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工作制度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或校车提供者指派随车照管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随车照管人员在车下引导、指挥,维
护上下车秩序;
二、随车照管人员发现驾驶员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有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要坚决制止校车开行;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好后示意驾驶员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 方可离车。
高家小学
第二篇:11、随车照管人员工作制度
随车照管人员工作制度
1. 上学、放学要按学校安排的学生名单,定时、定线路、定员、实名制接送学生,发现学生缺席及时同相关家长、教师联系,弄清原因,保证按时接送。
2. 中途不得让学生随意下车(险情逃生除外)。
3. 不得在中途并趟。
4. 保证学生到站点上、下车。
5. 要有各趟次乘车学生名册及管车教师、领导的联系电话。
6. 要督促学生系好安全带。
7. 维护车上学生乘车秩序,禁止学生将头、身体伸向车外。发现学生有打骂等不良现象要及时制止。
8. 做好车上的通风工作,保证空气流通。
9. 上、下车都要清点好乘车学生人数,关好车门。
10. 车上不准搭乘学生名册以外的人员。
11. 严禁学生乘坐副驾驶的座位。
12. 遇突发事件,救人为先。做好学生的安全疏散工作。及时拨打120、110求救。并迅速向学校领导报告。
13. 按学校管车教师要求,核对好乘车学生的人数,做好校车日志签字。
14. 离校前同管车教师核准乘车人数后,司机方可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