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一街五号1号楼,2号楼
装修改造工程
装
修
设
计
文
件
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日期:2013.11.12
1
装修专篇
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华一街五号1号楼,2号楼消防改造工程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
技术总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
设计、制图负责人:***
审定、审核负责人:***
2
目 录
一、 设计依据 ......................................................................................................................... 4
二、 工程概况 ......................................................................................................................... 4
三、 装修设计 ......................................................................................................................... 6 ① 、设计要点 ....................................................................................................................... 6 ② 、装修材料 ....................................................................................................................... 6
四、 其他...............................................................................................................................7 3
设计说明书
一、设计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 50016--200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工程概况
金华一街五号1号楼,2号楼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位于广州市萝岗区金华一街五号,其中1号楼厂房建筑及改造面积为4094.55m2,6层,高度为29.5m;2号楼厂房建筑及改造总面积均为4114.53m2,6层,高度为29.5m。原建筑均为90年代初丙类厂房,现对其进行旧建筑报消防,改造后不改变其使用用途。
三、装修设计
① 、设计要点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本工程设计中积极采用不燃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2、所有隐蔽隐蔽结构部分表面必须涂刷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达到A级防火要求的隐蔽结构除外,例如轻钢龙骨)。易燃表面以及室内装饰织物均须进行阻燃处理,使其达到B1级。
3、为保证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的使用功能,原设计中的消防栓门全部采用醒目易于识别的标志,疏散指示标志设于容易辨认的位置。
② 、装修材料
1.吊顶
原有天面刷白色乳胶漆。
2、地面
4
水泥地面。
3、墙面
实心砖墙刷乳胶漆。
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 2013-11-12 5
第二篇:汽车展厅装修设计说明(填写范本)
业务号:
汽车展厅装修工程
(装修)
装修设计说明书
年 月
工程名称: 室内装修工程
设计单位:
法人代表:
技术总负责:
项目技术负责:
设计人:
总目录
装修设计说明:
一、 设计依据
二、 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三、 装修设计
装修图目录(详见设计图)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一、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本工程有关资料。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6.《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计、施工验收规范》(DBJ/T 15-42-2005)。
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年版)。
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67-97)。
9.其他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
二、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本工程位于 ,为已建建筑。建筑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结构,主体耐火等级按一级设计。建筑总高度11m,为汽车展厅、维修车间及办公区。机修车间最多可维修10辆汽车,属II类修车库;办公区属多层办公楼。
本次申报室内装修工程审核的范围是整座建筑。建筑南侧为汽车展区及办公区,其中首层装修面积为1400M2,二层装修面积为900M2。建筑北侧为汽车装修车间及其辅助用房;首层机修车间装修面积为1510 M2,夹层辅助用房区装修面积为290 M2。总装修面积为4100M2。使用功能为机动车辆维修、销售汽车及其零部件、汽车租赁和货物进出口。
本次设计范围为本装修范围内展厅、办公区的平面布置、地面布置、天花布置、电气布置、立面布置及天花节点剖面图。
三、装修设计
(一)本次装修设计为建筑物第1、2层,不改变原有建筑物的防火要求。
(二)安全疏散
本次装修范围内,机修车间及办公区各为一个防火分区。机修车间与办公区砖用墙及甲级防火玻璃分隔。
机修车间设有4个安全出口直通室外,二层辅助用房区设有2个安全出口直通室外,办公区首层汽车展厅设有2个安全出口直通室外;最大疏散距离为22米,满足规范要求。
(三)本装饰工程所用材料如下表:
(四)本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如下表:
(五)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本工程需经消防部门审批后才能施工。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