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曳引驱动电梯自检报告
设备注册代码
设 备 代 码
设 备 名 称
设 备 类 型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维修保养单位
检 验 人员
检 验 日 期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定期检验的年度自检。
2、自检实施单位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记录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单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划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划“/”。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2.8项),应当进行第8.11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8.12项试验。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这些自检项目列入自检报告。
8、项目及类别中1.4“使用资料”所包括的1.1、1.2、1.3,即指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对应的项目。
二、管理要求
1、本报告维修保养单位应在“检验结论”一栏中盖章确认。
2、检验机构在维修保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
三、检验依据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2、《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曳引驱动电梯自检报告
第二篇:杂物电梯自检报告书
电梯安装自检报告书
使用单位:
检验日期:
合肥富日机电有限公司
合肥富日机电有限公司
1、适应范围
本验收报告适用于杂物电梯。
2、引用标准
JG135-2000 杂物电梯
GB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3、编写要求:
3.1本验收报告由整机安装验收的检验人员填写。
3.2符号说明:
a、“Y”、“N”、“NA”和“L”分别表示“符合(有效、合格、正常等)”、“不符合(无效、不合格、异常)”、“无此项”和“(资料)残缺”。
b、检验结果为“符合(有效、合格、正常等)”的,在“Y”后的方格里打“√”。
c、检验结果为“不符合(无效、不合格、异常等)”的,在“N”后的方格里打“√”,
d、检测结果应填写齐全、清楚。若项目内容有数据要求时,应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实测或经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简要说明;既无测试数据又无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符合”、 “不符合”或“/” (无此项)等字样。“复检”一栏中只得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3.3凡重要项目中任何一项不合格,或一般项目不合格超过5项,均判定不合格。
3.4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目,不超过5项,均判定为合格准予验收。
3.5判定为不合格的项目,需立即整改,复验结果填写到备注栏中。
3.6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的各方应在《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内签字盖章。
注:“*”项为重要项目,其余项为一般项目。
杂物电梯安装验收报告书
该电梯已按JG135-2000《杂物电梯》并参照GB10060-9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安装验收完毕,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产品技术要求,运行情况正常,电梯可以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