容有对争议地使用权的归属作有明确的约定,并且这种约定是在当时的基层干部组长、村书记(同时这些人也是划分林地的人)的参与协议,逐字审查协议(书记书写、组长监笔)达成的,这些参与者本身就是代表组上利益,所以该证据能够证明争议地的使用权是划分给再审申请人家的。

四、被再审申请人认定的证据明显有瑕疵,不能证明争议地没有分给申诉人

排除被申诉人与第三人利益一致关系的言辞证据,被申诉人作出决定的证据就是周X的证言和所谓登记草册了。周X证言有三点存疑:1、来源有瑕疵,调查人的签名是后来补上的,本案最先的复议阶段该调查笔录没有调查人签名,这就无法否认该份所谓“调查”是闭门造车。2、周X与调查人基本上是同一身份,不可否认其顺从调查人的意思表示。3、周X虽是驻村干部,其对于二十多年前的组上事务,除有当时的工作记录外,是无法记住组上大小事务的。其现作为证人是个人行为,没有特别之处。对比分析再审申请人方提交的付正元、付正茂的证言,从年龄、经过情况、素质以其与第三人一致的利益关系综合分析都不可否认其证明的客观性,而其明确证明争议地是分给再审申请人的。

关于登记草册不能证明争议地没有分给再审申请人。理由1、该证据来源于车应才的随意记录,车应才当时既不是队长,又不是会记,也不是其他负责人,其形成的记录只是分林地部分情况,所以不能证明其没有记上的林地就没有分到户。“没有记上的就没有分到户”这个大前提本来就不成立,再审申请人24号证据林权摸底清册就足以推翻这个前提,而决定将这个不能成立的前提作为条件,进而推出“干岩林地没有分给再审申请人”的结论,这一结论显然是不成立的。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渝中法(2011)行终字第00002号行政判决;依法撤销(2010)酉法行初字第76行政判决,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呈:XX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

20xx年4月8日

更多相关推荐:
行政再审申请书

行政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利川市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联系电话186xxxxxxxx李律师网址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利川市管理所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所长联系电话07187282...

行政再审申请书

行政再审申请书请在律师的指导下使用点击咨询https申诉人申请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行政判决或裁定现提出再审申请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申诉人年月日附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份1

申请再审人曹新勇与被申请人长垣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再审行政判决书

申请再审人曹新勇与被申请人长垣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再审行政判决书20xx新中行再字第10号行政判决书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曹新勇男委托代理人聂爱芹年月日出生系曹新勇母亲委托代理人郭明记新乡市红旗区14...

申请再审书范本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再审申请人李国良男19xx年6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吉尔嘎郎镇电话再审被申请人吴秀英女19xx年3月5日出生蒙古族农民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住内蒙古...

再审申请人路松平与被申请人原阳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纠纷一案再审行政判决书

再审申请人路松平与被申请人原阳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纠纷一案再审行政判决书20xx新中行再字第23号行政判决书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路松平男19xx年4月9日出生委托代理人万家河南未来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

申请再审人朱红章与被申请人襄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一案行政裁定书

申请再审人朱红章与被申请人襄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一案行政裁定书20xx许行字第10号行政裁定书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朱红章男19xx年7月11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暴吞男19xx年4月10日出生汉族被申请人...

关于申请再审人丁心田与被申请人邓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一案再审行政判决书

关于申请再审人丁心田与被申请人邓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一案再审行政判决书20xx南行再字第21号行政判决书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丁心田男委托代理人杨峰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邓州市房产管...

行政抗诉申请书(张春波等-曾田政府)增加2人后版本

抗诉申请书申请人一审原告原审上诉人张春波男19xx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东源县曾田镇蒲田村委会岑田小组1号申请人一审原告原审上诉人张彩新女19xx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东源县曾田镇蒲田村委会岑田小组10号申请人一...

行政再审申请书

行政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付X福,男,19xx年4月25日出生,土家族,XX市XX县人,住XX县XX镇XX村二组。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付X和,男,19xx年8月7日出生,…

再审申请人姚xx与被申请人xx人民政府、陶xx为土地行政确权处理纠纷一案

再审申请人姚xx与被申请人xx人民政府陶xx为土地行政确权处理纠纷一案20xx南行再终字第3号行政判决书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姚xx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人民政府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陶...

再审申请书范本

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周进男38岁19xx年10月2日生汉族市民原住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民主北路86号b1503室现住河南省方城县裕景广场5号楼1单元406室手机号159xxxxxxxx邮政编码473200...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申请人杨XX男19xx年1月9日出生汉族家住XX省XX镇新华路水利巷2号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王俊X王文X王心X案由申请人杨XX因与王俊X杨怀X刘小X之丈夫杨治X已故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对X林市中级人民...

行政再审申请书范本(2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