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综治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召开工作站工作例会或驻社区单位、社区负责人工作例会,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一次。
二、首问负责制度。首问接待人员负责落实来访登记、谈话记录、情况报告、结案归档等工作。
三、协调处置制度。一般性问题由接访人员当场进行处置,当场不能处置的,由工作站协调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受理处置。
四、信息报送制度。做好社情民意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定期向街维稳综治办及有关部门报送各类情况信息;实行重大事项报送制度和重点时期“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反馈渠道畅通。
五、检查督办制度。对辖区内重大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由工作站负责个案跟踪、督促,向本辖区有关单位发出通知,并积极配合限期解决。
六、资料台帐制度。工作站实施规范化管理,建立各项工作登记台帐。重大事项、重点人员要一事一档和一人一
档。
工作职责
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站(以下简称综治工作站)是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向村延伸的工作平台。在村两委领导下,整合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治安保卫委员会成员、信访员等力量组成。由村支部书记担任综治工作站站长。工作站实行调解、治保、信访“三位一体”,统一办公,分类办理,捆绑运行。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村级自治组织的社会管理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例会制度
村综治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邀请辖区民警或村民代表参加。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村级综治队伍建设;分析村情及刑事治安案情,研究分析调解、信访、治保等方面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研究本辖区各类不稳定因素,确定责任人提前介入调处,研究部署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全面推进。
值班接待制度
人口较多或矛盾纠纷突出的村,其综治工作站实行值班接待制度,每周确保有3天以上时间有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办理调解、信访、治保等具体事项。值班接待要提前向群公布值班时间,如遇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研究处理,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理。
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员负责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遵循合理合法、自愿平等、尊重诉权原则,规范人民调解方法和程序,按照当事人申请,通过直接调解,三人合议庭式调解等方式及时组织调解。一般矛盾纠纷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纠纷双方按人民调解规程进行调解,并做好调解的书面记录,及时归档。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向村两委汇报,或报请乡综治工作中心进行联合调处。双方没有调解申请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提前介入,劝
导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信访员制度
一般村配备1人,人口较多村可配备2至3人,可由村调解委员或治保委会兼任。信访员配合上级信访部门做好村信访工作,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信访动态信息;参与调处村民间矛盾纠纷;宣传信仿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有序信访;做好重点信访对象的思想教育、情绪疏导和稳控工作。
不稳定因素排查报告制度
及时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访问题、不稳定因素和治安情况,及时采取预警、防范、化解措施。实行定期报告和零报告,每月向乡综治工作中心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表》。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或可能造成越级信访事件的信息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宣传教育制度
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建立固定综治宣传专栏,每2个月更换一次内容。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增强法规观念;动员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工作,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实现依法有序反映诉求,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建立固定的宣传标语及警示标语,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
法》、《禁毒法》、《消防法》等宣传教育,普及禁毒、消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有关常识。
治安巡逻制度
每村都应组建专职治安巡逻队,并服从乡综治工作中心及巡逻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和防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进行查询,及时制止现场违法犯罪活动,将抓获的现场犯罪嫌疑人员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协助公安机关保护作案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在公安机关指导下配合做好重点要害部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反馈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巡逻队员在巡防时应佩戴值班巡逻标志,统一着装,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施和防护装备。巡逻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勤务规范进行,坚持“积极提醒,有效预防”,坚持督查制度,实行双向签字。
台帐管理制度
日常工作情况都应建立台帐,各种会议要做好详细记录,各种统计报表要专柜存放;有关组织机构成立、人员职责分工要有书面文档及对应的会议记录;有关制度要上墙。年终统一装订成册分门别类存档。
共建共创制度
与属地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村”、“三无村”、“无邪教村”、“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建立正常联系制度,属地企事业单位分管综治负责人出席村综治
工作站例会,切实落实齐抓共管措施,做到设施共投、信息互通、平安共享。
帮教监管制度
及时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核对帮教对象底数,建立完善归正人员花名册及档案,定人员定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帮教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涉毒人员尿检工作,对涉毒人员情况清,动态明,做好戒毒保证书、帮教协议书、社区戒毒协议书、社区康复协议书的签订和整理归档,做好帮教记录,定期对帮教对象进行考评,做到月有谈心,季有考评,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帮教对象表现情况,对表现好的对象,及时整理档案报请上级批准按时脱教,确定专人协助当地司法所,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履行社区矫正义务,并定期向司法所或者公安派出所反馈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流动人员和出租房管理制度 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配备专(兼)职协管员,配合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员、出租房等开展经常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全面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做到“六知”即知人、知名、知原住地、知现住地、知务工单位、知现实表现;发现流动人口未办理有关治安、计生等证件的,督促其及时办理;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督促房主落实治安、消防、计生责任;协助乡综治办和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检查或集中整治;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流动人口申报、登记、发证、变更登记、验证等工作,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
切实开展各项综治工作,认真完成乡党委、政府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并根据村实际分解责任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制,具体至村分管干部和专职人员,将村综治工作经费支出列入度预算,确保有钱办事,办事的人报酬落实。年终各责任人要向村两委述职,对完成目标任务且工作突出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因主观不努力不重视而导致严重扣分或不达标的给予责任查究,给予经济或荣誉方面惩处。
情况通报制度
一、中心对各种渠道收集的信息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分析,提出预防意见,并及时向领导、有关部门和所辖工作站通报。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互通情报,共同预防。
二、综治办负责将一般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等排查调处情况定期上报中心领导、区综治办和信访村。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群众越级上访情况,中心应立即报告镇党政领导、中心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对一些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还应及时通报所辖工作站,及早防范。
四、中心每周一组织召开一次办公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五、中心每月召开一次由中心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通报前阶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形势和部门工作等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集中会办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信访会办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为民、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办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分级负责、依职能办理的原则;坚持原则和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
二、会办的范围1、涉及多个地方、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
2、信访人与责任单位对处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信访案件;3、不及时处理,将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信访案件;4、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需要重点跟踪落实的信访案件;5、其他需要协调的信访案件。三、会办的主要形式1、现场会办。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重大或紧急事项;在集体上访过程中,有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苗头,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理,以平息事态、化解矛盾的,采取现场会办方式。2、会议协调。对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不妥或处理不落实,需要协调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落实处理措施,可以解决问题的,采取会议协调方式。四、参加会办的人员1、主持人。(1)党委、政府领导,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对重大信访案件,需党委、政府领导出面的,报请有关领导主持协调。(2)信访村领导或受委托的业务科室负责人。2、与会单位和人员(1)信访村。信访村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2)涉及单位。信访案件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3)信访人。可视情况通知信访人或信访人代表参加。五、会办的程序1、信访会办工作由信访部门负责具体落实。2、信访案件需要会办的,由信访部门或信访事项牵头承办单位提出议题报主持人审批。3、信访部门或信访事项牵头承办单位负责印发会议通知,提供信访案件的相关材料。4、由主持人主持信访会办,听取
意见,研究问题,提出措施,调解矛盾。5、信访村负责记录有关协调事项,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在协调后3个工作日内报主持人签发。6、各有关部门按会办议定的事项组织落实,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决信访问题。属于紧急事件的,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落实处置措施,控制和平息事态。
7、信访村负责会办后的督查工作,经办单位应将办理情况和进度及时报送信访村,并在一个月内将处理意见答复信访人。信访村定期督查催办,直到问题解决结案。六、会办工作的纪律1、会办人员与信访案件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会办人员应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督查督办制度
督查督办制度是转变工作作风、实现科学管理的切实要求,做好督办落实工作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有利于领导和上级机关更好的了解下情,有利于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为保证各级领导交办事项得到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1、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规划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2、党委会、村长办公会、村务会等会议决策的事项;
3、人大、政协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建议提案;
4、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5、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6、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
7、批评、建议类事项;
9、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二、督查督办的基本要求
1、领导负责。督查督办是一种领导职能,各级领导都要亲自过问,承担责任。责任部门要按照领导或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运用领导职权推动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2、部门协助。办公室协助领导抓好督促检查。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参与调查、出面协调和报告结果初核等具体工作,一般不直接查处问题,仅对一些重要的、综合性、典型性的事项进行直接办理,对多数事项要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及时转送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助办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办理。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由主管部门会相关部门意见,并负责协调综合;未明确主办部门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综合。
3、实事求是。督促检查要秉公办理、实事求是。一是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督查的各个环节要客观公正,防止片面粗糙。二是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各类督查事项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律为准绳,深入调查研究,防止主观偏见,对督查事项的事实真相不隐瞒、不夸张、不缩小、不歪曲,不允许任意曲解政策和法律。
三、限时办理
1、对督促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7日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建议和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四、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有结果。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五、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制度,村办公室将按月定期对村机关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六、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七、督促检查的办理程序
1、登记:凡督查的事项,不论转办或自办,都要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督查事项、事由来源、内容摘要、拟办意见,领导批示,查办方式,及登记序号、收件日期。
2、转办:督促检查事项的转办,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办部门要确定督查任务、明确督查事项的办理要求;指明查办事项的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规定查办事项的完成时限;提出查办事项办结后的反馈要求。承办部门按职权范围认真做好督查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3、催办:对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要认真做好催查和督促工作,每隔一定时间与承办股室联系一次未能办复者,则要求汇报办理过程,说明情况,再提出时限要求。
4、立卷归档。督促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
组成案卷归档。
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为防止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提高我村对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应和应对水平,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目的
确保在发生突发性事件(事故)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有序进行处置,保证机关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
凡我村管辖范围的办公和生活区内发生的火灾、风灾、水灾、雷击、房屋倒塌、护(围)墙(坡)倒塌等事件;突发性停电停水、煤气泄漏、水电、通讯设施设备故障、交通事故、其他主要基础设施损坏等突发性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械斗、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其他异常情况均适用本制度。
三、突发性事件的报告要求
(一)第一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人(不管是否是具体职责范围内的事)都必须立即报告村主要领导,并留置或赶往现场;村主要领导应立即根据事态的状况指定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接到村长指令或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根据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人马和工具,通知有关部门配合,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把现场情况、事态进展、初查原因、拟采取处置措施报告村主要领导。如事态较大,村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亲自指挥。
(二)第一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人,同时还须向村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人报告。
(三)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后,要向村主要领导报告突发性事件的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态、原因、后果、谁在处理、有没有能力处理、工作措施、进展情况、初步处置结果等。对一时难以完全搞清楚的紧急情况,要先报告初步情况,随着对情况的全面了解和对事件的处理,不断地补充报告,绝不能压而不报;一次报不详尽的,可分几次续报;同时要确保突发性
事件的真实性,如需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由村主要领导确定,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出。
四、几种常见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要求
(一)供电故障处理
1、由房地产管理科负责。
2、发现或接报停电或线路故障后,立即向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组织维修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防止事态扩大。
3、响应赶到现场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如属供电部门的原因或需供电部门帮助处理的,立即向供电部门报告,并留置现场,协助供电部门抢修。
5、如属一般故障,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调试,确认排除故障后,恢复正常供电。
(二)供水故障处理
1、由房地产管理科负责。
2、发现或接报停水情况,立刻报告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同时通知供水公司。
3、组织维修人员到场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如属供水部门原因,或者需要供水部门帮助处理的,立即向供水部门报告,并留置现场,协助供水部门抢修。
5、如属一般故障,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供水。
(三)煤气泄漏的处理
1、由房地产管理科负责。
2、发现或接报有煤气、液化气等泄漏时,立即报告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同时通知煤气公司。
3、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将所有门窗打开,进行通风,检查有关设施、器具,进行紧急处理,并对现场进行管理,防止事态扩大。
4、如无法控制事态,则立即疏散事发地和相邻地人员到安全地点。
5、督促煤气公司等部门到现场,协助排除故障,恢复正常。
6、如发现或接报煤气和液化气泄露隐患,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协调有关部门查清,并排除隐患,不准因任何理由搁置;同时赶赴现场,采取必要措施,协助煤气公司人员一直处理完毕。煤气公司抢修人员耽搁或没来人,属指定专人的责任。
(四)发生火灾的处理
1、由综治办、综合管理一科、综合管理二科负责。
2、接到火警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沉着、准确地讲清起火部位、地址、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使用的电话号码,同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3、迅速赶往现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4、组织人员负责楼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向楼内人员讲明发生火情位置,稳定人员情况,指导采取安全措施,有秩序地进行安全撤离。
5、立即控制各出入口,对所有人员只许出、不许进。
6、消防队到达后配合其扑救工作。
7、火灾扑灭后,协助有关人员清理火场,调查有关情况,妥善处理灾后问题。
(五)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应急处理
1、由综治办、综合管理一科、综合管理二科负责。
2、应迅速报告派出所和村主要领导。
3、协调组织芦州派出所、巡防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4、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进入现场,不得擅自触摸移动任何东西,维持现场秩序。
5、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案件,协助受害人处置遗留问题。
(六)群体事件的处置
1、由综治办、综合管理一科、综合管理二科负责。
2、接报人员要问清地点、人数、主要事端、是否带有凶器,然后通知芦州派出所、村综治办和巡防队,报告村主要领导。
3、芦州派出所、综治办和巡防队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所有的力量,用最短的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劝阻和制止。如劝阻不了,由芦州派出所按程序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4、严格禁止冲击领导机关,禁止在办公楼门前、市委大院门前聚众、示威、堵门、寻衅、闹事。
5、组织好交通,维护秩序。
6、现场工作由派出所在场最高领导指挥。
(七)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理
1、任何人发现可疑分子均应向村综治办或巡防队报告。
2、巡逻执勤人员发现或接报有可疑分子时,要查验其证件,必要时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3、发现有作案嫌疑的人送派出所审查。
五、建立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责任制
(一)建立突发性事件接报人责任制。本村工作人员发现或接到报告突发性事件时,必须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置。无论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均要追究接报人、所属科室、科室领导直至分管领导的责任。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将对责任人和有关科室、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将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建立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接报人和有关科室、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如因工作不负责任、时间拖延、处置不力或没有采取措施、应到而没到现场、不听从指挥,造成事件扩大后果,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村对在突发性时间处置中发现的人和事及时予以表彰和批评,并作为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的重要依据。
综治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指挥信息应急保障,推进辖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人居和谐,确保社会稳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并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改进和完善信访工作,一经发现苗头做到早报告、早控制。
二、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健全人民调解制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深入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建立和完善信息、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严格推行维稳4A情报信息制度,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内部防控网、信息预警网、重点部位控制网的内外防控体系,做到专人负责,报告及时,不漏不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