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全民参保登记表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第二篇:企业参保登记表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1、单位名称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3、缴费单位公章
4、申请日期: 5、登记证编码
嘉兴市
年 月 日
社会保障事务局 印制
社会保险登记表(内页1)
社会保险登记表(内页2)
社会保险参保须知
1、 各险种缴费比例:
(1)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2)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
(3)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
(4) 医疗保险:单位可选择参加大病保险(单统)或基本医疗保险(统帐二)或基本
医疗保险(统帐一)。
大病保险(单统):单位缴费比例在职为1%,退休3%;补充医疗保险2元/人
月。
基本医疗保险(统帐二):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
基本医疗保险(统帐一):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
(5)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
2、社会保险费实行按月征收,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在每月1至10日及时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按日加手2‰的滞纳金。
3、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后,发生增员或者减员的,应在当月20日前,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职工增减登记手续。
4、用人单位改变名称、住所、所有制性质、法定代表人、地税号码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5、用人单位歇业、被撤消、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应当依法清偿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在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手续。
办理社会登记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1、
2、
3、
4、
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明文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法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税务登记证(地税企业编码)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
1、 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住
所(地址)一致。
2、 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
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 本表一式三份,单位、社保局、征缴处、失业保险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