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年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申报人员登记表
此表一式三份,市振兴办一份、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份、本人暂存一份录取后交报考院校。
填表说明
申请参与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的人员,在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按要求如实填写《20##年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申报人员登记表》。
1、表中“联系方式”请填写个人手机或家庭电话,并确保联系畅通。
2、表中“工作单位归属地代码”按以下要求填写:
西安—01、宝鸡—02、咸阳—03、铜川—04、渭南—05、延安—06、榆林—07、汉中—08、安康—09、商洛—10
3、表中“单位联系电话”请填写所在工作单位办公室或人事处电话。
4、表中报考“院校代码”(含免试入学)按以下要求填写:
陕西师范大学—0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02、延安大学—03、安康学院—04、陕西理工学院—05、宝鸡文理学院—06、西安交通大学—07、西安医学院—08、西北农林科技大学—09、陕西中医学院—10。
5、此表格要求填写后打印三份,粘贴个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人单位审查同意后送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考”后,在9月6日前送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办)审核,“审核合格”后,两份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办)上报市人社局审核,一份交由个人暂存,待获得录取信息后,即将此表邮寄或送往录取院校,以便录取院校统计学历教育资助对象,落实资助经费。
第二篇:20xx年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启动实施
20xx年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启动实施
作者:null 来源 :null
陕人社函〔2011〕555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实施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办):
根据《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办发 [2011] 46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振发 [2011] 0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一手抓扩大队伍规模,一手抓提高队伍素质,把振兴计划工作引向深入,现就学历教育资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数量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20xx年共计资助2500人,其中教育类1800人,卫生类400人,农技类200人,其他专业100人。
二、培养院校及专业
20xx年学历资助项目按成人高考方式进行不脱产学历教育。经与省教育厅协商,确定今年实施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的院校为:陕西师范大学、陕西教育学院、延安大学、安康学院、陕西理工学院、宝鸡文理学院、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医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设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历史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农林经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农学、林学、行政管理十五个专升本专业,其他专业今后逐步开设。
三、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20日—9月5日
现场确认时间:9月1日至9月10日
考试时间:10月15日、16日
报名方式: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考要求
教育类:计划资助1800人,其中陕西师范大学500人,陕西教育学院550人,延安大学300人,宝鸡文理学院150人,安康学院150人,陕西理工学院150人。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报考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可分地区选报陕西师范大学、陕西教育学院、延安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安康学院、陕西理工学院中的任何一所。报考物理学、生物科学专业只限报
陕西师范大学,报考化学、历史学、地理科学专业只限报陕西教育学院。
卫生类:计划资助400人,其中西安交通大学200人,延安大学150人,西安医学院50人。报考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的分地区选报西安交通大学、延安大学、西安医学院中的一所。
农技类:计划资助200人。限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林经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农学、林学专业。
其他类:计划资助100人。限填报陕西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 各院校各专业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区域要求详见附件。
五、培训管理及组织实施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承办,相关院校配合。各地市振兴办具体负责学历资助项目的政策宣传、报考学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登陆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www.)自行下载《振兴计划学历资助项目报考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各地市振兴办审核,各地市振兴办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汇总名单报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资助的学员学费由省振兴资金在报到后支付70%,其余30%由学员个人支付,在取得文凭后一次性全额发放。
学历教育资助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县人社部门(振
兴办)按照《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积极做好教育、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项目宣传、学员报名审核工作。
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范旭超
联系电话:029-85266535
附件:各院校各专业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区域要求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振兴计划Δ 资助 通知
抄送:省振兴办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院校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xx年8月12日印发
附件:
各院校各专业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区域要求
备注:1、各院校资助人数不得突破计划。
2、达到分数线且符合资助条件的考生由各院校按成绩确定资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