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副主任药师职称(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
格)评定条件和论文要求
很多新疆的医疗同行都不知道晋升副高或者正高最权威的政策是什么,因此在评审的时候发现很多问题,不是这个没准备好就是那个没准备好,要么准备的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我的副高评审之路就颇为周折,论文准备了两年,专业课重考了一次,耽误了很多时间,现在发现网上搜的很多东西不真实,并不可信,我看了一下,关于新疆高级卫生职称评审的很多政策都是错的,有的是过期的,在此,我将最新的政策贴出来,供大家参考还有一些我个人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希望大家能留心阅读,最好能为同行们提供一定的帮助! 新疆高级卫生职称评审通知如下: 评定标准: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疾病诊疗理论和技术,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临床实践;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疾病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临床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登记注册,从事内科、外科、麻醉科、妇产科、妇幼保健、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康复医学等临床医疗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评或发生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
二、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三、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
四、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未满3年的。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中专毕业后,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8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
一、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及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能承担专科查房工作。在医院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20周。
二、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实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完成较复杂的院内外会诊和抢救工作。
三、参与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诊疗技术项目。
四、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实践1项以上。
五、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临床技能培训,每年专题授课3次以上。
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参与者。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参与者或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承担县级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课题组成员前五名),其研究进展经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确认己取得阶段性成果者(只适用于县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属于本单位专业技术骨干,在开展本专业技术方面有较大的创新,引进新技术、新成果应用于临床实践1项以上,并经卫生系列组织专家组鉴定认可。
五、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必须以第一作者在医学专业公开发行期刊(同时具有国内统一发行刊号CN/R和国际统一发行刊号ISSN)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文献综述1篇。县和县以下各医疗单位申报副高级职务资格,学术论文可发表在医学专业公开发行期刊的增刊。
关于对著作、论文、宣读论文的解释
一、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著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10万字以上;著作权要明晰,对于著作权不明晰的,必须进行著作权确认,先由出版社对整部著作字数、每章节的字数和作者进行分割,再由著作权人签字确认,并进行公证。手册类、论文汇编、诊疗常规等不在此列。
二、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字数申报正高级一般不少于1500字,申报副高级不少于1000字;期刊必须标有CN(国内统一刊号)期刊号。增刊、特刊、专刊及电子网络版发表不予认可;综述、个案报道(指3例及以下报道)和译文不予认可;在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的刊物中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可。
三、
宣读论文:指在省级以上学术大会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凡宣读论文必须提交论文宣读证书、论文汇编等相关材料。
二 考试准备工作
1.准备工作
高级职称考试作为一项标准化的全选择题的考试类型,和医师资格考试有很大的相似点,那就是出题难度要保证大部分人(个人感觉应该在70%以上)的一次性顺利通过考试,子曰:在战略上藐视对手,但在战术上要重视对手。
2.复习用书
大家临床工作都很忙,白天基本都在上班,只有晚上挤出时间来看书,所以提高复习效率显得尤为重要了。但凡国家标准化考试,一定有一个考试大纲,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把考试大纲和上一年度的考试大纲做一个对比,新增内容十有八九是会出现在考卷上的;很多人害怕超纲考题,其实一张100分的试卷,超纲题目不会超过5个,你看书了可能做对4个,不看书可能蒙对2个,不如果断放弃,严格按照大纲来复习。对于复习用书,个人认为本科7年制内科学、诊断学、传染病学、神经病学,外加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复习指导,以及历年真题(主
要是前2门考试,广大考生一般考试结束后都会回忆出题目),足够通过高级考
试,而对于市面上数量繁多的各种模拟,练习题,则完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3.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分4门,分别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以内科系统(内科、心内、呼吸、消化、肾内、血液、神经、传染)为例,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这2门考试内容都是一致的,基础知识考察诊断学和大内科系统疾病的病因,发表机制等基础内容,相关专业知识则考察大内科疾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治疗原则。专业知识则考察亚专业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等基础知识,而专业实践能力则以病例分析的形式考察本专业疾病的诊断标准、实验室检查、治疗用药等和临床密切相关的知识。
4. 历年真题
大家都参加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于历年考题的重要性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历年真题能让你对考试难度,出题方向有个宏观的认识,而且高级考试已经很多年了,必然会出现重复的或者换汤不换药的题目,比如发热这一章节,我实在不知道考试中心还能出什么样的题目了;历年考题在丁香园论坛里面都能找到题目,基本上都是热心站友考完后短时间回忆出来的。
7、考完需要准备什么?
考分问题:
考分不是特别关键,但考分是一票否决的。院长开会做考前动员就说:有些三甲医院的副院长,59分也杀了,和厅长关系再好也没用。及格就大家都差不多,至少几乎又站到一条起跑线了。分数不及格的可能专业组会给过,不过到了
高评委也是统统杀了。所以分数不及格的,就算了。另外分数在不同学科比较没有意义,有的学科可能考的都不错,有的学科会考的剃光头。
高评委专业组:
专业组基本就是省内本学科的大腕们了,一般主任委员是召集和主持人。评审关键就是你的文章,是否有SCI,(1篇SCI抵3篇1级),有几篇核心的;在专业组最杀人的就是年限,大部分本科,硕士5年,博士3年的几乎都是被杀的对象;课题对正高有要求,不过要的是省级以上第一责任人的,否则没啥用;副高没几个有第一责任人的省级以上课题,要求不是很高。专业组会给出一个评分意见,这个还是挺重要的。如果主任委员一直看你不顺,你肯定危险了。专业组是给你打分的,不存在过不过的问题。
高评委:
高评委基本都是省内各个专业的顶级大腕,还有就是顶级老人。人数不知道,有人说20多个,有人说10多个,有人说30多个。这些人是如何抽出来的,我们这些小人物都不太清楚。评审的人有1000多号人(因为专业组不过的也要送高评委)。可想而知,1000多个人,我们亲爱的高评委早就晕了。听说这些大腕们看着大屏幕走。看到不及格的分数不打都肯定杀出了,看到专业组给分低的也肯定杀出了,看到他不顺眼的莫名其妙给打个低分也难说。综上所述在高评委除了及格和专业组分数以外,其他都是随机的,虚的。
关于基础单位和省级单位竞争问题:
听说按照以上评审方法。基层医院和省级三甲医院的人拼文章,拼课题肯定是不行的。所以高一级别的医院每年允许考试的人数和厅里给的名额基本是差不多的,也就是高级别医院的人在争取考试资格的时候就已经争的头破血流了。而
下面医院很多都是放开考试,放开送审的,一年考不过,再考第二年。因此真正送到高评委的省级医院的人数并不多,估计不会超过参评人数的10%。 自己感觉评审相对还是比较公平,不过是对读博,读硕的全面否定。
最后希望大家考试过关,论文发表,课题立项,专业组顺利,高评委顺利。 万恶的晋升制度!
我的这些经验不算什么光彩的经验,我也耻于介绍,但是这么多年,通过我坚持与妥协,有些话我不得不说,我的坚持是成就他人的伟业,所以,我写出来,您可以借鉴,可以参考,也可以不屑一顾。
第二篇:黑龙江省20xx年晋升主任药师职称(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和论文要求
黑龙江省20xx年晋升主任药师职称(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和论文要求
注: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卫生行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 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必须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条 在本评审标准中,将卫生系列划分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辅助技术、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科学研究和药学(中药学)七个大的专业学科。其资格名称分别为:
一、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其中,卫生检验等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
三、医学辅助技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
四、护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五、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六、医学科学研究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研究员、研究员;
七、药学(中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第四条 适用范围: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西医临床诊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目前我国医疗机构专业设置情况,包括以下专业:
(一)按二级学科分类设置的医疗机构分为:全科/社区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科、精神病、肿瘤、病理、医学影像、计划生育等专业。
(二)按三级学科分类设置的医疗机构分为: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血液病、结核病、传染病、风湿与临床免疫、老年医学、急诊医学、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麻醉、运动医学、康复医学、妇科、产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整形、核医学、放射治疗、医学检验等专业。
二、预防医学专业
预防医学专业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流行病、营养与食品卫生、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地方病、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卫生毒理、卫生检验、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医学辅助技术专业
医学辅助技术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医学检验、病理、医学影像、麻醉等专业中从事诊断检查或监测等操作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护理专业
护理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临床护理及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临床中医内、外、妇、儿、肿瘤、骨伤、肛肠、针灸、推拿、康复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医学科学研究专业
医学科学研究专业评审标准适用于从事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及中医学等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药学(中药学)专业
药学(中药学)专业的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院药学(中药学)和临床药学(中药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三级学科分为:医院药学(中药学)和临床药学(中药学)二个专业。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第六条 晋升上一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各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
第七条 学历、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任职资格:
(一)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之前;
(二)具有医学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以上;
(三)具有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4年以上;
(四)具有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五)具有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含城市社区)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或从事预防医学、医学辅助技术、护理、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7年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
具备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破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护理专业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2、后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护理专业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副主任技师任职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取得主管技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2、后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8年,取得主管技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并任现职时间达到三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八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一、外语要求:
申报正、副高级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国家和省内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全国或省内通用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申报正、副高级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国家和省内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考试必须达到省内合格成绩。
第九条 执业资格要求
一、申报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报护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必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第十条 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卫科教发[2000]477号文件规定,三级医院(含中医院)必须执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凡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方可申报,具体要求以当年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 支农工作要求
市(地)级以上政府举办的三级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和省、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晋升副主任医师人员,任职期间必须完成规定支农时间方可申报。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申报:
一、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经相关部门鉴定);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三、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以假证书、假材料申报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 评审标准
第十三条 临床医学专业评审标准
一、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临床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中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熟练掌握本专业各种常见病的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及常用的诊治技术、用药原理,能独立处理较多的危急、重症。
3、具有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诊断治疗、检测方法及各项检查有较广泛了解。
4、具有一定的临床医学工作组织管理能力。
5、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6、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总结。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各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
(3)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四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
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一项或地市、厅局级二等以上科技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二、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医学基础、临床专业理论和临床技术理论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医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3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病症,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病例的诊断及重大技术问题,承担院内外会诊。
3、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诊断治疗或检测、检查方法达到省内先
进水平。
4、能够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技术工作,并在某领域有所专长。
5、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及研究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较多的专题课讲座。
6、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二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际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和快速发表, 白老师186xxxxxxxx、182xxxxxxxx 可录用后付费。
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科技三等奖二项或地市、厅局级科技一等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一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第十四条 预防医学专业评审标准
一、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预防医学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预防医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中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并保证足够的时间深入基层和现场。
2、熟练掌握各种预防性疾病的防治、流调、监测及紧急事件处理方法,熟练开展与本专业有关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3、能发现本地区公共卫生工作的主要问题,并独立完成监测、数据资料的收集、处理、分析、判断和评价。
4、具有一定的预防医学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5、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6、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总结。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各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
(3)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四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和快速发表, 白老师186xxxxxxxx、182xxxxxxxx 可录用后付费。
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一项或地市、厅局级二等以上科技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二、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医学基础、预防专业和预防技术理论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预防医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预防医学工作不少于3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精通本专业业务,熟练解决日常监测、评价以及卫生突发事件和灾害性事件的疑难技术问题。
3、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预防、监测、评价方法、健康教育促进
活动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能够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并在某领域有所专长。
5、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及研究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较多的专题课讲座。
6、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二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际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辅导和快速发表,
白老师186xxxxxxxx、182xxxxxxxx 可发表后付费。
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科技三等奖二项或地市、厅局级科技一等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一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第十五条 医学辅助技术专业评审标准
一、副主任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医学辅助技术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2、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医学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中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熟练掌握各种常见病的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及诊断技术。
3、具有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诊断治疗、监测方法及各项检查有较广泛了解。
4、具有一定的医学辅助技术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5、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6、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总结。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各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
(3)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四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辅导和快速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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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一项或地市、厅局级二等以上科技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二、主任技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医学基础、临床专业理论和诊疗技术理论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及应用学知识。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医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3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熟练、正确地解决疑难的技术问题,并能掌握和应用最新技术。
3、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诊断治疗或检测、检查方法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能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并在某领域有所专长。
5、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及研究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较多的专题课讲
座。
6、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二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际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辅导和快速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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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科技三等奖二项或地市、厅局级科技一等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一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第十六条 护理专业评审标准
一、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护理学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现代护理管理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中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和护理管理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了解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危病症的诊断、治疗,并系统掌握其专科护理技术。
3、具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较好解决护理工作中复杂的技术问题。
4、具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5、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6、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总结。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各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
(3)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四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辅导和快速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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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一项或地市、厅局级二等以上科技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二、主任护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护理基础、护理专业理论、护理技术及现代护理管理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收新理论、新技术,应用于护理实践与科学研究。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和护理管理工作不少于30周,并能完成规定工作量。
2、精通护理业务,熟练解决疑难疾病及新发现疾病的重大护理技术问题。
3、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护理有关的治疗技术、监测、检查方法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能够组织、管理、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并在某领域有所专长。
5、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及研究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较多的专题课讲座。
6、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二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际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辅导和快速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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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科技三等奖二项或地市、厅局级科技一等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一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第十七条 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评审标准
一、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中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中医的起源发展及机体疾病的认识有较深入了解。
2、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国内外学术源流及发展现状,不断吸收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中医临床实践与科学研究。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中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中医临床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熟练掌握中医诊法和辩证论治常见病、多发病及本专业疑难病症。
3、具有熟练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某些疾病有独到的见解或熟练掌握特殊功效的诊治技术。
4、具有一定的中医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5、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6、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
行总结。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各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
(3)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四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辅导和快速发表,
白老师186xxxxxxxx、182xxxxxxxx 可发表后付费。
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一项或地市、厅局级二等以上科技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二、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中医学基础、专业知识和中医专业技术理论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理论。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学术源流和发展现状,不断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中医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中医临床工作不少于3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熟练正确的救治危重病症,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病例的重大技术问题,承担院内外会诊。
3、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治疗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能够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技术工作,并在某领域有所专长。
5、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及研究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较多的专题课讲座。
6、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二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际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辅导和快速发表,
白老师186xxxxxxxx、182xxxxxxxx 可发表后付费。
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科技三等奖二项或地市、厅局级科技一等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一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第十八条 医学科学研究专业评审标准
一、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熟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用于医学研究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中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医学研究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熟练解决本专业科学研究的立题、设计、实施及疑难技术问题。
3、本专业科研基本技术操作熟练,熟练掌握文献检索的功能和方法。
4、具有一定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5、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6、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总结。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各发表一篇本专业论;
(3)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四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辅导和快速发表,
白老师186xxxxxxxx、182xxxxxxxx 可发表后付费。
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一项或地市、厅局级二等以上科技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二、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医学基础、有关专业理论和研究技术理论知识。
2、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掌握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医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医学研究工作不少于3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熟练解决科研工作中疑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研究试验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能够全面承担、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技术工作,并在某领域有所专长。
5、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及研究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6、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二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际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辅导和快速发表,
白老师186xxxxxxxx、182xxxxxxxx 可发表后付费。
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科技三等奖二项或地市、厅局级科技一等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一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第十九条 药学(中药学)专业评审标准
一、副主任药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系统掌握药学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熟悉与常见疾病有关的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病理生理学,对合理用药、药物相互作用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等方面有较深入了解。熟悉医院制剂生产质量控制程序和操作方法,了解建立质量评价与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3、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药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中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具有指导下级药师从事调剂工作的能力,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
3、组织医院制剂的生产和检验,考察医院制剂的临床疗效,积极参与新制剂的研究与开发。
4、具有一定的药学(中药学)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5、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6、掌握科研选题立项及研究方法,能结合本专业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
行总结。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家级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各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
(3)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四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辅导和快速发表,
白老师186xxxxxxxx、182xxxxxxxx 可发表后付费。
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二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一项或地市、厅局级二等以上科技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等级内额定人员)。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
二、主任药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知识
1、精通药学基础、药学专业理论和药学管理技术。
2、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应用学知识。
3、深入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4、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收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药学实践与科学研究。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任副高级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熟悉各科药事活动的组织管理,对医院开展合理用药的理论和实践有系统的研究,。
3、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有效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及对新药的评价。
4、能组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临床药学及制剂生产中的疑难问题,主持开展符合本专业发展方向的新技术及研究开发项目,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5、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及研究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一定的专题课讲座。
6、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论文与业绩成果
论文、业绩成果必须各具备其中一条:
1、论文
(1)在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二篇本专业论文(需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
(2)在国际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二篇本专业论文;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二篇本专业论文;
(4)在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三篇本专业论文;
(5)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专业论文和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本专业论文。 上述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或大会宣读。注:论文发表经验,职称论文写作辅导和快速发表,
白老师186xxxxxxxx、182xxxxxxxx 可发表后付费。
2、业绩成果
(1)正式出版的本专业技术专著(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2)正式出版的全国或省内通用的大中专医学教材(主编、副主编总排序前三名或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
(3)获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科技三等奖二项或地市、厅局级科技一等奖二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有重大技术突破,达到省内或国内领先水平,被省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证明其技术成果者;
(5)获得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3项(第一发明设计人)。专利内容应与申报的专业学科相关,其中至少一项在实施中推广应用。
第四章 附 则